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管理制度是指一套明确家具企业各级人员在管理家具产品、家具生产流程、家具生产设备、以及相关资源(如人力、物力、财务等)方面职责与行为的规则体系。它是一种规范家具企业生产活动和员工行为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家具生产和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企业效率和产品质量。以下是有关于家具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家具管理制度1
一、营业前、营业中、营业后事项
(一)营业前
1.开启店门、照明设备、电脑、传真机等,保持电话机畅通;
2.检查备用零钱是否够用并妥善保管;
3.检查咖啡、茶叶、茶杯、饮用水等饮用品是否足够;
4.检查笔、计算器等是否备好并能正常使用;
5.全面检查卫生;
6.检查样品陈列是否整齐;
7.主持晨会,清点人数,检查服装仪容,昨日遇到问题提出并解决,介绍新款推销方法,安排今日重点工作。
(二)营业中
1.检查当日商品的陈列和销售情况;
2.礼貌接待客户,向客户介绍公司商品;
3.随时检查店面卫生;
4.检查商品吊卡是否有掉落及破损;
5.店长要督导营业员做好销售服务态度和礼节等情况,及时纠正营业员工作失误;6.处理顾客投诉,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营业后
1.关闭电脑、饮水机、照明设备等;
2.最后巡视消防安全,锁闭店门离开。
二、视觉形象
(一)员工形象
1.总体要求:得体、协调、整洁、大方、精神饱满。
2.员工上班须佩戴公司挂牌。
3.头发干净,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头发整洁,不得做奇异发型。
4.员工上班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周末若无接待和外出工作,可着便装。
5.上班时间提倡穿正式场合鞋袜,皮鞋亮净。
6.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饰物佩戴得当,着装不得过于暴露和夸张。
7.员工提倡“3米微笑”。
(二)接待礼仪
1.客户进出店面适时打招呼、让座,面带微笑,给客人以亲切感。
2.及时询问客人需要喝什么。
3.适时地主动向客户双手递名片。
4.向客户介绍商品时应站直。
三、陈列管理
陈列原则:美观、清洁、整齐、协调,具体根据情况而定。
四、销售管理
(一)市场调查
1.调查方法,具体根据情况而定。
2.市场调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调查对象店中卖得很好的货品是什么?
(2)货品陈列方法有无新鲜意味?
(3)一般价位定在哪里?
(4)畅销商品的价格、数量、品质如何?
(5)有没有使用广告而销售效果显著的商品?
(6)服务方面有没有优点?《营业的基本要素概论》
(二)销售计划制定
1.制定依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历年销售数据、市场行情,结合部门意见共同制定销售目标。
2.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年度销售目标分解为年、月、周销售目标,并取得公司意见。
3.拟定销售计划时应注意事项:
(1)配合已经拟定的销售方针与政策,来订定计划;
(2)拟定销售计划时,不能只注重特定的消费群体;
(3)销售计划的拟定必须以店长为中心,全体店员均参与为原则;
(4)勿沿用前期的计划,或拟订惯性的计划。必须要组合新计划,确立努力的’新目标才行。
4.销售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对于销售计划的彻底实施,店长必须负完全的责任;拟定计划后,要努力施行,并达成目标,计划才有意义。所以,对于销售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必须彻底;计划切勿随便修正,除非遇到情势的突变,或尽了一切努力,仍无法达成目标时,方可更改。
(三)报价具体根据情况而定。
(四)订单处理具体根据情况而定。
(五)现金、财务管理具体根据情况而定。
(六)库存管理
(1)补货
(2)出货
(3)保管
(4)盘点
(5)帐目
(七)顾客管理
(1)顾客资料建立
(2)顾客意见调查
(3)顾客投诉处理
(八)推广管理具体根据情况而定。
(九)店员培训
具体可以在中国店长人才网店长论坛栏目交流,导购员绩效必须根据现场问题和公司导向制定,这样才有生命力和激励效果。
家具管理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维护xx家具城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秩序,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制定本管理规约,对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业主委员会名称:xx家具城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xx南街42号;
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一楼至四楼: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
第一条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第二条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商场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权利。
第三条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商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第四条业主有权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和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享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未履行职责时,有权罢免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
第五条有权提出制度和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第六条业主有权通过业主大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公司。有权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有权对商场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商场内各种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第九条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业主的义务
第十条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和在经营中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及其相关的管理费;
第十一条业主出租转让商铺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约定。
第十二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相关的其他义务的规定。
第十三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商铺,应事先告知业委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四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第十五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七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货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禁止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禁止拉拽顾客,骂人、打架、斗殴、诋毁、传播、诽谤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第四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业主委员会以下权利:
1、根据本管理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业委会管理区域内,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劝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业主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业主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可依据本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其他事项
本公约自首次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约应当报物业所在地区行政主管机关备案。
本公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家具管理制度3
家具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试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加强公司出差管理,明确出差要求与标准,规范出差行为。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依据:《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员考勤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适用:本司各级出差员工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原则:迅速、高效、节约。
第五条出差员工必须及时完成公司指派的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进程;不得铺张浪费;不得无故耽误返回时间;
第二章出差核准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出差员工共分为管理、职员、员工三个级别。管理级别员工包括经理、厂长、副总等职务人员;职员级别员工包括主管、质检以及办公室、商场、办事处等文职人员;员工级别员工包括生产车间所有一线技工、生产工、杂工等。
第七条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单》(见附表1),需明确工作任务、出差时间,经权限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员工级人员出差由直属主管审批、厂长或副总或其授权职务代理人核准;职员级别或以上人员出差由厂长或副总或其授权职务代理人审批、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单》到财会部门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原则上预支金额不超过核准金额的80%。
第十条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权限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限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如果违反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十一条出差工作以计件为报酬的员工与职员级别或以上人员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出差工作以计时为报酬的员工,出差时间及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出差员工在返回后24小时内凭有效《出差单》到行政人事办理考勤登记。
第十三条出差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明细表》(见附表3)核销出差费用及提交《出差报告单》(见附表4)等相关报告。
第三章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权限领导审核批准。公共交通费用凭据实报实销。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外地出差,一般情况下乘坐长途汽车及火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快车、飞机的(以经济舱为主),事前须经权限领导审核批准。交通费用凭据实报实销。
第十六条住宿费、伙食费按《出差员工食宿标准》(见附表2)报销,超标自付;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与交际费等不得重复报支。
第十七条出差公关或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的由出差员工自理。
第十八条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十九条不同级别的员工共同出差,住宿可按高级别员工标准执行,其他费用标准不变。
第二十条报销住宿费需附清单,如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50%支付;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配合财务部监督落实执行,财务部需对出差费用进行审核,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退回,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厂长、副总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核准:审核:审核:拟订: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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