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混凝土搅拌站各项作业、人员职责、流程、考核标准等的规章制度,以确保混凝土搅拌站的正常运行和生产安全。该制度通常包括原材料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多个方面。通过实施该制度,可以确保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质量、效率、安全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化,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以下是有关于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高效地运行。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棒、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主管副总经理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成员有各部门经理、主要生产班组长。
1.2公司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由车队队长兼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公司建立以安委会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尽其责,认真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1.8主持重、特大事故的处理,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
3.2部门经理(主任)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同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金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施工。
3.3公司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掘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金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贵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己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m;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3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吸毒史。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2
一、混凝土搅拌站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混凝土搅拌站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混凝土搅拌站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混凝土搅拌站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3
一、调度生产任务单制度
1、生产任务单是反映混凝土搅拌站实践出产状况的原始记录。是安排指挥公司出产的指令书,是详细实施出产效果的依据,必须按程序严厉办理。
2、调度生产任务单由熟识出产工艺流程,混凝土出产特色技术标准,协同合作等专门知识和作业认真担任的专人办理。
3、调度生产任务单式样为四联单,依据公司出产调度会议或公司暂时出产使命指令书,由公司出产调度担任填写。
4、调度生产任务单填写时,内容要实在清晰,时刻要准确无误,文字要标准工整,存根要妥善保管备查。
5、调度生产任务单作为出产指令,下达后各科室,均应自动协同合作,严厉按使命单安排出产催促作业人员按时上岗,切实做好出产准备。
二、安全出产办理准则
提高整体职工对安全出产的知道,娴熟操作规程,抓好安全出产办理,特制定本准则。
1、安全出产首要责任人:
(1)对商品混凝土中间的出产担任,履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出产规定。
(2)定时安排商混凝土中间的安全出产查看,狠抓不安全预兆,遵循以防止为主的方针,做好宣传教育。
(3)对职工履行安全教育和消防设备的运用,首要岗位要持证上岗。
2、安全出产直接责任人
(1)担任全商混凝土中间有关安全出产准则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状况,查看发电房、水泵房维修间、宿舍、仓库、单位的安全措施的执行状况。
(2)催促出产人员做好防止作业,及时阻止不安全行动,把不安全的要素消除在萌发状况之中。
3、部门的安全:
(1)执行安全准则,操作规程。
(2)对自个的统辖规模要尽职尽责,抓好出产,保证安全。
(3)出产不忘安全,发现有违章行动,当即阻止,可超级反映上报。
三、原材料及混凝土试件取样办理制度
根据国家规范,混凝土构造施工质量检验规范规则:原材料及混凝土构件有必要抽样复检,并出示实验报告,据此特订立下列制度:
1、水泥出场时,应对其种类、级别、散装仓号及出厂日期进行查看,并对其强度、安定性等物理功能进行复检。
2、对水泥出厂超越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越一个月)的水泥,应进行复检。
3、钢筋混凝土构造中禁止运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4、同一厂家、等级、批号接连进厂的水泥,散装不超越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5、细骨料规则,宜用中砂,经过0.315mm筛孔的砂,不该少所以15℅,其最好级配应契合规范中最好级配图(JGJY10-95)。
6、拌制泵送混凝土所用的水有必要采用水。
7、泵送混凝土掺用外加剂,有必要有省、市质检站存案证号的合格商品,经过复检合格才干运用,掺量经过实验而定。
8、泵送混凝土掺适当粉煤灰可进步混凝土保水性,但其细度、含水量、需水比、含碱量等项目有必要经过复检合格才干运用。
9、构造混凝土强度等级有必要契合设计需求。用于查看构造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址随机抽样取样与试件留置按如下规则:
(1)每拌制不超越100m3合作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作业班同一合作比混凝土缺乏100盘,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相同层,同一合作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次取样最少留置一组规范维护试件,其他同条件维护。
(5)对有抗渗需求的混凝土构造,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址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合作比的混凝土,取样不该少于一次。
(6)实验人员严厉按上述规则检查原材料复检;混凝土构件浇筑地址随机抽样,并留规范维护试块。
(7)试件制造:实验人员应在试模内先用矿物涂改,然后将混凝土装入,用振荡台机械捣实,振荡至混凝土外表出水泥浆,并且不再沉落停止。
(8)核算每组(三块)试块的混凝土强度时,其抗压极限强度规则:取三个试块实验成果的平均值,其精确度为0.1Mpa,三个试块实验成果最小值与其他两个中较小值差15℅以上时,则取中间值为强度代表值。
(9)混凝土试件尺度及强度换算系数:骨料最大粒径(mm)≤31.5,试件尺度(mm)100*100*100,抗压强度折合规范试件强度是乘以来95℅换算系数。
(10)试块应密实,无锋芒危害,无孔洞,麻窝,不篡角,外表平坦,试件误差±1.5-2℅。
四、库房办理制度
1、料具进仓时,有必要仔细核对类型、标准、数量及其质量状况,并将料具分类堆积,仔细进行标识。
2、了解所保管材料的功能,对易燃爆等风险物资,要采纳阻隔办法,不允许混放,避免事端发生。
3、定时对库存的料具进行清查,保证其在质量有用期内运用。
4、对客户供给的料具要独自建帐,别离储存专人办理,保管备件要满意商品的储存需求,避免损坏。
5、做好料具的变动记录,使帐、物、卡符。
6、常常对库容进行收拾,使物资堆积有序,场所整洁,并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作业。
7、物品出库要填写<出库单>,由物品申领人签字后方可出库。
五、电工岗位职责
1、禁止上班穿拖鞋,禁止带电作业,电焊作业时禁止挂线作业。
2、暂时电设备有必要五相线按标准接线,查看地线电阻符合要求才干运用。
3、夜班出产电工有必要随机值勤确保机组正常运转。
4、确保商混凝土中间厂内24小时水、电正常(大线停电破例)。
5、平常查看外漏电线接头是不是接好和防水办法,避免雨天漏电,发作意外事端。
6、做好电表度数的校正和电费交纳作业。
7、确保厂区内各个旮旯的灯火照明状况和替换已坏照明设备。
六、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1、严厉遵守公司的全部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据守作业岗位,服从组织组织,有事要请假,未经赞同不得私行脱离作业岗位。
2、树立一心一意为职工效劳的思想,考究职业道德。文明效劳,态度和蔼,自动热情,礼貌待人,酷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物足称,平等待人。
3、坚持什物实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日盘点一次,每项月盈亏状况定时发布帐目,承受职工的监督。
4、爱护公物食堂的全部设备,餐具有挂号,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不得随意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5、做好膳食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作业服,作业时要穿戴作业衣帽,膳食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无健康合格证,禁绝在食堂作业。
6、严厉定时做好炊具、餐具消毒,计划收购,禁止收购腐朽,变质食物,避免食物中毒。
7、职工就餐要有序,准时开饭,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种类要多元化,进步烹调技能,改进职工膳食,对因作业需要不能准时就餐和暂时客餐,可事前给予告诉。
8、做好安全作业,运用膳食械具或用具要严厉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事端发作,禁止随带无关人员进行厨房和保管室内,易燃易爆物品要严厉按规则放置,根绝意外事端发作,食堂作业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查看各类电源最初,设备等。
9、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厉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圆满完成各项作业任务。
七、职工宿舍管理准则
为使公司职工有一个清洗、安静、安全、文明、规整的环境和公共次序,使职工充沛取得歇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文明守则如下:
1、坚持宿舍日子环境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号杂物,宿舍内阻止烧饭、烹饪,房间要清洗清洁,不得在床上及宿舍内吸烟和吃不良食物。
2、讲文明礼貌,不乱丢杂物,废物和污水,禁绝弄脏和划墙面,禁绝在墙面和木橱上随意粘贴和钉物品,养成杰出的清洁习惯,废物、杂物要倒在废物池或桶内。
3、注意安全用电,禁绝私自装置电器和拉扯电流线,禁绝运用明火炉具及超负荷用电,对水、电要勤俭节约,坚决阻止糟蹋行动。
4、自觉保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歇息时刻禁绝运用高音器件,大声喧嚷,禁绝有噪声活动,避免影响别人歇息。
5、宿舍内物品棉被要排放规整,换洗衣裳禁绝堆积室内,其他衣物,鞋有必要摆放规整,室内清洁要轮番值日。
6、宿舍内禁绝过夜外人或亲朋,如有外人或亲朋访问。应挂号姓名、联系及进出时刻。禁绝在宿舍区骨聚餐、喝酒、赌博等其它不良行动。
7、美化环境,保护花草树木和全部公共设施,清洁要常常清扫,坚持整齐,遵纪
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则,自觉保护好宿舍的次序。以上规则期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和履行,如有违者按公司的有关准则处置。
八、交代班查看准则
1、每班提早15分钟到位,开端巡检整机设备。
2、巡检整机设备内容:
(1)原材料状况:砂子、石子及外加剂是不是充足,水泥仑内水泥是不是充足。
(2)协同部分人员是不是到位:试验室、司机、修理、铲车。
(3)油泵内是不是有油、水管内是不是有水、空压机运转状况。
(4)操控楼外观查有无异常,门窗有无损坏。
(5)操作面板各按钮有无损坏,电气柜内各项开关是不是灵敏。微机操作系统是不是正常。
3、上一班打出出产记载,下一班承认无疑问后签字交代,并在上面注明巡检状况。每天上班前1小时把当时疑问向上反映。
4、注意事项:
(1)正在出产使命中不能进行交代班,有必要完结使命方可接班。
(2)交代前有必要清扫好清洁。
(3)上一班有疑问没有解决的,下一班有必要记载明白,下一班接班后再发作疑问,由当班担任。
(4)当班使命完结下班后,务必要销好门窗。
(5)非出产人员如需要到操控室,有必要请示领导后,二人以上方准入内。
九、技能档案办理制度
1、遵循实行《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办理的规则,加强公司档案办理和建造,更好的表现公司档案的重要作用,为出产经营、基本建造、科技进步等各项作业服务。
2、凡在公司各项活动中构成的处理结束并具有覆按、保留、价值的各类重要技能资料(含图体及其它各种构成的载体)。
3、各科、室担任对本部分构成的重要文书、技能资料、原始记录等资料进行搜集、积累、收拾、归档。
1、实验室、搅拌中间的仪器搅拌资料、计量检定证书、查验资料、技能资料、原始记录、实验报告及工具书、技能规范、规范、杂志等均应组织专人担任搜集、收拾办理。
2、供、销部分签定的合同,在合同实行进程中,由各部分担任办理。合同实行结束,交公司归档办理。
3、配电、水泵、搅拌机、搅拌运送车的有关技能说明书,商品合格证、查验判定资料以及设备的操作运转,维修养护等原始记录均由部分担任建档办理。
4、归档的技能资料有必要分类造册挂号,由专人担任,定期查看清点,借阅档案资料仔细挂号、用后及时回收归档,保证档案资料完全完好。
十、供需合同办理制度
1、严厉遵循《合同法》和上级有关合同办理的规则,加强对供需合同的办理和审查作业,保证对签定的合同,合法有用,完成合同的经济意图胶葛发作,保护商混凝土中间的合法权益。
2、签定合同中前需经公司同意,并仔细考察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和实行才能以及工程立项,报建,计划等手续是不是完全齐备。
3、签定合同,其内容、方式、程序要契合有关法令、法规规则,当事人意思表明要实在可靠,条款详细、齐备,文字表述规范、精确,有关手续齐备完全;经有关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签字盖章。
4、按照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则,合同文本有必要运用建管局、工商局一致印制的文本,以保证合同内容、条款、方式、程序、契合有关法令、法规规则。
5、为保证混凝土供需合同的订货的原资料和混凝土商品质量操控契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则,供需合同签定后,有必要持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到修建工程质量监督部分核验承认。
6、工商部分是国家合同办理的功能机关,依据规则供需合同签定后有必要持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到工商办理部分进行签证承认,以保证合同规范有用,准确实行。
十一、质量办理制度
1、遵循和上级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政策、政策和规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政策,推广全部质量办理。
2、树立公司质量办理构和办理网络,抓好商混凝土中间的.全部质量办理拟定公司质量办理作业规范或规章制度,对质量办理作业进行查看和考核。
3、各部、室办理员、催促、查看各科、室外严厉遵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搞好群众性自检,互检,工序操控仔细做好原始记录,保证商品质量。
4、加强质量办理和教学培训,学习全部质量办理知识,进步质量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职工的质量办理认识,展开群众性质量办理活动。
5、按有关质量查看规范,加强对公司原资料进厂、理化实验,混凝土搅拌和车辆运送的整个进程质量查验作业,严厉查验纪律,不合格的原资料不进厂,保证商品质量。
6、树立有关商品质量档案,加强公司质量信息,质量操控,原始记录的办理,树立各部分有关信息反馈系统。
7、依据有关部分对于优质商品及保证商品质量的需求,展开全部的质量办理,准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联系,保证商品优质高产。
8、进行市场调查剖析,猜测和质量住处的搜集作业,把握和剖析质量动态,为完成公司作业中规则的质量、种类、技能水平创优奠定根底。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土管理,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混凝土(也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或掺合料等成份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所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和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商、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金平、龙湖、濠江区所辖行政区域,澄海、潮阳、潮南区的城区、中心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六条按本规定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且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的砌筑、抹灰、装修装饰工程,或者混凝土使用总量十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经批准,可以在施工现场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商品混凝土专业运输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三十公里以内,没有商品混凝土供应的;
(三)使用特种类型混凝土等特殊原因的。
第七条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确需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属金平、龙湖、濠江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属澄海、潮阳、潮南区的城区、中心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所在区散装水泥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施工企业申请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含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环保要求。
第九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后,方可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
第十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保证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并接受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配置散装水泥使用设施并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第十二条商品混凝土供需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混凝土的供货时间、主要技术要求、质量和数量的确认办法、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向购买方公布商品混凝土的等级、类型、强度、配合比及质量标准等,并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订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示范文本并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商品混凝土运抵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验记录,并由施工企业按规范要求现场制作试块,作为混凝土强度评定依据。
第十四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第十五条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按照有关定额标准核定的价格计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商品混凝土的参考价格。
第十六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要求。商品混凝土的运输应当使用专用车辆,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并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沿途洒漏。禁止随地冲洗商品混凝土运输专用车辆。
第十七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运输专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视同工程特种车辆予以管理。
第十八条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其施工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并按使用商品混凝土编制概算、预算和决算;属应招标的工程,其招标文件中应有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有关说明。建设单位不得限制、阻挠施工单位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十九条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筑工地,应当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设置相应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为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擅自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施工现场混凝土的实际搅拌使用量处以每立方米一百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生产商品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按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使用或不完全使用散装水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可处以每立方米混凝土一百元或者每吨袋装水泥三百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南澳县可参照本规定分步实施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提高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以及商品混凝土标准,参照GB/T19000—2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混凝土搅拌站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项目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二章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办法
第三条项目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合格供方,不得采购无准用证的原材料。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档案;采购合同应经审批,以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规定要求;供应部门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货。
第四条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项目必须按批验收质量证明材料,拒收质量证明材料不全的原材料。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照《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DBJ08—227)按批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项目应对进场材料实施分类管理。
第五条项目和原材料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在材料进场时共同取样封存,封存的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条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样品由项目和所供材料生产方的管理代表或生产方书面委托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封存。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破损或揭换。封存样存放时间:水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砂石料不少于5天,粉煤灰、矿粉不少于7天,外加剂不少于10天。
第六条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或贮存,并标有醒目的标志,避免混杂。
(一)水泥筒仓必须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等,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水泥严禁混仓。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水泥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二)掺合料必须设置专用筒仓,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等级,不同品种的掺合料严禁混仓。掺合料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三)砂、石必须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有防止混用的措施或设施。堆场应采用硬地坪,有可靠排水措施。应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规格。
(四)外加剂必须按不同生产企业、品种分别存放,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外加剂生产企业、品种等。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液体外加剂更换生产企业或品种时,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清洗。
第七条项目应根据原材料准备的难易程度,在能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原材料贮存量。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三章商品混凝土级配管理办法
第八条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普通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商品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
(一)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显著变化时;
(二)生产大方量商品混凝土时;
(三)根据统计资料反映的信息,商品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时;
(四)该配合比的商品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第九条生产用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室试配,并有试配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项目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及相关资料,其中可包括以下内容。
(一)不同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C15、C20、C30、C40;
(二)不同坍落度(mm):120、150、180;
(三)不同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
(四)不同集料粒径或细度模数,如石(毫米):5~16、5~25、5~31.5、5~40,砂:2.3~2.6、2.6~3.0;
(五)不同外加剂品种:如普通外加剂、高效外加剂等。
第十条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以及原材料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拌制商品混凝土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有关要求。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应包括生产日期、工程名称、商品混凝土强度、坍落度、商品混凝土配合比编号、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配合比和每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实际用量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化需要对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时,也应有专人负责,并重新签发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或配合比调整记录。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四章商品混凝土计量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商品混凝土计量、搅拌、坍落度抽检记录应齐全。应包括日期、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编号、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每盘商品混凝土用原材料秤量的标准值、实际数量、偏差、搅拌时间、坍落度。
第十三条拌制商品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数量应符合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规定,原材料的计量允许误差符合下表规定:
注:(1)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商品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微机控制计量的混凝土搅拌站。
(2)商品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计量应按重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可按体积计。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计量误差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拌制商品混凝土所用各种原材料的实际秤量应逐盘记录。
第十五条商品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第五章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商品混凝土拌合机技术条件》(GB9142)和《商品混凝土商砼站(楼)技术条件》(GB10172)的规定。
第十七条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当计量器具经过中修、大修或搬迁后应重新检定。
第十八条计量器具应按下列规定由项目计量部门进行静态计量校验,并做好记录。
(一)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停产1个月以上(含1个月),重新生产前;
(三)生产大方量商品混凝土前;
(四)发生异常情况时。
静态计量校验的加荷值应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加荷应分级进行,分级数量不少于5级。
当静态校验结果超出法定计量部门检定误差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计量部门重新检定。
第十九条项目计量部门应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六章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商品混凝土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50080《普通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普通商品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204《商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商品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商品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商品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预拌商品混凝土》(GB14902)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商品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有抗渗要求的商品混凝土,应进行抗渗试验。
第二十六条检验后的试件(商品混凝土、水泥)应保留三天后方可处理。
第二十七条不合格商品混凝土的处理。
(一)当对商品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商品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二)由不合格批商品混凝土制作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对不合格的结构或构件必须及时处理。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七章拌站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八条项目经理在拌站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
(三)确保实施适宜的过程以满足项目要求。
(四)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目标。
(五)确保获得质量及安全要求所必需的资源。
(六)将达到的结果与规定的目标比较,决定改进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一)贯彻实施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二)确定项目需求和期望。
(三)确定实现我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所必需的过程和职责,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产品质量要求,设计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制定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成品的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
(五)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使之处于受控状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及时扭转质量失控状态,并对整个过程进行评审。
(六)负责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三十条材料管理人员职责
(一)质量检验
按照项目需求和有关标准及规定,对原材料、成品商品混凝土进行送检。
(二)原材料进场和出厂产品确认、验证
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原材料进场和产品出厂进行确认,按相关标准和供需双方合同的规定进行交货验收。有原材料进场和产品出厂否决权。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八章环境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现场主要道路和砂、石堆场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第三十二条现场水泥、粉煤灰等,入库或严密覆盖;砼、砂浆搅拌台封闭;水泥、砂、灰等材料运输时封闭或严密覆盖。
第三十三条现场搅拌设备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第三十四条砼水泥搅拌运输车进出工地及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清洗轮胎。
第三十五条作业应安排在6:00—22:00间进行,若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必须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合法夜间施工手续。对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有效降噪措施。严格控制不必要的人为噪声源。
第三十六条经市政部门批准后,施工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排放的雨水、施工污水,应在出口处设二级沉淀池,沉淀池由专人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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