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管理制度是指规范测量工作,保证测量结果准确、可靠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它包括对测量仪器的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测量过程的控制,测量数据的处理和记录,以及测量误差的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管理。通过实施测量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测量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为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以下是有关于测量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测量管理制度1
为了更好的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有效控制,为质量体系认证提供准确资料,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特制定本制度。
1、机电科设备组设专职人员对全矿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并且建立全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负责向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提供相关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档案和资料;负责通知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单位按期检测鉴定;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分类:工程技术用设备(经纬仪、测距仪、游标卡尺);安全用仪表(风速表、光学瓦斯检定仪)。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使用单位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确定适用的能满足其准确度或精密度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编制设备需用计划报材料科、机电科设备组。
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各使用单位设专人负责所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检测鉴定、台帐的管理。(建立台帐需包括:设备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测量范围、制造厂家、出厂编号、配备单位/位置、使用日期、检定要求、检定周期、备案要求、检定单位、检定人、检定日期、报废项目、报废原因等)各单位所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台帐必须与设备组的管理台帐相一致。未建立设备管理使用台帐考核单位负责人100元。
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测。机电科设备组依据矿《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台帐》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提前一个月通知使用单位进行周检;在设备检定合格后,使用单位将检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由使用单位保管,复印件交机电科设备组备案;设备到期未进行检测鉴定和未提供复印件考核单位负责人200元。
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检定、修理不合格而需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经主管矿领导和机运副矿长审批后交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相关手续。
测量管理制度2
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装了安全监控和测量设备,以便对这些岗位和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和测量,达到及早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的目的。为加强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设备安全处保存。
三、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四、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设备安全处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五、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设备安全处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测量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分公司工程部,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监视和测量任务选择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第三条、项目部根据所配备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并报分公司工程部备案,在使用前,由分公司委托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处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首次检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处不能自行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送政府计量部门或政府计量部门授权的单位检定。
第五条、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严禁使用。
第六条、监视和测量装置经检定后,应根据检定结果做好标识,以防止误用。
第七条、重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明确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具有检定周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根据其检定周期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表上报分公司工程部,项目部负责按期复检。
第九条、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合格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分公司工程部,然后组织检修,经检定合格后方可再次使用。
第十条、当监视和测量装置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其准确度,经分公司工程部同意,予以报废或转移。
测量管理制度4
1.总则
(l)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公司成立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应设专职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搞好工程测量工作。
(2)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3)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4)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5)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人公司正常管理。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如上岗证、操作能力等,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纳人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6)建立测量日志制度。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2.机构及人员设置
(l)公司设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对公司在编测量人员建立测量人才库。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隶属于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2)公司技术管理部设测量主管1名,全面负责测量系统的管理工作。
(3)项目经理部设测量主管1名,并根据工程大小、复杂程度配备测量人员(详见附件2: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
3.工程测量的岗位职责
(l)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
负责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项目人员考核评定及公司重大测量课题的研究、重大工程的测量定位、验线等事宜。项目选定的测量人员,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考核同意,或者由测量委员会向项目推荐,测量专业委员会对选定的测量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2)公司测量主管
l)总体职责
a.制订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量工作法令、规程及上级规定
b.参加公司承建的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组织的交接桩工作,并负责组织复测、加密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校核。
c.负责审核大型复杂、重大建筑工程的测量施工方案。
d.负责重要建筑物测量放样和重要建筑物重要部位的复测工作。
e.负责组织市政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
f.总结和推广测量方面的先进技术、经验,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9.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及处理。
h.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部工程测量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建立测量人员档案。
i.建立测量仪器台账。
2)分项职责
a.市政工程
①接桩后对道路、桥梁、主干道以及河道等工程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工作。
②加密中线、水准点和基线桩的测设工作,改移、恢复、新建重要主干线的测设与复测工作。
③组织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b.建筑工程
①接桩后对主要建筑物的轴线、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向项目部作定位交桩。
②对项目部定位施测后的复测工作。
③参加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绘工作。
(3)项目总工程师
对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负技术责任,审核或审批测量方案,组织工程各部位的验线工作,并在施工测量记录表格上签字认证,组织测量方案的交底工作。
(4)项目部测量主管
1)总体职责
a.负责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流程图附件1),填写测量工作日志。
b.接桩后对控制点的点位复测及桩位保护工作。
c.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测量放线工作。
d.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e.负责所属范围内测量仪器定期检查和保管工作。
f.负责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分项职责
a.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主持接桩后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订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负责建筑工程定位测量工作,做好现场楼层及垂直度测量放线等,填写工程定位测量等记录表。
③负责工程测量资料积累保管、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④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h.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主持接桩后的水准点、中线桩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订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市政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负责市政工程的放样工作。
③整理隐蔽测量竣工资料,参加由公司组织的竣工测量工作。
④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4.交接桩及护桩制度
(l)交接桩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司测量主管及项目测量主管参加,在现场由勘测设计单位直接进行交接桩工作。
(2)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标桩平面位置和标高,必要时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进行现场核对,检查清点标桩。
(3)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应确属完整、稳固。交桩后,公司测量班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交接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人工程档案。
(5)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和方便施工,各级测量人员必须对标桩妥善保护。要设置明显标志,以防损坏,在繁忙地段应设三角架保护,必要时加设护桩。
(6)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注意保护测量标桩,测量人员应经常定期巡视标桩保护情况。所有测量标桩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破坏。
(7)在施工范围内标桩附近,需搭设临时建筑物或堆放材料时必须事先与现场测量人员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免损坏测量标桩或影响测量视线。
5.施工测量方案与技术交底
(1)建筑小区工程、大型复杂建筑物、特殊工程的施工均应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95)中有关’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的要求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2)施工测量方案由测量专业人员会同技术部门共同编写,但应保证在各阶段施工前完成。
(3)施工测量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会签,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4)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编制者进行施工测量交底。
6.施工测量放线的实施
(l)施工测量各项内容的实施应按照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遇到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方案调整,补充或修改方案。
(2)施工测量中必须遵守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程序。即先测设精度较高的场地整体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
(3)施工测量前必须严格审核测量起始依据(设计图纸、文件、测量起点位、数据)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的工作方法。
(4)实测时应做好原始记录。施工测量工作的’各种记录应真实、完整、正确、工整,并妥善保存,对于需要归档的各种资料应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整理及存档。
(5)每次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后,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测量人员应及时填写各项施工测量记录,并提请质量检查员进行复测。
7.工程定位及测量复核
(l)在工程测量前项目测量人员必须对有关设计图纸的测量定位依据进行核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部门或公司测量主管汇报核实以便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协商。
(2)为避免测量差错,所有测量内业和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测量内容、成果等要详细填人测量手簿内,并签好姓名及日期,并记好工作日志。
(3)标桩要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果经过机械振动、雨雪后应及时复测、调整。
(4)质量检查员应对施工测量记录的内容进行复测检查,并与测量人员办理自检记录。
(5)施工测量放线自检完成后,由质量检查员报请监理验收。
(6)施工测量放线验收通过后,由测量人员向下一工序的班组进行交接,并办理交接检查记录。
(7)项目定位(复核)由公司组织测量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并规定擦底线(含槽底标高)、士0.000平面轴线(含标高)、工程竣工测量,由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把关,不合格者不能进人下一步工序。
8.施工中的变形观测
(l)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新建筑物变形观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结果。
(2)施工现场邻近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邻近地面沉降监测范围与要求由设计单位确定,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记录。
(3)护坡的变形观测及重要施工设施的安全监测由专业施工单位确定校核完成,并应编写变形观测方案,及时整理观测结果,保证施工中的安全。
9.工程竣工测量
施工测量必须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位置正确、其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安排竣工测量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资料。
10.测量仪器管理
(l)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全部仪器(全站仪、铅垂仪、经纬仪、水准仪等)全部由公司统一采购、统一年检、统一调配,费用列人公司管理费用。项目经理部使用上述仪器时,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测量人员写报告,向公司租赁仪器,并签订租赁协议(各种仪器租赁费用见附件3),租赁收人冲销管理费用。项目租赁使用仪器时,负责仪器的安全和保养,否则损坏的仪器,使用单位应按仪器当时价值赔偿。其他如塔尺、钢尺等小型测设工具,由经理部自行购置、年检。
(2)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3)所用测量仪器必须定期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或超出检测时间的仪器不得使用。新购置的测量仪器必须进行检测,在充分了解测量仪器性能后方可使用。
(4)对于精密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负责人或在其指导下,才能使用。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实测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测量仪器。雨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
(5)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随时清点仪器附件,并经常擦拭,定期上油。在平房中,仪器不得放在地上,以免受潮。
11.测量成果整理与积累
(l)测量成果的计算资料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字迹清楚、计算正确,格式统一,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原始记录必须做到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后补,每一单位工程完毕后必须及时整理测量资料。凡纳人工程技术档案内的,应按规定整理好方可交技术部门人档,不人档者应保留到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方可处理。
12.附则
测量管理制度5
1、测量工作重要性及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
1.1施工测量成果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与
进度,稍有不慎就会给工程造成严重损失。
1.2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前建立与工程相适应的测量检验系统,作为施工过程的测量依据。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的需要测设中心线的位置、标高,作为施工的依据。
(3)配合检查人员对工程的位置及标高进行复测检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等工作。
2、施工测量的准备
2.1施测依据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核对,了解其来源是否可靠,要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施工要求,严格审查施测项目是否与设计资料和图纸相符,数据是否可靠。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否则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2.2要对施测现场实地进行了解,检查核对旧的测量控制点是否可靠,是否能满足施测项目的精度要求,消除现场对施测工作的不利因素,为制定方案打下基础。
2.3施测方案的编制要本着先整体、后局部的原则,对一般较简单的施工定位和放线工作,可编制从简的施测方案,可用施测草图或示意图加以说明,但对主要大型厂房、高层建筑、高耸构筑物及各类线路主干线的定位工作等测量的施测工作、沉降观测工作以及新技术应用等均应编制施测方案。
2.4施测方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1)任务概况:包括任务根据、施测依据、旧有的测量资料利用及现场状况等。
(2)施测方法:包括技术要求、施测草图、控制方法、技术措施。
(3)计算方法。
(4)检验、检查方法。
(5)工期要求、包括提交的资料。
3、测量的记录、计算及自检工作
3.1施测过程中的各种记录、计算工作,每个测量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必须是真实可靠,完整无缺,随测随记随检查,字迹、略图要清楚。
3.2记录计算有一定格式,注明有关事项,填写清楚,不可漏项,一般包括施测项目、日期、使用仪器、施测者、天气、记录者、计算者、检查者等。记录反映施测的全过程,根据情况必须绘制草图示意,以及说明。凡是无关人员签字的记录、计算都视为无效。
3.3所有的施测工作,都必须有校核方法,以鉴定测量结果是否可靠,凡是无法作校核检查的都应作重复测量,以达到自检目的,并要记录清楚,如缺少此项工作不得提交测量成果。
4、测量仪器的管理
对测量仪器的管理详见《计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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