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卫生管理制度内容 店内卫生管理办法

店铺卫生管理制度是一系列规则和准则的总称,旨在规范店铺的卫生环境,确保提供给顾客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购物空间,同时也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健康。这个制度通常包括清洁和维护工作的程序、标准、时间安排、责任分配等方面。店铺卫生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店铺环境整洁,同时也能提高顾客满意度,维护店铺形象,以及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以下是有关于店铺卫生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店铺卫生管理制度内容 店内卫生管理办法

店铺卫生管理制度1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

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

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顾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

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店铺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餐饮具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采取自行消毒和集中消毒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业、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

经贸、环保、工商、城管、旅游、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24小时开通的检举电话;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向检举人反馈。

对检举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检举人给予奖励。检举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保密。

第二章消毒管理

第六条公共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消毒,未经消毒不得使用。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和已经消毒的公共餐饮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不具备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个人,必须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公共餐饮具或者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第七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环境卫生、水源充足,污水处理、排放符合环保、环卫要求;

(二)清洗消毒的专用场所大于6平方米;

(三)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有专用的餐饮具洗涤、清洗、消毒池和保洁箱柜;

(五)消毒场所地面、墙面防水、防潮,易于清洗;

(六)洗涤、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存放安全;

(七)生产经营人员有健康证明;

(八)有专、兼职消毒员和卫生管理人员,消毒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第八条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除符合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专用消毒设备;

(二)消毒餐饮具有明显标识,标明消毒时间和有效期;

(三)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小包装以及专门运输工具;

(四)有专门的卫生检验室和符合条件的检验人员,能够开展日常卫生检验和监测;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业务用房。

第九条公共餐饮具自行、集中消毒必须经过批准。

具备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在食品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并予以公布。

具备餐饮具集中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予以公布。

申请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

第十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户”标识。

使用集中消毒公共餐饮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使用户”标识。

标识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由批准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颁发标识不得收取费用,制作标识所需经费,列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从事公共餐饮具消毒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从事餐饮经营、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

(二)重复使用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三)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袋;

(四)不使用保洁柜贮存消毒餐饮具;

(五)不悬挂标识或者伪造标识。

第十三条从事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使用其餐饮具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下列事项: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

(三)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

(四)环境卫生状况;

(五)公共餐饮具消毒、生产、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

(六)洗涤剂、消毒剂、食品袋的卫生标准,存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餐饮具应当定期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天。

抽样检验不得向被检人收取费用。提取的餐饮具,检验后要及时归还,损坏的应当赔偿。

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检验情况、处理结果等。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可以向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提取样品;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检查,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阻碍执行公务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从事公共餐饮具的消毒工作。

第二十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拒不提供的,责令停产,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店铺卫生管理制度3

一、食品采购查验

1、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设食品、原料验收员

4、验收食品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5、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及原料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在用餐后及时清理消毒,再放进保洁柜中保持干净。

2、保洁柜、及相应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清洗有专用水池,洗涤剂符合国家标准。

3、消毒后放在专用保洁柜中。

五、人员卫生管理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病不应接触食品。

六、人员培训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有卫生执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

2、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

2、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妥善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清洗定位存放。

4、各类食品原料使用前分类清洗。

八、投诉管理

1、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店铺卫生管理制度4

(一)个人的仪表仪容

1)上岗时工作制服必须穿戴整齐,不能有灰尘、污迹、破洞,扣好钮扣,不得挽袖,领口与袖口要保持干净。

2)工号牌要正确佩戴在统一的位置,保持其光亮无污损。

3)皮鞋要保持清洁、光亮、无污迹。男员工着深色裤,女员工着裙装时须穿与肤色相同的袜子,袜子不得有破损,袜口不能低于裙口。

4)男员工头发不过领,不留大鬓角。女员工不留披肩发,发型美观、大方。保持头发清洁、不散乱、无头屑、无异味。

5)经常保持面部清洁,男职工不留胡须,女职工要化淡妆。不可用气味浓烈的香水或润肤油。

6)务必经常保持手的清洁。指甲短而干净,不涂指甲油。如有伤口、脓肿或溃疡,必须包扎好。

7)工作时不准佩戴首饰。

8)员工上岗前和工作时禁止饮酒或食用有异味的食品。

9)上岗前调节好工作情绪,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迎候客人。

(二)服务程序和规范

1.开餐前准备

1)了解情况

(1)了解当日供应的饭菜品种,及当日的短缺品等。

(2)了解餐厅的预订情况,对预订的有关内容要清楚掌握。

(3)知道餐厅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解决才能在到服务标准和要求。

(4)了解自己的分工服务区域,以及服务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2)准备工作

(1)清洁整理摆设台面;

(2)清洁餐厅各部位的卫生;

(3)擦试各种餐、茶、酒具和用具;

(4)清点和更换台布、餐巾等;

(5)按接待规格和要求摆设台面;

(6)叠出充足的口布花,以保证开餐中的使用;

(7)调置、填充好各种佐料;

(8)准备开茶所用物品。

2.就餐服务程序

1)客人走进餐厅,领位员应主动、热情问候,问清用餐人数,安排餐位,为客人引位拉椅,递上菜单或点心单。

2)餐厅服务员见领位员带进客人后,要热情问候,待客人坐定,递上毛巾,铺餐巾,撤筷套,询问饮用何种饮料酒水。

3)客人确定酒水后,要尽快送上,并为客人斟倒。

4)向客人推荐一些小吃,供其饮酒,并送上佐料。

5)待客人看完菜单后,服务员应为其主动点菜,并借此向客人推销一些特式菜肴。介绍的同时,要善于体察客人的心理,揣摸其订菜的标准、口味及特殊要求,为其提出恰当的建议。

6)客人订单后,服务员迅速将菜单送至厨房,并将客人的特殊要求告诉厨师长,尽可能满足客人要求。

7)上菜前,服务员要将餐桌上的用具摆位进行调整,留出足够的空位,然后再送菜上台。

8)客只进食虾、蟹等带壳食物和其它需用手的食物时,服务员要在上食品的同时随上洗手盅。

9)客人进餐后,服务员要留意食品的上台次序和时间的快慢,及时与厨房取得联系,并注意随时撤换渣盘。

10)客人进餐中,服务员要随时为客人添加酒水或饮料,直到客人示意不要为止。经常更换烟缸。

11)及时撤掉餐桌上的空盘,留出空位以便其它菜肴上台。

12)客人对食品有不满意的地方,服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菜取适当措施,以尽可能使客人满意。

13)上汤或主食前,服务员要为客人提供分汤(饭)服务。

14)待客人用毕菜肴、主食后,服务员需撤走台上餐具,只留烟缸或酒杯即可。

15)服务员主动推销甜品,对常客或VIP客人,可赠送甜品。

16)甜品上台后,为客人换上新茶或添茶。

3.餐后的结束工作

1)客人用餐完毕后,经理、主管、领班、服务员要主动征询客人意见,询问是否需要其他服务(打包食品、叫车等)。

2)客人要求结账时,服务员应先过目,检查无误再交给客人结帐,并表示谢意。

3)客人起身时,主动为客人拉椅离座,表示感谢,欢迎再次光顾。检查客人有无遗漏物品。

4)客人离开后,服务员要迅速撤台,并重新摆台以备再用。

(三)餐厅酒水的控制和管理

1)每日酒水的储存量是固定的。

2)每日酒水由专人按需求数量填写申领单;

3)经餐厅主管审核后,服务员凭订单取酒水;

4)每晚由领班盘点酒柜内存,并锁好。

店铺卫生管理制度5

1、理发美容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店内醒目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3、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4、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

5、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更换。

6、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专用具必须单独消毒。

7、应有齐全的、有明显标志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用具和毛巾。毛巾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8、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9、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0、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1、理发、烫发、染发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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