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大全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内容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是指一项规章制度,用于规范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资料管理工作,以确保监理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和及时归档,从而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该制度通常包括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下是有关于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大全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内容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1

施工项目监理资料管理

1、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包括的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记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资料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2、监理工作总结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内容有如下:

1)工程概况

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效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6)工程照片(必要时)

3、监理资料的管理

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2

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整理有关安全资料;

(2)安全监理资料按专业、分类收集整理,保持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安全监理文件严禁使用复写纸或用铅笔、圆珠笔书写和用修正液修正。

2、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1)安全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安全监理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安全监理报告应有以下内容:

a.施工进度情况;

b.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及总包单位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情况;总包及专业分包单位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及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情况;

c.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专项安全措施费的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制订、评审和实施情况;

d.施工现场上月安全与文明施工状况;

e.监理机构发出的有关施工安全隐患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的整改情况;安监机构发出的安全文明的整改情况或停工令的执行情况;

f.每项工程的第一次监理报告,须报告建设各方现场安全管理机械组成名单及其联系电话;建设、施工监理机械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有变动时,须报告变动情况;当有新进场的专业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时,须报告现场管理机械名单及联系电话;

g.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分析(必要时附照片);

h.安全生产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情况;

i.存在总是及下作的计划和措施;

j.安全监理月报属区站监督的,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k.安全监理月报属市站监督的,项目监理部必须每月5日前送达工程部,由公司统一报送。

(4)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应有以下内容:

a.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概况;

b.安全监理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c.安全监理目标实现情况;

d.对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结论;

e.安全监理工作效果及评价;

f.必要的影像资料等。

(5)做好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和工程例会的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

(6)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及时、完整,由安全监理人员或资料员负责管理,按来源和性质分类立卷,存档备查。

3、安全监理资料包括: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5)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

(6)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

(7)施工安全的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信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8)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9)安全监理工作用表采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4、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共识,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管理现场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措施。

5、在实施安全监理的过程中,树立严格的执业作风,以书面文字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具可追溯性。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3

1、参与项目监理费收取。

2、参与项目余款的结算。

3、参与项目增加监理费签证。

4、参与在监项目额外业务拓展,额外业务创收监理费结算。

5、在总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求对资料收取和保管做到认真负责,准确、及时。

6、负责项目现场监理机构有关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打印以及项目部相关办公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

7、严格执行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和国家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的.有关规定,对各类监理资料做好立卷、分类、归档、保管、借阅登记工作。

8、负责项目监理组各类往来函件、文件、表格、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

9、负责项目监理组有关规范、图集、定额的保管、借阅登记工作。

10、及时掌握收集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最新信息动态,并提供给有关监理人员参考。

11、负责项目部有关物品的申购、领用、发放、保管工作。

12、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4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6.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资料由工程部(项目部)确定发放单位、部门及份数。

6.3工程部分发的图纸资料应编制《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分发的图纸资料至少预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原件存档。

6.4为避免工程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专人领取,并电话或书面通知部门资料员,剖门资料员填写《图纸资料发放领取登记表》。

7.1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统一由部门资料员按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分发并建立签收记录。

7.2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归档保存。

8.1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8.2归档的资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8.3资料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8.4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8.5保存的工程资料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1工程施工声像资料主要是指施工过程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9.2公司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9.3照片档案要求

9.3.1技术要求

9.3.1.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是指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从原貌、施工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用照片、录像等形式现场采集的有保持价值的工程声像素材以及后期整理成果。

9.3.1.2录制、拍摄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工程相符。

9.3.1.3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保持画面之间的有机联系。

工程项目如果为多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的名称必须标示清楚,各单位工程的内容应保持完整和连续。

工程照片必须是原版、原件,底片与正片相符,底片不得磨损、划伤、有污渍,胶卷、相纸应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无污染,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照片规格为6英寸光面彩色照片,无需过塑,同时附照片对应的元数据光盘和文字说明。照片文字说明包括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

(3)数码照片应当使用不低于8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图像格式为jpeg格式,不能进行压缩、修改、添加、合成、挖补等编辑处理(为提高画面质量、增强画面效果所做的技术后期处理除外)。手机拍摄、电脑合成的照片不能作为归档的照片。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资料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及声像资料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建筑施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重要依据,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依据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1、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2、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工程资料管理的交流,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第六条分、子公司

1、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体系,设立资料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工程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所属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4、负责对竣工工程资料进行审核,按期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所属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

1、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分、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资料员应持有效的资料管理岗位证书上岗。

2、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资料的安全。

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组卷、移交工作。

4、项目部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自己管理的所有工程资料移交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将工程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第三章施工前期工程资料管理

第八条分、子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部配备资料管理人员,成立资料管理组织机构,制定资料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目标,并分解到相关岗位,做到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管理有据。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一周内,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结合地方、行业、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资料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资料管理计划》,经分、子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第十条工程资料管理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总体概况,旨在明确工程资料中统一的工程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建筑规模、结构形式、开竣工时间等内容。

3、工程资料清单,包括资料类别、组成内容、原件份数。

4、工程资料管理组织机构。

5、工程资料填报、整理职责分工。

6、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项目部内部移交时限、奖罚措施等。

7、竣工组卷及对外移交要求。

第十一条对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施工合同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宜在分包项目施工前与其签订资料管理协议,依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报审、移交等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章施工中工程资料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应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做到整齐、美观,便于查阅。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分目录和资料内容五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第十三条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签章齐全,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资料编制表格式样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填写工程资料,并按规定及时移交资料室。资料填写人员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资料员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发现滞后情况时,应依据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进行报告、催交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对工程资料的编制情况进行初检。根据地方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资料中的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内容填写、签名盖章、交圈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保证其正确性。对检查合格的资料,做好编目、外观整理、组卷等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自检,留下检查记录,按项目部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罚并限期整改,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资料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和再培训学习。

第十八条分、子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在施项目部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填写检查记录并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结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

第五章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资料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当地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完成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组卷、自查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汇总整理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工程资料,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收集各项验收记录的原件,经整理、汇总后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章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归档范围的基本原则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资料、声像资料等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组卷后归档,具体要求应符合各地方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工程资料归档审查

需归档的工程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分、子公司审查,经分、子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档案室进行移交。

第二十四条工程资料归档时限

经分、子公司审查合格的竣工资料,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办理移交手续。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的时限,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应有委托合同)组织编制工程档案资料和竣工图的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全部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6

一、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二、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7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治工程现场监理管理办法

1.监理部人员管理

1.1监理部进驻现场工作前七天应将监理部组成人员的组织架构、资历、工作职责、拟为本工程服务的时间上报甲方。甲方于七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如甲方项目部对监理部的工作人员有调整、更换意见,监理部必须于七天内将调整、更换的名单再报给甲方项目部;

1.2随着工程形象进度不同,监理部需要调整工作人员时,应于七天前将调换、增加、减少的人选报给甲方项目部,新进监理部的工作人员其资历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审批;

1.3监理单位不许随便更换总监,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前七天将替补人员的资历报给甲方项目部审批。未经审批的人员不得进入监理部工作,原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离岗;

1.4所有监理部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到监理部上班,不得兼任其它项目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离岗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应向甲方项目部请假;离岗两天以上的,应甲方领导请假,经同意后上报请假条;如出现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情况项目将给予监理部罚款处罚。

1.5甲方项目部有权对监理部未尽职和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提出警告,直至要求监理部或监理单位对其进行撤换。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警告或撤换指令由甲方项目经理向监理单位提出;其他工作人员的警告或撤换指令由甲方项目部向监理部提出,抄送甲方工程部管理部。甲方项目部人员认为总监理工程师未尽职或不称职的,可向项目部经理提反映。

2.监理部作息时间与值班

2.1监理部的`工作日作息时间应与施工单位项目部保持一致,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以外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安排工作。晚间必须有人值班;

2.2甲方项目部需要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监理部必须安排人员加班,加班人数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休息日未安排工作的,监理部应安排人员值班。

3.监理单位的内业管理要求

3.1监理部必须做好监理日志,对日常工作作详细记录;

3.2监理部办公场所应保持整洁,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要点、工程形象进度、现场平面布置等资料要求上墙。监理部应配备一套工程规范及相关图集、工程检测工具等;

3.3施工单位报给监理单位要求审核、审批的技术资料、工程款、签证等,监理部的审核、审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七天。超过七天而无合理理由的,施工单位可以向甲方项目部反映;

3.4监理部应设有专人跟踪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资料,以使技术资料的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技术资料,经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向甲方项目部移交;

3.5监理单位应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议,对图纸和工艺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甲方向设计单位建议;

3.6监理部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并将意见书面报给甲方项目部;

3.7监理部应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按照株洲市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等有关规定,完成所有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验收,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的预验收工作;

3.8监理部每月25日前向甲方项目部报送一份上月的监理工作月报。监理月报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4.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4.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大型设备、机具的准用文件、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安全报验手续。监理部应将审查结果归档备查。

4.2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不符合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发文责令其整改。文件应抄送甲方项目部。

4.3监理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测量工程师服务。监理部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复核、检查,要求如下:

4.3.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4.3.2复核工程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并办理验收手续。

4.4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部应要求其将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上报,监理部在审核后应附上监理措施,一并报给甲方项目部。在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时,甲方项目部将实地检查监理工作。

4.5监理单位应对照施工合同的材料备选清单和相关的规程规范验收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材料分批进场的,每批均必须验收,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地方标准的,监理部应责令施工单位在两天内将材料运离现场,同时将不合格事项书面通知甲方项目部,抄送甲方项目部,不得隐瞒。

4.6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发现异常或发生质量事故的,监理部必须书面报告甲方项目部,并与甲方项目部研究处理意见。

5.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与处罚

5.1对监理部的考核由甲方项目部组织进行,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考核完毕后由甲方项目部发考核通报,主送监理部,抄送监理单位。除定期考核外,甲方项目部可以在适当时间组织抽查。

5.2对监理部的考核内容包括内业、资料检查,施工工序监理工作检查,听取甲方项目部对监理部工作和具体人员的评价,听取施工单位对监理部工作和具体人员评价。

5.3对考核通报中要求监理部整改的事项,监理部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通知甲方项目部组织复查。整改事项完成以前,最近一期监理款暂不支付。

5.4处罚:

5.4.1监理部未按监理服务合同和监理规划(实施细则)要求履行控制工程质量责任的,第一次由甲方项目部通报批评,第二次由甲方项目部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处罚,第三次由工程管理部向监理公司要求撤换总监理工程师,直至终止监理合同。

5.4.2监理部发现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虽责令其将材料运离现场,但未向甲方项目部报告的,由甲方项目部通报批评。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但默许施工单位使用,未造成公司损失或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的,由甲方项目部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处罚;造成公司损失或工程质量永久性缺陷的,由公司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向监理单位索赔,并立即中止监理服务合同。

5.4.4监理部内业资料记录、整理不全面,在下次检查或考核中依然存在的,由甲方项目部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处罚。

5.4.5应由监理部审核、审批的资料积压时间过长而无合理理由的,由甲方项目部责令监理部限期完成;在限期内未完成的,由甲方项目部要求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责任。

5.4.6监理部一般工作人员有索贿、或故意刁难施工单位行为的,由甲方项目部要求监理部撤换直接责任人;发生两次以上的,由甲方项目部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直接责任人。

5.4.7监理部在工作时间内人员不齐,工作松懈,工作人员经常迟到早退,或在非工作时间未安排人员值班的,第一次由监理部口头警告,第二次由甲方项目部对监理单位给予罚款处罚。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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