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危废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处理危险废物时所制定的管理规则和制度。危废,即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企业危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危废的分类、储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规定,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操作规范等。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能够安全、有效地处理危险废物,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以下是有关于企业危废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和企业危废管理办法模板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
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
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4.3、危险废物的利用
4.3.1、可利用为公司生产原料的危险废物,由车间申请,生产技术部协调,安全环保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分批返回生产系统。
4.3.2、可利用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系统的转运工作由专人、专车负责,车间进行统计上账。
4.3.3、生产技术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
4.4、危险废物的处置
4.3.1、对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理申请,经由安全环保部认为需外协处置的,经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工作。
4.3.2、经领导批准后,由销售部协调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4.3.2、车间进行统计上帐。
4.5、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理
4.5.1、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保单地环保局备案,并组织演练。
4.5.2、发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领导启动应急预案。
4.6、其他
4.6.1、危险废物情况(生产工艺、处理办法、处理计划)发生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先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6.2、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先得到当地环保局的批准。
4.6.3、禁止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混存、混运。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格林电池有限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控。
三、管理责任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拟定;
2、公司各部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管理标准和要求
1、本企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铅渣(灰)、废旧劳保用品、废弃含铅包装物,纳入危废物品的管理范围。
2、所有危废物品一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中的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把关,设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企业建立危废物品管理计划,设立危废物品的回收、贮存、处置台账,记录反映整个危废物品的收集量、处置去向和处置数量。做到记录详细,完整。
4、企业设立危废物品贮存专用库房,分类贮存,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产生。
5、所有危废物品的收集,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规范的危废标志。
6、所有危废物品应交环保备案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回收、利用,在转移过程中应按环保规定向主管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转移联单,杜绝非法转移。
7、及时收集整理危废物品管理的记录档案,以备查询。
8、制定危废物品管理的应急预案,预防危废事故的发生。
9、按照环保要求,在危废品包装上应标明标签【标签内容包括:重量、日期及危废标识】。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有效储存、处置,促进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改善环境卫生;控制和消除危险废弃物引起的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在生产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报废药品、实验室废液、甲醇空瓶)从产生至处置完毕为止的管理。
三、职责:
3.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工作,并送达指定的储存场所。
3.2工程部、综合办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
3.3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
四、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在各工序或场所设置必要数量的临时废物回收设施,将危险废物行分类收集,然后运到指定存放场所存放。
2.接触危险废弃物人员,需穿戴规定劳保用品,做好自身防护。
3.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各分类标示应清楚,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存。
4.危险废物存放区应设置危险识别标志,由指定人员负责存放管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废弃物种类或名称、来源、进出量、管理者签名等
5.危险废物存放区域应放置消防设施,以防止发生紧急事件。
6.毒性危险废物废物储存设施应有防止地面水、地下水、渗透水流的措施。
7.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洁。
8.管理责任者要对危险废物存放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整理、整顿,避免老鼠、蚊子、蟑螂和其他害虫滋生。
9.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特别是有害废弃物。
10.危险废物仓库严禁闲人进入,如确需进入库区,须经批准后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保管员离开必须锁好门。
11.处置单位应具备废物回收、处置相应的资质,并有相关证明文件。本公司与之签订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并将废物委托其处理。
12.设立专用空间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以防止被错误取用发生危险或造成污染,当危险废物达到一定存放量后,由工程部与综合办负责联络合同厂商处理。
13.废弃物的清运处理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工程部与综合办保存。
五、应急措施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危险废物在公司内部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公司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子公司职责范围内做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子公司总经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总责。
第六条各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废贮存设施建设相关文件、危废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的办理;《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拟定公司每年的应急培训计划及演练方案;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及档案;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管理信息。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危害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时,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若申报登记的内容发生重改变时必须在改变前15天,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总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被检查的车间应当如实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
(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
(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
(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污染严重的车间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其产生危险废物的状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监督。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全过程控制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禁止向外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并粘贴危险废物标志,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堆放仓(库)必须具有防风、防雨、防晒设施,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或用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周围有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进危险废物堆放仓(库);若堆存的危险废物是液态或半固态时,应设置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进入厂水污处理站处理。
第十六条各类危险废物必须分类堆存,不允许混堆。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堆放仓(库)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收集危险废物时不得接收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只得接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允许的危险废物。
第二十条转移危险废物时,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斧章。
第二十一条危险废物只能转移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具有运输危险废物的资质。
第二十二条处置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必须办理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且只能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允许的危险废物。
第二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车间应当管理好出渣口及临时堆放点,管理好危险废物厂内的运输,防治危险废物的撒落,并做好危险废物产生量及转移到危险废物仓(库)量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四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建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台帐必须真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利用、处置、贮存量。并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五条对从事危险废物管理的人员应进行培训,熟练掌握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安全防护知识、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操作程序。
第二十六条产生危险废物的车间在搬迁、转产、终止之前,必须对已经产生尚没有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将评估报告报总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车间应当熟悉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量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公司应急指挥部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车间、部门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分级考核:
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安全环保部(科)及其他部(科)由公司进行考核;各车间由安全环保部(科)进行考核。
认真按部门的岗位职责进行履职,未违上述规定、未发生危险废物泄漏的为合格。
第二十九条奖惩:
对考核合格,未发生违上述管理规定的部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考核不合格,违上述管理规定的部门给予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罚款处罚。
若造成重环境污染事故时,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总公司安全环保部。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5
1.目的
本标准以明确制定公司产生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保管及处置的方法为目的。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场范围内产生废弃物的管理。
3.用语定义与分类
所谓废弃物是指公司生产、办公或进行其他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环境的物质。公司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实际状况,将废弃物分为危险废弃物、生产废弃物、一般废弃物三类。
A.危险废弃物:可能对周边环境或人体安全健康有害的剧毒、易爆、辐射、放射、感染性的废弃物质。
B.生产废弃物:因公司生产活动而产生的非危险的废弃物质。生产废弃物根据性质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
C.一般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和生产废弃物,因公司日常活动(办公、生活等)所产生的废弃物。
4.管理职责
4.1、全体管理责任者
公司成立危险废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公司废弃物处理的.全体监督和对外部各方的协调,各部门处理责任者的任命并明确其职责。
4.2、废弃物处理责任者
废弃物处理责任者为各车间主任,担负有以下职责:
1)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生产办公等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得到正确妥当处置。
2)自部门废弃物种类把握,并调动本部门的全体力量,为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减量化而不断努力和改善。
3)协助全体管理责任者顺利完成国家及地方对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事项。
4.3、废弃物处理担当者
废弃物处理担当者由各部门经理,主要担负以下工作:
1)确实按照规定方法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
2)废弃物放置场所的标识和整理。
5.废弃物处理的托
公司全体管理责任者对废弃物处理的外部回收站进行调查,挑选具备资格的外部回收站。与之协议完毕后,托其对公司的废弃物进行处理。
6.《废弃物一览表》的作成与维持
6.1、作成
各部门作成附表《废弃物一览表》,并取得部门经理承认后送交环境管理事务局;其中,危险废弃物应指定处理担当者,其他废弃物不必指定。
6.2、维持
1)各部门在有新的生产活动,如:生产线变更、新制品或新设备导入,部品出货形态变更时,应对《废弃物一览表》进行重新评审或修订(必要时)。
2)正常情况下,每年重新评审一次,必要时进行改订。
另外,新的废弃物种类区分困难时,向环境管理事务局查询。
7、废弃物分类的教育
各部门应利用会议或其他形式向各级人员说明废弃物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使废弃物分类成为全体员工的常识。
8、废弃物的处理
各部门应对自部门产生的废弃物担当管理处置责任,度要实施以下事项:
8.1、暂时放置场所标识
在简单易行的前提下,和各部门自行设定废弃物暂时放置场所。并按照分类明确标示,使人一目了然,以下为一般原则供参考:
1)同一场所废弃物箱设置数量应不影响工作的方便性为宜。
2)量同类废弃物产生场所应设专门废弃物放置箱。
3)种类多数量少之废弃物产生场所,暂时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分开,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暂置场所投放时再按分类进行投放。
8.2、投放
各部门可将废弃物暂时投放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统一暂置场所,废弃物投放时,应按照分类进行准确投放,防止混放、飞扬和异味产生。
废弃物统一暂置场所的废弃物由生产管理部搬运工每日运送公司指定垃圾场。
8.3、放置场所的维持
废弃物放置场所应经常整理、整顿、清洁、清扫,防止异味、苍蝇、蚊子产生。
9、废弃物称量
生产管理部对公司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销量,结果记录在附表《废弃物称量记录表》。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6
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6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广的范畴内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形成的,例如“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仓库单据及帐务处理流程”“仓库盘点管理流程”等等。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
3、积极开展废旧物资、采购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4、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
第三条仓库管理人员由主管经理统一管理,仓库管理员由仓储部长统一安排和调配。
二、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四条外购物资(包括外购材料与商品等,到达后由采购部门经办人填制“商品验收单”,一式三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商品验收单”一联由采购部留底,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入库单”依据)。仓管员根据“商品验收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收入库后,在“商品验收单”上签名,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送货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相互理解应项目与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仓管员凭手续齐全的“商品验收单”(仓库联)和“入库单”的存根,登记库存实物账,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采购部。
第五条对于商品物资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采购、财务部门与经理处理。
三、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六条公司仓库一切商品货物的对外发放,一律凭着盖有财务专用单和有关人士与领导签章的“商品调拨单”(仓库联),一式三份,一联交采购部,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仓库作为注明“出库单”依据。由公司跟单员输出库手续。仓管员根据“商品调拨单”注明业务跟单承办人,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交财务部。
第七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出货,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财务部和公司经理处理。
四、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八条仓库设商品实物保管账(简称“仓库实物账”)和实物登记卡。仓库实物账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销存核算,只记数量不计金额,同时,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点设置商品材料实物登记卡,根据入库单、出库单及时登记仓库实物账及实行卡,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九条每月必须对库存的商品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制盘点,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经理存档,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账核对,如有损耗或升溢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领导与经理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登记卡和实物相符。
第十条仓库商品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物资采用不同计量方法,确保物资计量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商品供应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商品的利用、积压商品的处理等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仓库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采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既要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要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三条对于特殊物资,应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经过仓库管理员的同意。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避雷和消防器材设备,保障仓库和财物的安全。
第十六条仓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领导进行监交、表上签名,方能离开工作单位。
第十七条未按规定输物资出入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格和账实不符,仓管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财务部负领导责任。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为保障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提高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办公网内的所有计算机(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办公电脑、笔记本电脑)及所涉及到的所有网络。
2、**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本单位的信息系统、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有关领导或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信息中心信息设备及网络结构。
3、外来设备(计算机、存储等)严禁接入业务网,如有需要接入,应由信息中心提供接入设备(计算机、存储等)。
4、信息中心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二、基本要求
1、**县人民政府网络只供政府机关内部使用,任何内部使用的数据传输,未经过信息中心批准,不得进入信息中心的网络。
2、任何人不得以各种手段破坏、阻碍、修改或窃取信息中心网络正常传输的数据,不得对信息中心的各种网络设备和系统软件进行攻击和非法侵入。
3、任何人不得利用本信息中心网络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的活动,严禁在互联网上散布反动、煽动、误导等言论,不得登陆非法、反动等政府禁止的网站。
4、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三、网络及服务器管理
1、信息中心网络的拓扑结构和设备接入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个人未经信息中心批准,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更改网络及设备的接入点和接入方式,管理员职责见附表一。
2、信息中心网络ip地址的分配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并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所有服务器、网络设备等要设置登陆密码,删除不需要的用户,在满足运行需要的前提下,采用最小化用户权限分配原则,禁用不必要的系统服务。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修改服务器或网络设备的配置,或是进行系统升级、线路切换等可能影响工作的操作。
5、严禁在服务器上运行无关的软件程序。
四、计算机及存储设备管理
1、信息中心遵循权限最小原则为个人计算机设置用户权限。超级用户权限由信息中心统一使用。
2、外来计算机原则上不允许接入办公网。对于需要接入办公网络的计算机,经信息中心批准后,信息中心首先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后,由专人负责接入。
3、由信息中心人员每周不定时抽查部分部门的计算机安全情况,并形成记录。
4、外来计算机要在信息中心人员的安排下,在指定的地点使用,使用的时候要由专人陪同。
5、外来计算机必须装有有效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
6、外来存储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病毒检测,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方可使用。
7、新购进或送出维修后的计算机及其设备,须经信息中心检测后,方可安装运行,防止病毒的侵害。
8、禁止在信息中心办公网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导致病毒传染的软件。使用类似软件需经信息中心安全管理员认可,在使用前应对其进行病毒扫描。
9、办公网用户应谨慎接收电子邮件,从网络上接受电子邮件时要进行病毒查杀。
10、对员工使用的办公或个人电脑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1)禁止同一计算机既接入生产网又接入互联网。
(2)接入生产网的设备需设置开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
(3)安装正版杀毒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4)未经信息中心或信息中心允许,不得修改个人上网ip地址、网关、dns服务器等设置。
(5)禁止将办公计算机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有重要信息的电脑外出的,必须确保重要信息的安全。
11、办公网内的个人计算机设备上360安全卫士,进行插件管理、木马查杀,以及进行其它windows平台下软件更新与漏洞修复工作。
12、办公网内的个人计算机设备统一从信息中心的杀毒服务器上安装受控杀毒软件客户端,由病毒服务器统一配置策略,设置为自动扫描、自动更新病毒库,并定于每周自动进行全盘扫描。
13、若需安装其它杀毒软件,需经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同意并由信息中心人员进行安装,同时应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
14、办公网内的个人计算机设备需开启windows软件自动更新功能,以完成微软安全补丁程序的安装。不能自动更新时需人工安装,可通过360安全卫士的修复漏洞功能完成。
15、办公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报废时,应由信息中心拆除存储部件,由信息中心按有关要求统一销毁,同时作好备案登记。严禁各部门自行处理报废计算机。
16、接入业务网的柜员机要避免使用移动存储设备进行数据拷贝。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要严格遵守设备专用的原则。用于拷贝数据的存储设备在写入、读取前必须进行病毒查杀,确保设备无安全隐患。
五、违约责任与处罚
1、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根据情节及后果的严重情况,对违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2、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信息中心网络故障的,信息中心将提交至相关管理部门。
3、信息中心任何部门或个人违反本管理办法,给信息中心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的,均应承担责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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