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管理制度是指商家或商户团体为了规范自身经营活动、维护经营秩序而制定的规则和准则。它通常包括对商户内部管理、服务规范、价格管理、交易规则等方面的规定,是商户团体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商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商户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商户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下是有关于商户管理制度合集和商户管理规章制度通用模板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商户管理制度1
商户管理制度
一、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服从商场统一规定。
二、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具体细则见专柜人员管理)。
三、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四、为了节约成交时间,提高销售效率,本商场实行明码表价,禁止讨价还价;
五、本商场严格禁止商户私收货款等走单行为,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当月内累计发生二次走单或私收货款的,本商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六、举报规定:凡对走单、私收货款行为进行举报的`顾客,持商品举报,一经证实,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并且所购商品免单。
七、柜内照明费:公共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二次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八、商户之间相互有争议,应和气协商,拒绝争吵,解决有困难,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帮忙处理。
九、商户经营商品应符合商场整体定位与档次,禁止“三无”产品上架。
结算管理制度
一、结算流程说明
1)、商场规定每月15日、30日为结帐日,按合同约定商场与各商户结算当期的货款。
2)、各商户在每月16日、1日到商场财务部领取对帐单。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对帐单之日起5日内与财务对清账目。如到时无法对清,本月账款移至下月结算。
3)、本商场每日早晨与各商户就上一个营业日的销售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果由商户自负。
4)、双方对帐清楚后,商场将应结款项打至商户银行卡上或发放现金。
二、结算的一般原则
1)、销售、单位产出排名靠前的品牌,优先结算。
2)、属商场的代表性品牌优先照顾。
3)、能与我商场友好合作、互谅互让、共创优异业绩的商户,优先结算。
4)、新入驻品牌予以优先照顾。
5)、有培养前途的品牌优先照顾。
商户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我园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整个园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园区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园区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及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库房、装卸、商户)人选。
3、组织本部门及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及园区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园区职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因安全生产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园区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仓库、车辆、装卸、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及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园区的有关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园区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园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园区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园区新招员工、新入驻的企业和新商户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园区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园区对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园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园区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装卸工人、库管人员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园区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园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对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园区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每天作业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园区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园区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园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商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园区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园区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园区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园区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园区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园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园区发生伤亡事故后,园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公司领导。
商户管理制度3
品牌进场管理规定
1、品牌登记
1)所有进场品牌均需审核,对品牌的风格、价位、铺货商场、销售情况、商品档次、厂方或代理商联系方式、商户要求等逐项填写清楚,并认真考察商户实力,验证有关证件(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委托书或代理证),留存相关销售报表资料册。
2)招商部根据商场整体情况,对品牌进行总体把握,并与商户进一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
3)品牌进行最终审核,确定符合要求可以引进的品牌。品牌评审小组由商场核心管理层人员组成。
2、进场审批
1)商场准予引进的品牌,由招商部负责办理品牌进场所须缴纳费用(即入场费、质量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用工费用等).
2)财务部接到《品牌进场审批表》后,要对合作条件认真审核,尤其是检查费用缴纳情况,财务部必须见到缴费凭证后方可签批。
3)商场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3、签订合同
1)《品牌进场审批表》通过后,由招商部负责与商户签订《摊位租赁合同》一式2份.
2)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文书,并与《品牌进场审批表》认真核对,尤其是入场费、质量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区域面积、扣率、促销费、合同期限、员工工资、销售提成等要项。
3)财务部将审核后的合同交总经理签批,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4)财务部负责将有关合同转招商部和商户各一份
(二)商户场内管理规范
1、商户进场时间:商场每天提供两个时间段供各商户进场处理相关事宜:每天早8:30~9:00,晚18:00~18:30,其他时间不允许老板坐店经营。如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着我方规定的统一工装并服从我方统一规定。
2、调货规定:商场允许商户将专柜货品调出商场,但为保证商户货品安全,货品调出商场必须经区域主管签字认可,否则商场一律不准放行。
3、进出货规定:商户进出货使用本商场专用货梯,不允许使用客用电梯。
4、销售规定:本商场实行统一收银,各商户不得在卖场内不经收银台,私收顾客现金或进行场外交易,各商户也不得将团购业务介绍到其他商场或专卖店。
5、商品规定:商户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品牌经营,所上货品必须与合同所签订的品牌相符,商户不得将合同约定以外的品牌拿进商场销售,同时所提供商品不得有假冒伪劣及私自更换商标的商品。
6、装修规定:商户柜位装修必须按照商场规定进行,货架高度、摆放位置、柜内动线等必须严格按照商场的装修规范执行.
7、经营规定:商户在本商场统一规划管理之下自主经营,自主承担经营盈亏与风险。本商场采取租赁形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作,商户在租赁3个月以上,有自主转让权。
8、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场统一配备。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提成由商场统一规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具体细则见专柜人员管理)。
9、处罚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商户将处以50~5000元的罚款,罚款由商户货款中扣除,有另行管理规定者并行处罚。
10、凡有商户私自带头来办公室闹事,均取消营业资格,给予清场处理。
11、举报规定:凡对以上行为进行举报者,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罚款金额40%的奖励。
(三)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
1、审批管理程序
1)品牌进场或移位必须上报商场运营部,备有平面图(标出商场原有设施位置)、效果图、电路图(标出灯具、电气线路、开关箱等),并提供灯具、电线及PVC管的合格证。由运营经理签字,而后保安部和运营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保安部报消防部门审核。
2)办理动火、动电手续,交保安部安排并签署安全责任书(附)。
3)商场通知商场管理人员安排现场监护指导和接电人员。
4)商场运营部和保安部监护人员共同验收,最后接火营运。
2、商场品牌装潢十五大禁令:
1)严禁不经审批私自装灯、接电。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处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2)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3)严禁在防火卷闸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1000元。
4)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5)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200~500元。
6)严禁在地板上、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罚,最低200元。
7)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8)严禁私自移动监视器。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9)严禁私自移动收银台和电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10)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1)严禁施工前不使用公司统一工程布进行遮挡。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12)严禁施工区域在营业时间发出噪音。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元。
13)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产生有毒、有害、刺鼻气体的操作。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4)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100~200元。
15)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货柜制作用材料为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刷防火涂料,否则,不予验收接电。
3、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化管理规定1)严禁外来无操作证电工到商场进行安装作业,严禁木工进行电气安装。违反规定,立即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500元。
2)未办申请手续、未有图纸或未经商场审查批准不得动工,而且手续图纸要留存动工楼层,并到运营部备案。否则立即停工并处以罚款1000~2000元。
3)公司内部电工不得私揽品牌装饰工程和私收安装费用,严禁私自拿公司电器元件和工具。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开除处理。
4)灯箱必须加装散热孔,并要求结构合理,更换灯具方便。柜箱放置位置应避开商场原有开关箱和消防设备,空调开关等。
5)为节约用电,迎宾音乐开始,商户区域照明开启;清场音乐开始,区域确认无顾客时照明关闭。
6)镇流器、灯管应加隔热保护,导线应穿阻燃PVC管或金属波纹管。货柜内日光灯采用镇流器内置一体型日光灯。如为分列式日光灯,二次线穿管有困难时,应远离灯管,用线卡整齐固定。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向保安部交身份证复印件方可进场。
2)夜间施工时,商场必须派值班人员。
3)区域装修如需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品时,必须通知商场保安部,工人下班后交给保安部监控人员妥善保管,且集中定点存放。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处理,并处罚款500-1000元。
4)进场搬运铁制材料或成品,需倍加注意,不得损伤已完成的装修面,否则视情节扣除一定数量装修保证金。
5)施工人员离场,必须对对现场进行清除,保安部要对其所携物品例行检查,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商场值班管理人员签字认可方能出场。
6)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规程。
7)施工单位应配有安全员,确实做到防火、防触电、防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交保安部统一管理。
8)各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公司统一的指挥,不经允许不得动用明火,不得乱接临时线路,私接电炉及其它电热设备。违者要从严惩处
。
9)厂家上货、调换商品、撤出货柜必须经商场相关领导批示,向执勤保安出具手续方可出入,严禁在地面上拖拉商品、货柜,如人工搬运,必须走员工通道。
5、装修验收暂行规定
1)各部门应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密切配合。
2)商场管理人员在品牌区域装修期间,必须强化监管工作,消除工程技术、消防安全隐患,保证装修质量和工期(附装修协议书)。
3)商场管理人员在品牌区域装修完毕后,在品牌确定开业前24小时会同相关部门,对装修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装修验收会签表》一式两联,留存一联至送运营部备案一联。
4)各部门验收负责人必须依据商场相关规定,严格验收,杜绝不符合商场要求的品牌区域开业。
5)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管理人员应积极与商户协调,要求其配合整改,以保证品牌开业时间。
6)各部门验收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在《装修验收会签表》中分别签字认可。其中,一联管理人员留存,一联运营部备案。各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商场指定人员接火运营,严禁商户私自接电。
7)验收中,相关人员缺乏责任心,工作不仔细,导致损害商场形象和利益等事情发生的,商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装修过程中应严格照图施工,如有与图纸不符的变更应及时填写变更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如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有关验收部门有权不予验收。
9)电量申报不得超过审批电量的20%,如确需增加,应有商场总经理批准,并由工程部根据现场情况核准后方可增加。
6、费用收取:
为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并确保各项安全,根据商场规定,对以下费用进行收取。
1)柜内照明费:公共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商户自加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5)对于涉及装修内容的其他收费。
2)品牌统一形象装审批程序:
(1)商户到营业部领取《厂方形象服审批表》一式两联。
(2)填写相关内容并附五寸彩色全身正面照片两张。
(3)楼层经理审批通过后,报人事部审批。
注:品牌全国统一形象工装必须是品牌商为形象专柜配套设计的服装,如导购员穿着服装不符(无论是否同一代理商),一经发现罚款500元/例。
(四)货品进出管理
1、上货管理
1)商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上货,凡合同之外的品牌未经许可,一概不允许上货。
2)商户必须保证所上货品的质量,凡因质量引起的投诉与损失由相关商户负责。
3)商户商品的安全在营业时间由当班导购员负责。
2、出货管理凡进入我商场的货品需调出者,必须经商场规定的手续办理。
1)填写《物品出门单》。
2)由商场管理人员签字。
3)由指定出口出场。
4)出场前必须接受商场保安的检查,无问题方可放行。
(五)结算管理
1、结算流程说明
1)商场规定每月7日,18日为结帐日,按合同约定商场与各商户结算上月的货款。
2)本商场每周一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果由商户自负。
3)双方对帐清楚后,商场将应结款项打至商户银行卡上。
(六)品牌退场管理规定
1、退场审批
1)商户申请退场品牌
(1)商户因品牌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户商提前两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商场管理人员签署意见(调整或清退),报运营部。
(2)运营部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议并批复。
(3)运营主管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营业部,保安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
审核签字。
(4)总经理签批意见。
(5)商户跟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填写《物品出门单》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2)商场决定清退的品牌
(1)运营部根据和商户的合同约定,品牌在合同期限内总体销售排名,或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排名情况,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运营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品牌。
(2)商场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3)商户和商场管理人员根据商场要求办理退场的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2、注意事项
1)商户未经商场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商场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依以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商场应得销售分成。
3)财务部负责审核商户和商场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不足清偿的商场有权留置商户商品并变卖追索。
4)退货运费由商户承担,属商户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商场主管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品牌退场审批表》批准后,商户应及时完成全部商品、区域内所有商户道具的退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七.营业秩序管理
1)商场鼓励经营业者之间的公平竞争,鼓励守法经营,诚信致富,对文明经商的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商场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着给予取消经营资格。
2)一旦发现打架斗殴、流氓滋扰、聚众闹事等治安事件,一律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商场给予罚款及清场。
3)商场在经营过程中选拔优秀文明的商户组成商户委员会,协助商场运营部监督管理。如表现突出者,商场给予一定的奖励。
4)如商户委员会成员带头聚众闹事,造成商场运营紊乱,商场给予劝退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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