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和指导幼儿园财产管理行为的规章制度,包括财产的购置、使用、保养、报修、报废等全过程的规范和管理。其目的是保护幼儿园财产的安全,防止财产的损失和浪费,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行。以下是有关于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1
一、财产管理原则
1、园内的财产物品是完成保教计划的物质条件,要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2、采用分级管理办法,财产保管员负责管理全园的财产,各组组长管理组内的财产,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及班级保育员负责保管。
3、管理的财产做到帐帐相符,张物相符,物卡相符。
4、每学期财产保管员,利用寒、暑假核对物、帐、卡,并且及时做好报损工作。
5、财产做到归类、定点不随意挪位。
二、财产分类和建帐
1、国内财产根据用途分为: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消耗性物品三大类、分别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卡、低值耐久品帐、职工保管物品、卡、消耗性物品明细帐。2、各类帐卡由园财产保管员统一保管。
三、采购制度
1、园内重大财产物品的添置需由园务会议讨论批准。
2、一般物品申购须填写“请购单”经园长批准后,由后勤大组长安排人员外出采购。
四、采购、验收制度
1、园内物品采购须专人负责。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经财产保管员验收做到票物相符。
3、财产保管员必须在物品验收后及时入账。
4、购入物品的发票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总价,由经办人、验收人、园长签字后,才能报销。
五、领用制度
1、物品建帐后,教工根据需要领取物品,并由报管员加以监督。
2、消耗品、低值耐久品领用必须由领用人本人在帐册上填写用途签名后方可领用。
3、领用固定资产必须在固定资产卡上签名。
4、职工调离本单位,须先交回所保管物品、包括校服,办理消帐手续。
六、出借制度
1、园内物品外借,必须填写借条,凭出门证方能出门。
2、出借物品须由财产管理小组组长审核、签章。
3、出借物品须由保管员备查,如期如数归还,超期必须及时追回。
七、赔偿制度
1、每学期检查保管物品,如有损坏酌情处理。
2、借用物品归还时,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教师领用物品须检查,如有损坏及时调换。
八、报废报损制度
1、每学期期末,在清查中发现不能维修的财产,要及时做好报废、报损工作。
2、报废、报损物品要通过财产管理小组审核后填写报废单,并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及时清账。
九、定期检查、交报表制度
1、学期末对学校财产进行清查,清查中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2、学期末将领用的固定资产收回,做好保养工作,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实行统一保管。
3、按时填写学校财产情况表,交领导审核后,递交有关部门存档。
十、移交制度
1、财产报管员因工作调动,要与新任保管员办理移交手续。前任保管员在移交工作中要对所交物品账目进行签名,以示移交。
2、新任保管员上岗前要熟悉各项保管制度,上任前要清点所有物品,并签字以示接收。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2
一、购物审批:
1.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
2.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
二、购物制度:
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
三、财产入帐登记:
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
四、领物登记:
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2.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
3.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五、借物登记: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
2.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
4.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
5.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
6.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
六、财产报废:
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七、奖赔制度:
1.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
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3.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4.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由本人填写报损单,经财产审核小组核实后,视损坏程度酌情作出赔偿处理,赔偿物品金额的60%~20%
5.自然损坏物品也需办理报损手续。
八、定期盘点、维修制度:
1.由总务、医务、财务对固定财产每学期盘点一次,办公用品及其他财产每学期盘点二次。
2.总务处全面负责对财产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
3.每学期末由各室负责人对财产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总务处。
4.寒暑假期间,总务处会同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维修、储藏和护园工作。
5.对房舍、供电线路、开关、通讯设备、上下水道堵塞、班级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经常检查及维修,防止倒塌、失火、触电、阻塞、爆炸及钉、钩、刺、拉等事故发生。
九、贵重物品和危险品专人保管制度:
1.幼儿园贵重物由专人保管,单位开清单,交园、总务各一份,学年末盘点园产,并检查记录。
2.危险用品如消毒药水等由医务室按规定负责保管,学期末自查,学年末配合总务处一起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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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看护点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看护点长是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成立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2.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看护点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对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看护点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3.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看护点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看护点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4.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幼儿看护点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看护点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5.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看护点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后勤部门、幼儿看护点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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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会计法》和国家相关财务制度为依据,建立、健全财务账目,规范财务核算。在园长的领导下,做到计划开支,合理使用资金,使有限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2、坚持以收定支、合法支出的原则,根据收入情况,合理确定成本费用开支标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各项专用资金,杜绝违规使用各类资金。
3、实行钱、账、物分管制度,后勤部门负责管好实物资产,财务部门负责账务核算、资金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实施监督,确保资金、资产安全。
4、会计人员应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5、财务报账实行“园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外购资产坚持事前申请、事后验收的原则,尽量采购物美价廉的商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6、建立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台账,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避免损失、浪费。
7、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财务预决算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8、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电子版U盘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财务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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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内一切财产均为国家公共财产,爱护公物保管好财产,是每个教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2、园内固定资产建立财产总帐、分类帐,财产管理员每学期期末要核对帐目一次。
3、园内固定资产实行班级和各部门托管制度,各部门、各班级必须认真执行财产保管细则。
4、因无视规章制度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部门负责填写财产损坏,丢失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或处分。
5、园内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特殊情况应由主管园长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与财产保管员办理手续。
6、凡是出园的物品,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否则传达室人员有权拒绝出门或扣留物品。
7、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8、不论单位或个人借物或归还物品都要当面点清数目,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9、职工工作调动、退休、离职时,如有借物,必须如数归还,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10、所保管物品要心中有数,物品有帐,新购入的物品凭发票入帐。成品改造或原料加工成品,要及时报销入帐,每年清查帐物一次。
11、保管物品做到不风吹日晒、雨淋、发霉、虫咬等,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备下月用品,开学前一周,采购下学期物品,做到有计划供应。
12、发放日用物品到各班级,实行每学期包干制,必须收物人签字,各班自行支配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计划领用。
13、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大型玩具、场地设备、屋舍家俱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填单申请更换、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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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幼儿园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的教学顺利进行,并要防止物品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责任人为各班班长。
2、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每学期开学初登记一次,期末结束前,副班长及保育员要协同班长清点班务财产并做好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幼儿园后勤园长处,一份班级留存。如发生班长更换,新班长须按照登记表清点物品验收,内容及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级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3、各班的录音机、DVD跟班长,班长换班则随班换走,但也须填写在登记表上。
4、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班长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5、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班长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
如属不合理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各班如须购置新物品,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报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统一购买。
7、如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批准后,才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或者本班老师自行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需齐全,交由后勤园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二、园务财产管理
1、园内所有固定财产由后勤组直接负责管理,保管员每学期清点核对一次,并做好记录。
2、保管员将园务财产分类注册管理,做好出库和入库的登记。教职工在不浪费的前提下按需领取物品,领取物品必须进行登记。
3、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会议室、电脑室、多功能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员立册登记、管理,这些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挪作班级使用,违反者,幼儿园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4、放置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级资源共享的体育器械,各班级因活动需要移动使用后,要负责清点分类放回存放地点。如有损坏应向保管员报告及时检修。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负责监督和检查班级户外活动体育器械使用情况。
5、如教师发现物品毁、损、错、漏要报告保管员,检查原因,各班级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幼儿园固定资产未经园长批准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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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审批
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事由清楚,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股长审核后交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
3、对先挂帐后结算,数额较大的或“定向”的开支,原则上经手的不结帐,结帐必须是两人以上。
4、会议费开支在20xx元以上的必须先预算,再按程序审批。
5、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有关集中采购办法进行。
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1000元以内由使用部门出具报告或预算,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凭书面预算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
7、严禁本局干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务须借支公款的,要注明借款用途及归还日期,报经分管财务局长,还款时限原则上不得跨月。
二、内部监督制度
1、为加强对全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本局成立经费内审小组。
2、经费内审小组每半年对全局的行政经费,进行一次审理。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经费内审小组对审理结果要写出审理结论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局干部公开。
4、经费内审小组要加强对全局各项经费日常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财产管理制度
为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规范内部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产登记
1、办公室负责全局财产物资购、领、用、存的登记,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财产物资明细帐,发生的各项财产变动情况要及时、完整入帐,做到帐实
不错的相符,不得出现帐外财产。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财产应与会计的固定资产帐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类,分领用部门进行登记;各种贵重物品应单独立帐管理。
二)财产购置
1、凡需添置办公用品或其他财产的,应由使用单位填写《财产购置申报单》,交办公室审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并按规定程序发放。
2、特殊情况,未经办公室统一购置的,购置部门须在发票上签明经办人、证明人、用途等情况,由办公室对所购财产进行验收、登记、造册并签字后,方能报局领导审批报销。
三)财产管理
1、办公用品等物资领发时,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损坏报废时要有原残件,否则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2、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财产物资的领发数量,规范领发程序,不多发,不滥发,不造成浪费。
3、各领用单位和个人对领用财产应节约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
4、办公用品、设备需维修的,且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办公室检查后进行;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检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进行。
5、办公室和办公室要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一年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贵重财产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帐实、帐帐相符。
6、个人使用的公物,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文件柜等财产,使用人应爱惜保管,调离时应将所领物品移交办公室,财产关系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办公室不开出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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