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管理制度内容 办公楼管理职责汇编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办公大楼内的办公秩序和环境卫生,规范办公大楼内人员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标准和要求。它涵盖了办公大楼的日常管理、人员进出、办公设施使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提供一个舒适、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以下是有关于办公大楼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内容 办公楼管理职责汇编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1

一、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一)值班制度

1、在工作时间内,大楼的安全由值班人员和门卫共同负责,非工作时间内,由门卫具体负责。

2、办公楼、院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门卫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门卫因事外出,需事先报经办公室分管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批准,否则,每次扣工资3元。如果造成财产物资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3、在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下班后,电梯、拉闸门应及时上锁(如遇停电则在停电后立即把电梯上锁)。

4、坚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对非工作时间外来的人员应予如实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或公安机关报告。以下人员不得入内:

(1)推销员、废旧物品收购员。

(2)没有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证明身份者。

(3)没有大人携带的小孩。

(4)其它闲杂人员。

5、门卫应负责搞好门坪及值班室的卫生,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6、在非工作时间内,门卫应不定期对楼、院进行巡查,尤其是在晚间睡觉前,要对整个楼、院的门窗、水、电关闭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安全要求

1、杜绝易燃易爆物品(含液化气罐、鞭炮等)进入办公大楼。

2、不得随意动用、安装电器设备,乱拉电源线路、电话线路。

3、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注意关好门窗、水阀、电源及空调开关,不得在办公楼内留宿。

4、不得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内大声喧哗。

5、服从门卫和值班员的安全管理,支持配合做好大楼的安全工作。

二、大楼卫生管理规定

办公大楼的卫生工作由各股室、分局和勤杂人员共同担任。

(一)建立卫生清扫制度

1、各股室、分局主要负责各自室内卫生工作,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五一大扫,重要节假日另行通知大扫除。

2、勤杂工负责大楼楼道、过道、卫生间、扶手、会议室、大厅、大楼前院和县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县局领导办公室坚持每日一扫制。

(二)卫生要求

1、各股室卫生应做到:

(1)杯盘、烟缸光亮洁净。

(2)报纸、杂志|、文件、书籍、茶杯等摆放整齐有序。

(3)桌椅台凳及地面、墙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4)玻璃门面干净明亮。

2、公共卫生应做到:

(1)痰孟、果皮纸屑桶干净无积物。

(2)大厅、过道、走廊要求无不水迹和尘迹,无丢弃物,做到干净整洁。

(3)楼梯扶手干净光亮。

(4)玻璃、窗台及楼梯间和电梯门面干净明亮。

3、全局人员在下午下班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将茶盘、茶杯、烟灰缸清洗干净,并摆放好。

(2)将地面、桌面、凳子擦洗干净并收拾整理好。

(3)将玻璃、窗台擦洗干净。

(4)将报纸、杂志、文件、书籍摆放整齐。

4、勤杂工必须做到:

(1)每天下午下班后对大厅、过道、楼梯扶手打扫下次。

(2)痰孟每天擦洗一次。

(3)各楼层卫生间的地面、大便池、小便池、洗手池每天拖洗一次,每月用盐酸或洁厕净擦洗一至三次,保证清洁无污迹。

(4)果皮纸屑桶内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严禁隔夜存放。

(5)电梯间每天擦洗一次,地毯每天更换,并清洗一次。

5、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随意在公用场所和办公室所随意丢弃果皮、纸屑、烟头和其他物品,不得从窗口扔杂物,不得随意吐痰。

(2)必须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踩入草坪和采摘花、草、损坏树木。

(3)不得随意向厕所、洗手池内丢弃杂物,以免堵塞管道。

(4)严禁在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杜绝在墙体乱张贴、打钉、打洞现象,保证墙面整洁。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2

一、办公秩序

(一)用语文明。严格执行本院文明用语规定。

(二)接待热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行为规范。干警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在办公区、审判区大声喧哗及穿拖鞋、背心、短裤。

2、不准在阳台摆放花盆、其他杂物和向窗外泼水。

3、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果皮等杂物。

4、不准在墙面等处乱钉、乱贴、乱画。

5、不准在有禁烟标志的地方和本院其他公共场所吸烟、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6、不准在消防通道、门厅、公共走道的门上私自加装锁具。

7、不准在洗手间乱倒杂物和使用卫生纸之外的纸张。

8、不准私自拆装和挪用大楼内各种设备及将个人大件物品带入办公室、地下室存放。

二、卫生管理

(一)卫生区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部门、到人头。

1、各部门办公室及会议室内外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打扫;

2、法庭卫生由使用部门负责打扫;

3、大门内外及院内地面、一楼车库、一至二楼台阶卫生由驾驶员、门卫及相关人员负责打扫;

4、餐厅内部卫生(不包括卫生间)由餐厅人员负责打扫;

5、2米以上高度的卫生由行装科安排有关人员打扫;

6、其他部分卫生由保洁员包干打扫。

(二)各部门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提倡每天上班前15分钟和每周五下午下班前1小时打扫卫生,以达到办公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痰迹、无烟头、无纸屑果皮、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的标准。

(三)保洁员和餐厅人员要做到眼明、手勤、心细,坚持每天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水电工要经常打扫2米以上高度的卫生。

(四)院领导会同行装科每月底对全院卫生定期检查一次,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

三、水电管理

(一)行装科负责水电的日常检查、维修、安全等管理工作。

(二)水电工对办公大楼的水电情况,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巡查、处理记录。

(三)水电工在节假日期间关闭不需使用的水电设备。

(四)干警要增强节约意识,养成随手关闭水、电开关的良好习惯,自觉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

四、奖罚

(一)对卫生管理较好的部门,给予4—10分的`加分奖励;对打扫卫生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5—50元的奖励。

(二)对卫生检查中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扣责任部门4—10分;保洁员等聘用人员有责任的,扣发其5—50元目标考核奖。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3

第一条新办公楼是建设局履行公务的活动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树立建设局良好的公众形象,体现建设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与精神风貌,维护办公与生活区域的正常秩序,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楼由建设局行政办公室及保卫处联合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楼的管理职能和对指挥部的服务职能。

第三条办公楼内所有部门员工和进入本大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努力创建文明办公楼。

文明办公

第四条进入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等衣冠不整的服饰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楼内办公人员应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

第六条不准在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柱子等地方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地乱画、乱刻。

人员与物品进出

第七条外单位人员进入大楼联系公务,必须向门卫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单,经确认后,方可入内。进入大楼人员,应接受门卫对携带物品的检查。

第八条认真执行24小时门卫值班规定,外部人员未经处室允许,办公楼内不得进入。节假日期间门卫值班人员应服从建设局值班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安全管理

第九条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建设局各处室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十条各部门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大楼内部安全。

第十一条保卫处具体负责门卫聘用并与之签订协议,所聘门卫必须做好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事先向保卫处报告,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活动期间负责配合门卫搞好办公楼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办公物品应摆放有序;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办公室门锁应处在保险位置。

第十四条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财务处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部室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合同、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六条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建设局要经常结合内部的安全需求,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火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人员要人人爱护消防设备,使消防器材处于战备良好状态。

水电管理

第十七条全体职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电器的,事先必须向行政办公室申报,行政办公室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部室的领导负责。水电管理的责任部门为行政办公室。

第十八条行政办公室要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修。各部室要经常对本部门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到行政办公室。

第十九条行政办公室要根据办公楼用电实际情况,每月请电工进行一次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排除用电故障。

第二十条全体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等一切用电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证办公楼的正常办公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不超过28摄氏度不得使用空调,必要时,办公室将根据用电负荷采取调控措施,停止部分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大楼卫生

第二十一条全体职工要牢固树立创建文明洁净办公楼的意识,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因值(加)班等特殊需要在办公室用餐的职工,要自觉维护办公室卫生。卫生管理的责任部门为行政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各办公室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办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垃圾要做到袋装化,定点堆放,及时清理;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否则将作为废品收集处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而影响楼内外环境卫生。

第二十三条行政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评比活动,并通报结果,对卫生先进处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第二十四条不准在楼道、会议室、楼道及标明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第二十五条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卫生间使用后应及时冲洗。

第二十六条全体人员应自觉爱护办公及生活区域的一草一木,不得采折和毁坏绿化树木。

保养与修缮

第二十七条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报请行政办公室安排统一办理。

第二十八条办公室的所有装饰和设备,各使用部门应保持原样,非经局领导批准,不准自行新增、移动或拆除;不准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更不得自行改造和装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4

办公大楼是基地有关部门集中办公的地方。为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大楼内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和管辖区域的安全。

2、各部门要根据要求设定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房间都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通过明确分工,层层负责,确保安全。

3、各部门领导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要提醒工作人员时刻注意安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防患于未然。

4、各种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将自行车、摩托车推上门前台阶,进入楼内。

5、禁止乱倒垃圾、茶叶渣、一次性饭盒,禁止随地吐痰、丢弃脏物果皮等,禁止在大厅、楼道内、楼梯上堆放物品。

6、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楼内。

7、严禁乱拉电源;下班时各部门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关闭电源、加班管理制度空调以及电脑设备,关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准长明灯、长流水。

8、不准私拉电线,严禁随意开启电源表箱,使用大功率电器需经批准,私自使用,从严处罚。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9、不准在大楼墙壁上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禁止践踏花草,损坏树木。

10、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禁止上班串岗、高声喧哗、谈天说笑、打牌下棋。

11、上班要衣着整齐,奖金管理制度禁止赤膊、着短裤、穿拖鞋进入楼内。

12、加强大楼治安管理,下班期间工作人员进入楼内要严格登记,非大楼内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13、各部门在上班时间也要提高警惕,防止外来人员入室行盗,临时离开办公室及重要场所时要注意关门。

14、档案资料室及库房等地严禁吸烟;在走廊抽烟要随手熄灭烟头,不得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篓、垃圾桶。任何人不得在大楼内使用明火和电炉。

15、有现金往来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将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将大宗现金存放在办公楼内过夜。

16、节假日除门卫、加班人员外,情报管理制度其他人员不随意到办公楼,任何人员不得在大楼内会友、娱乐。

17、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5

为保持办公大楼的安全与整洁,美化办公场所,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一)执行干部、职工节假日、双休日及晚上值班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均须按规定参加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情要及时处置和报告,做到不脱机、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

(三)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保安职责,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坚守岗位,白天对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认真进行登记,要仔细询问,特别是对找局领导的’外单位人员,要报办公室同意方可进入;夜间要认真做好办公区域的巡查,定点设岗,确保办公楼及公共场所的安全。

(四)保持办公环境的安静。不得带亲属、朋友在办公室长时间闲谈,不准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室内无人时,要注意随手关门,下班离岗或会议室使用结束后,要关闭门窗和电器。

(五)保证办公室和大楼安全。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支票、印章、收据、介绍信要存放在保险柜内。大楼内一切财产、包括设备、办公用具外运,须经办公室批准同意,否则,保安、值班人员有权扣留。

(六)会议室使用要预先登记。各单位使用会议室,应提前1-2天到办公室(文秘室)登记;外单位需借用的,须经办公室同意。发现会议室内财产用具损坏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

(七)规范车辆停放。局公务车辆、个人私家车应按指定车位停放。为维护正常停车秩序,保证公务用车停放,个人私家车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库内。

(八)加强办公楼电梯的维护和保养,电梯维护人员发现问题应时向厂方和办公室报告,确保电梯的安全;做好中央空调的维护工作,按规定时间清洗管道。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公司新办公大楼的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办公大楼大厅、走廊、楼梯、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的卫生。

二、一楼西侧敞开办公区域的卫生,由所在区域的5个部门共同负责,制定每周值日表,每部门每日轮流打扫并对当日卫生负责,各部门部长室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三、其他部门的办公区域卫生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制定每周值日表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对卫生的具体要求包括:地面清洁无杂物、门窗干净、桌面整洁。

五、办公大楼所摆放的绿色植物由各部门领养的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养护,公共区域由办公室统一养护管理。办公室以后将不再添置绿色植物,请大家用心爱护。

六、办公室将每周不定期对各区域卫生情况进行抽查,对卫生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元。

七、办公室负责本大楼的环境卫生的管理与考评工作,本大楼其它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划分的.区域,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八、各部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坚决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的不良行为。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公众形象,维护公司本部办公区域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办公楼内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中心)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所属员工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综合部负责来访人员前台接待、会议室使用安排等管理工作及公司本部和管辖区域物业及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员工餐厅等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办公楼物业服务、物业设施维护、人员出入管理、消防系统维护、车辆停放管理、员工餐厅、办公空调管理、安保监控系统管理、绿化管理、电梯管理等。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五条办公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第六条员工和代维人员进入办公楼须主动出示配发的工作牌,服从安保人员验证,不得将门禁卡、工作牌、临时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转借他人。未带工作牌的员工必须在保安处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大楼上班,未带工作牌上班月累计3次的,由综合部进行通报,并扣除当月个人绩效1分(部门内员工月考核平均分须低于77.25分)。

1.员工刷卡进出办公区域时要注意防止无关人员跟随进入,办

公楼通道已经设置有监控录像,如属于员工刷卡开门让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的要追究责任。

2.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办公的外来人员,如各部门代维、外包等工作人员,由需求部门向综合部安全管理报备,填报《办公楼人员物品通行单》,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申请办理临时工作证。

3.临时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工作的外来人员,如施工、维修、设备保养等,由需求部门向综合部安全管理员报备,填报《办公楼人员物品通行单》,陪同外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手续。如施工、维修、设施保养时间为非工作日,承办部门须事先书面公告各部门。现场安全管理由施工承办部门负责,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其他办公区域,要确保施工安全和大楼的设备运行安全。

第七条公司对外公务、接待工作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外来办事人员须从办公楼正门(玻璃门)进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一楼接待处办理会客手续,外来办事人员禁止从除办公楼正门外的其他门口进入办公楼。除公司贵宾外,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公司二楼及以上办公区域。确实需要进入办公楼的来访人员按要求办理登记后由被访部门人员负责接送。

第八条办公楼电动铁门为备用通道,除紧急情况外实行24小时关闭,仅公司车辆进出时可临时开放,车辆进出后立即关闭。

第九条公司贵宾进入办公区域,安保人员需电话请示贵宾访问的相应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登记放行,由公司领导下楼迎接的贵宾可免登记放行。

第十条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留宿;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进办公楼(含员工亲友)。

第十一条非工作期间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第十二条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不定期在办公楼内巡检,所有人员进出办公楼及工作期间应佩戴工作牌。如遇未佩戴工作牌或无法出示工作牌的内部员工,月累计3次的,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进行通报,扣除当月个人绩效1分(部门内员工月考核平均分须低于77.25分)。

在巡检过程中如遇未能出示工作牌的外来人员,将追究认领部门的责任,经综合部审核并与各部门确认后进行通报,并进行扣罚1分/次。

第十三条如果因未按本办法执行而出现的安全等问题,要追究责任部门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三章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管理

第十四条办公大楼一楼接待前台不准长时间寄存各种杂物,个人邮寄物品在接到接待处领取通知后应及时领取,最长存放期限不能超过两天,随时保持接待处的干净、整洁。

第十五条办公室家具位置摆放不得随意移动。办公楼内区域划分及各楼层的布局和墙体建筑结构不得随意变动或拆改,如需改动,须报综合部安全管理批准后安排专业人员施工。

第十六条消防通道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随时保持通畅。消防器材应摆放在干燥、通风、易取的固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位置或在

器材周边堆放杂物。各部门、中心每周检查一次办公区域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需要综合部协助整改时,应及时向综合部安全管理报告。

第十七条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器具,公共区域严禁吸烟;各部门员工须妥善保管纸张等可燃性物品;严禁私接、更改电器线路和设备,严禁使用非办公设备以外的大功率电器;电源插座旁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下班后必须关灯、关空调、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及插座电源,关窗锁门。由综合部安全管理检查发现未关设备电源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绩效扣罚1分/次。

第十八条办公楼内及大院公共区域,不得随地吐痰、泼脏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楼内及大院公共区域堆放物品,垃圾及废旧物品要及时清运。楼内安全通道门在工作期间要保证能正常开启。

第十九条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由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日常管理,不得自行改动和占用公共部位。不得随意在办公楼外墙、走廊和室内的墙壁、门窗上粘贴图画、宣传广告及安装物品。若因工作所需,须书面报备综合部。不得在窗外悬挂衣物等物品;不得拆卸建筑装饰;不得在地面(地毯)上拖拉重物和用水冲刷地面(地毯)。

第二十条各办公室的灯光照明要做到节约用电,使用中要爱护开水器和节约用水。

第二十一条现金、有价卡等贵重物品不准随意存放,各部门要

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下班后锁好门关好窗,防止被盗案件发生。

第二十二条办公楼所有防盗、防抢、防火等安全防范设施要爱护,严禁人为破坏,需要挪动位置及时协调综合部安全管理通知厂家完成,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爱护办公设备,不得随意调换办公室和已配备的办公设备。员工工作调动时,配备的办公设备按规定移交。

第二十四条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大小便入池、使用后及时冲洗,卫生纸扔进纸篓内,残茶倒入卫生间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五条办公区域严禁携带食品进入食用,各楼层饮水设备及烧水壶应分别安放在各办公区域内指定位置。

第二十六条办公桌面要简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办公室内不得堆放有碍办公的杂物和个人生活用品。

第二十七条重要节日及重大庆典活动期间,综合部党群管理负责布置办公楼内外场景。

第四章物业服务

第二十八条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的保安、物业管理和清洁工作外包给专业服务公司负责。

第二十九条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对保安、物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听取被服务人员意见。

第三十条服务管理公司负责落实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清洁等各项工作,确保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人财物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办公楼是公司各部门履行公务活动的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和到办公楼联系工作的临时往来人员。

第三条办公楼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大楼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四条办公楼内任何单位和进入本大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努力创建精神文明。

第二章文明办公

第五条进入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裤衩等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在办公大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楼内办公人员言行举止要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办公物品应摆放有序。

第七条不准在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柱子等地方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地方乱画、乱刻。

第八条禁用办公电话闲谈,严格执行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第九条未经允许一般不得启用他人电脑,更不得擅自拷贝他人电脑资料。

第十条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干净。保持个人使用办公设备卫生,下班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

第三章人员与物品管理

第十一条临时往来联系业务的外单位人员须在一楼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来客登记单,经确认后,方可入内。私人会客一般不得在办公场所。非工作时间,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大楼,本单位工作人员也不得带他人进入办公楼。

第十二条办公室实行定置式布局,不得私自移动。移动较重的办公用具要轻抬轻放,不得磨损地面。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8小时前台值班规定,办公大楼内不得留宿。

第十四条车辆要停放整齐,车头向外,服从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大楼白天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司保卫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夜间安全保卫由公司保卫部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

第十六条各楼层所在部门负责人为各自责任区(本部门办公室)的责任人,公司领导办公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十七条楼内各部门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自责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楼内安全。

第十八条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应事先向综合管理部报告,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负责活动期间办公楼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含卫生间、消防通道以及步行梯楼层的门、窗),防雨、防盗。

第二十条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科室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地方。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十二条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机关结合内部安全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

火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人人爱护消防设备,使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水电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体员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电器的,事先必须向综合管理部申报,综合管理部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部门的领导负责。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修。综合管理部要不定期对办公楼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二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要根据办公楼用电实际情况,有必要时请电工进行一次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排除用电故障。

第二十六条全体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注意随手关灯、关水,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证办公楼的正常办公用电。

第六章楼内卫生

第二十七条全体职工都要树立文明意识,要讲究卫生,净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二十八条个人垃圾要及时处理,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否则将作为废品处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雨具不得摆放在公共区域。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第三十条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茶叶倒入厕所便池内,使用卫生间后应及时冲洗。

第三十一条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每个员工负有保洁责任。

第三十二条全体人员应自觉爱护办公区一草一木,不得采摘和毁坏绿化树木。

第七章保养与修缮

第三十三条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安排统一处理。

第三十四条办公室装饰和设备,各使用部门应保持原样,不准自行新增、移动或拆除;不准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不准自行改造和装潢。

第三十五条严禁使用非正常配置的高功率电器,严禁私自接拉电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9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活动,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通知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报告。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局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创造一个文明、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政府大院内的局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楼内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局办公室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局会计函授站及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财政收费管理中心、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契税征收所的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以上各科、室、所、中心自行负责。

二、在局机关办公大楼的一楼门口设立门卫室。门卫及值班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注意加强以进出人员的管理,防范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注意讲究礼节和礼貌。

三、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拟在局机关办公大楼的门口、走廊和进出口等处统一安装摄像头,由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进行管理和维护。

四、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发现可疑人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协助制止意外事件发生。

五、不准把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局机关办公大楼内,严禁在办公大楼特别是办公室内燃烧杂物或使用明火。

六、计算机房等重点机要部位要强化岗位责任制,要严密制度,严格管理,确保安全,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七、下班时,各办公室最后离开的.人必须管好门窗、电器、机具等。贵重物品及涉密资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

八、各科室的废旧文件、资料一律到指定地点销毁。局机关的任何科、室、所、中心或个人不得擅自将废品收购人员带进大楼,更不得将文件等资料私自卖给废品收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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