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工作报告是市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一种公文形式。它通常是每年由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市级人大常委或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工作报告。以下是有关于市人大工作报告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市人大工作报告1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
现在,我受xx镇人大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镇人大在市人大的正确指导和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按照我镇确定的“突破工业,提升农业,建美集镇,做优生态”的总基调,围绕全镇工作中心,积极组织人大代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认真组织视察等活动,较好地完成了xx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依法治镇、促进全镇经济稳健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履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全市人大工作意见和镇人大xx届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镇党委全年工作重点,认真制订了20xx年人大工作计划。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为第一要务,紧扣全镇工作中心,立足人大职能,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和落实。一是助推工业经济发展。镇人大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督促政府抓好软硬环境建设;主席团成员经常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引导企业主准确研判形势,加大技改投入,努力盘大做强。二是助推农村经济发展。镇人大结合村“四有一责”建设和“三份清单、五个一目标”制订,认真调研各行政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帮助谋划村级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项目,监督项目的建设与运行,抓好督查和指导,及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助推社会事业发展。镇人大强化与交通、教育、水利、国土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全镇交通条件持续改善,村庄环境得到提升,防汛抗旱能力不断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得到丰富,医疗、卫生、救助、环境及未成年人保护等一些社会保障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
二、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代表建议办理
我镇人大xx届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5件,主席团会后及时按照建议、意见的内容进行分类,组织召开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代表建议交办会,要求各分管条线负责人针对每一条代表建议,拿出具体的办理计划和时间安排,责任落实到人。经过努力,共办结9件,办结率60%。建议当中,许少文等代表提出的工业集中区亮化工程的建议已于8月份办成,架设杆线11根,路灯11盏;宋开凤、王同海等代表提出的“加大对乱搭乱建等违章建设行为整治力度”的建议,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国土、村建、城管等部门,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10份,依法拆除违章搭建6处,有效遏制了违章势头;沈道平等代表提出的“迎新路拓宽改造”的建议,已经纳入政府20xx年民生实事工程;戚云和等代表提出的永丰砖瓦厂危桥改造的建议,已经纳入20xx年农桥建设计划。一年来,政府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态度诚恳,措施有力,工作到位,提建议的代表满意率达100%。
三、组织开展活动,稳步推进工作落实
一年来,镇人大围绕党委工作中心,结合全年活动计划,正常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等活动。5月30日,镇人大组织市人大代表、镇主席团成员、各代表组组长视察了大朋电子、馨阳保温,味香浓食品、垚淼肥业等四家企业和明兴村美丽乡村建设现场,镇长房兴杰同志汇报了民生8件实事的办理情况。这次活动,代表们对党委、政府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对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还充分肯定了政府诚心为民办实事的做法。12月30日的人大主席团和代表小组活动期间,主席团重点就20xx年民生实事兴办方面,充分征求了代表和主席团成员的意见,使得实事内容更加充实。镇人大主席团的同志还经常到分工片、联系点和蹲点村,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结合富民强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座谈、研讨活动,帮助基层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增添信心。视察、调研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发挥了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推进了工作落实,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
四、强化监督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20xx年以来,随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加上蟹塘等资源发包等,农村矛盾凸显,个人诉求增多,加之历史遗留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压力。一年来,镇人大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为发展经济提供良好的环境,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一是强化信访稳定的监督。要求政法和信访部门发挥作用,严格落实“四项排查”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认真梳理排查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对重点人和重点事,及时商定解决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按时化解,保证了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二是强化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要求镇农业服务中心和财政所在执行惠农政策上坚持原则,不打折扣,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宣传,抓好业务辅导,过细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土地矛盾,保证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强村务财务管理的监督。要求各村每季度将村务财务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并适时组织公开情况检查,保证公开正常规范。镇人大还协同镇纪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村财务进行审计,对一些民生工程进行督查,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作用。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年来,镇人大主席团和全体代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一是注重学习提高。主席团成员自觉加强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学习,镇人大组织活动,每次都安排一定的学习内容。主席团成员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主动交流学习体会,起到了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效果。二是践行“三严三实”。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认真参加镇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认真查找个人身上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主动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把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职责,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通过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走访选民活动,使社情民意得到及时反馈,有效地发挥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按照每年安排20%的人大代表进行述职的要求,镇人大结合领导干部实绩“阳光评议”、中层干部、单位部门和党支部书记述职等活动,先后安排16名人大代表在会议上做述职报告,现场测评打分,接受基层监督。这一活动的开展,有效增强了代表们“既要当好代表,又要做好工作”的责任意识。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镇人大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进展,这既是镇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是镇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镇人大主席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镇人大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代表的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代表的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代表开展活动的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人大的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以代表小组或代表之家组织活动的能力有待提升,等等。对此,镇人大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镇人大将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本次会议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履行人大职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
紧紧围绕镇党委工作目标,坚持把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握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磨合点,使人大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顺乎民意,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推进。一是组织好代表,配合政府搞好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工作,重点组织代表提供和收集招商信息,引导好企业类代表做强企业,服务全镇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二是围绕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引导农业类人大代表在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进农业快速发展进程;三是把社会稳定作为人大主席团工作议题,对一些突出矛盾、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决策思路。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上有新突破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工作的活力在代表、成效也在代表,镇人大主席团将始终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重民情、听民声、纳民言、解民忧。一是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到选民中倾听民意,做好闭会后代表建议的收集反馈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好代表开展安全稳定、生活保障、公益建设、权益保护等视察活动,发现问题,督促纠正;三是组织人大代表就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开展督查,督促政府把民生实事办成群众高兴、向往、满意的事。
三、弘扬宪法精神,在推动依法治镇进程上有新担当
加强法制建设,引导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组织视察农村相关法律政策的执行情况,主要是《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二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和代表所反映的问题,督查综治、司法、信访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办理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组织人大代表主动参与矛盾的化解工作,做到齐心协力创环境,凝心聚力谋发展。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人大工作效能上有新形象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进一步探索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一是组织主席团和全体代表学习培训,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履职的能力和本领,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二是克服代表小组活动不正常的现象,进一步强化载体建设,完善代表活动制度,探索代表小组活动方式、范围和内容,加强对小组活动的指导,认真开展优秀代表宣传活动,发挥代表带头、带动、带领作用;三是继续推进效能建设,扎实开展好代表参与民主评议单位部门等活动,限度地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促进全镇党员干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在党委领导和市人大的指导下,坚持注重质量,着力改善结构,认真组织好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指导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挑战,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使命,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们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团结和依靠全镇人民,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谱写好“富强美高新江苏”兴化永丰篇章而努力奋斗!
市人大工作报告2
各位代表:
我受丈亭镇第__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__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镇人大工作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团结和依靠全体代表和全镇人民,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较好地履行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服务大局,不断强化各项监督工作。
1、加强对政府实事工程的监督。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实事工程实施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实事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镇人大主席团首次实施人大代表督办政府实事工程“承包制”。对镇十六届二次人代会票决产生的五项实事工程进行“分解”,按区块对口的原则,分别确定主席团联系人和视察督办代表小组。主席团联系人和督办代表小组全程参与政府实事工程建设,实时跟踪监督项目落实、进展情况,并且听取政府关于实施实事工程的中期报告。12月份,组织部分市镇两级代表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听取并实地视察了新建小学等政府实事工程建设的情况汇报,提出了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关注进度、讲究质量的工作要求,有效地促进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对因客观原因导致没有完成的实事工程项目,要求政府向代表作出事实求是的说明和解释。
2、加强对镇域内水环境的督查。从20__年8月份开始,镇人大主席团积极动员组织全镇各级人大代表扎实开展“关心母亲河溪,查找水污染源,恪尽代表职责”活动。要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做环境保护的推动者、参与者、实践者。同时按照“就近、就地和便于活动”的原则,镇人大将全镇85条河溪分配到各代表小组和代表。其中17条镇级河道分配到12名市人大代表和2名镇代表,68条村级河溪根据地域分布分配到55名镇级人大代表,要求全体代表对照河溪视察内容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通过走一遍、看一遍、查一遍,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切实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镇人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代表开展监督检查,同步掌握动态情况与综合情况,确保活动的长效性。
3、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年初以来,镇人大主席团着力在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处理上下功夫,我们及时把镇十六届二次人代会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按照政府部门的职能明确要求、责任和期限,落实办理制度,并全程跟踪督办。镇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共征求代表意见建议18件,人大主席团成员深入走访代表,更直接更广泛地听取代表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讨论代表意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每件建议意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责任人,由分管领导为牵头人负责联络各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具体实施。镇人大将意见建议答复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组织代表对意见的办理答复情况进行评测。年底又对建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再次进行了督促检查,确保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目前,所有的意见建议均已答复,办结率达100%。
二、加强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致力于代表活动平台搭建。在继续深化“代表进部门”、“走访选民周”、“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强化计划性、务实性和纪律性的同时,更加注重代表活动新平台的搭建。去年主席团出台了《丈亭镇人大代表联络(接待)室实施意见》,为代表联系选民搭建了又一平台。我们按大选区设立5个代表联络(接待)室,去年7月份首先在第二大选区进行试点,11月份全面普开组织代表进行接待活动,共有45名市镇两级代表接待86人次选民,共收集社情民意108件,经镇人大梳理分解后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处理意见提交镇人大主席团通过,合理的意见建议及时得到落实和解决,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意见作了充分的解释说服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反馈后总体情况比较好。
2、致力于代表履职意识培养。主席团平时密切联系代表,经常走访各级代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尽全力解决他们在行使职权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每个代表都有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特别在去年那场百年一遇的“菲特”台风引发的洪灾中,镇人大一方面积极发挥各级代表的引领作用,使他们在各自己的岗位上积极发挥抗洪救灾的作用。另一方面及时对受灾严重的代表进行走访和慰问,帮助他们树信心、减损失,加快恢复生产,并对在抗洪救灾中代表表现出来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3、致力于代表履职成效提升。代表小组活动是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主席团把组织和指导好代表小组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使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更富有成效。一是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政和农业工作的督查评议工作;二是组织主席团成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审查镇20__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三是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国税丈亭分局和地税丈亭分局开展执法检查;四是审查镇重点工程项目立项、招标等重大事项;五是定期听取政府民生实事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六是积极开展人大代表视察和联系走访选民活动。
三、注重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一年来,主席团成员注重了科学发展观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在重大问题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调查研究。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通过视察检查、座谈了解、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强化对主席团重要议题、代表活动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每次活动都总结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在市《人大信息通报》、《余姚日报》、镇《三江之声》等媒体中进行及时报道。
3、密切联系群众。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经常深入基层,加强与选民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一方面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并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反映给政府,发挥好群众与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基层干部群众推进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妥善处理群众来信,主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
各位代表,丈亭镇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主席团各项工作任务已顺利完成,这是镇党委的正确领导、政府部门密切配合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镇人大主席团向全体代表,向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紧紧围绕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在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认真加以改进。
市人大工作报告3
—镇人大,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活跃了镇人大工作,提升了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提升履职能力,就要持续加强自身学习,镇人大坚持学习制度不放松,每年组织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代表专业化水平。二是积极开展人大代表“五个一”创建活动。即人大代表每年帮扶一户贫困户;每年解决一起矛盾纠纷;参加一次年度“代表行动”活动;题写一份有质量的议案或者意见,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活动;要求代表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四个带头作用,带头学习一门致富技术技能,带头发展致富产业,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带头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积极性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文明树新风进一步弘扬,许多无职代表主动帮扶困难群众,为聚力脱贫攻坚贡献了社会帮扶力量。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贡献代表力量。
一是是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六月份以来,全镇8个代表行动小组共59名三级代表参加了“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按照“四查四看”的要求,对上年度提出的12件意见建议全面开展了回头看,当年度新汇总意见建议21件及时交办督办,办理结果代表满意率达100%。二是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为了更好的保障代表活动开展效果,按照县委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的要求,镇人大发组织了“意见办理看成效,作风转变代表评”的专项视察活动,对涉及本轮代表行动意见建议办理的’11个镇直单位组成专班进行专项视察,对汇总的17件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公开评选,对意见建议办理好的进行通报表扬,通过代表现场打分评选,“中磨坪组级公路硬化相关建议”和“青果山低电压问题整改相关建议”被评为优秀办理件,承办单位清太坪交通中心和清太坪供电所被通报表扬,从意见建议的办理过程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三)、履行代表义务,积极参政议政。
一是开好乡镇人代会。清太坪镇于月14日组织召开了清太坪镇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会议。按照四个到位要求,全力保障开好乡镇人代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会前准备到位。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精选议题到位。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执行程序到位。四是强化跟踪监督,会后监督到位。两次会议共收到议案、建议26件,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会和人大代表参政议政作用。二是认真组织开好县人代会。一是在议案选题上慎之又慎。为了开好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清太坪镇人大立足清太坪镇实际,定位清太坪发展长远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我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深入开展调研,围绕我镇银杏生态公园建设撰写了11份高质量的意见。二是在会风纪律上严要求。为了开好县人代会,清太坪镇对所有参会代表严格管理。会议期间无人无故迟到缺席,无人接受吃请,所有行动整齐划一,展现出良好的会风会纪。
近年来,清太坪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8号、鄂办发40号、恩施州发12号、《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及巴人常发4号文件精神,在工作机制、阵地建设、经费保障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仍存在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是干部专职不专用。人大主席无法专职从事人大工作。在扶贫攻坚的大环境下,受乡镇领导干部职数限制,镇人大主席分管了部分政府中心工作。
二是镇人大大办公室虽然明确了一名人大干事,但兼职较多,无法保证将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在人大工作上。
三是镇人大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次数少,没有建立镇政府重大决策向镇人大报告制度。
1、认真组织开好人代会。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发18号文件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的精神,清太坪镇人大将认合力规划会议内容,真组织召开一年“两会”,切实保障乡镇人大依法履职。
2、认知组织好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活动。结合我镇发展实际,在文化旅游、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方面积极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为清太坪镇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代表智慧。
3、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确保今年的活动取得实效。
4、做好人大议案、建议的监督办理工作,督促部门完成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办理、答复。做到代表满意,选民满意。
总之,清太坪镇代表行动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正在有序开展,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代表小组工作程序,加强阵地建设和代表培训工作,力争通过各级代表的共同努力完成好我镇脱贫攻坚的光荣任务,不辱代表使命。
市人大工作报告4
乡镇人大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重要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形式和直接途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基层的贯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所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能动性和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振兴地方经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我县15个乡镇共设人大主席15名,各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15名;设农民副主席14名,其中长岗乡无农民副主席。共有县人大代表223。其中妇女代表有56人,党员代表有145人。
这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县各乡镇人大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紧密联系和正确指导,稳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1、把定期培训作为提升乡镇人大主席业务素质的重要方法。近年来,为了使人大主席、副主席掌握人大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县举办了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讲解,组织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人大业务知识,全面地学习、深入了解了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和学习,明确了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担负的重要责任,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光荣感、紧迫感,业务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为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对乡镇人大进行工作指导,法律上是有依据,现实中有必要的,基层上非常渴望的。县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并在工作要点中进行总体部署,对相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为乡镇人大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按照法律法规使用职权,严谨的开展代表活动
1、组建代表小组,开展好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进行活动的基本形式。我县各乡镇人大把本乡镇人大代表合理划分,组建为若干个代表小组,并指定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好、代表意识强的代表担任组长。为了使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各乡镇人大进行了紧密联系选民、会前视察等做法,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把征集意见建议、代表宣传群众、联系选民、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开好人代会。依法召开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形式。全县各乡镇人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细心组织,积极筹备,认真召开人代会。会议期间,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听取和审查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有效地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落实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本乡镇经济社会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3、进行检查评议,使监督渠道多样化。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政府工作的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各乡镇人大重点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监督方面,不仅对本乡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而且对本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换届以来,各乡镇人大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中小学、卫生院、辖区电管站等单位进行了评议,达到了推进工作的目的。
二、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乡镇人大工作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但是乡镇人大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不高。尽管通过组织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了一些提高,但仍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文化水平等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议政能力不强。部分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中,一言不发,只是个“举手代表”、“挂名代表”。二是联系选民不主动。既不积极宣传会议精神、政策和法律,又不主动向人民群众征询意见,参加了几次人代会,未提出一件建议。三是主体意识淡薄。少数代表把代表身份当作一种荣誉职务、政治待遇,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
2、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不到位。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尚未得到干部和群众的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得到乡镇人大的重要性,甚至把乡镇人大看作
市人大工作报告5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以贯彻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至关重要。近年来,党中央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在此新形势下,如何适应新要求,应对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已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结合基层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践,学习借鉴各地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做法经验,思考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法律监督的职能,维护法制统一。
一、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状—以翔安区为例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人大法律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各地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的要求,逐步完善备审机构,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有序开展。下面,以翔安区人大常委会为例,作个简要说明。
1、出台备案审查工作规程。20xx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xx年6月xx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xx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根据《监督法》及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有关规定,20xx年10月,翔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xx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备案审查范围及程,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2、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实施后,区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3、20xx年—20xx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20xx年,区人大常委会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20xx年,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5件;20xx年,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件。
4、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情况。对于收到的规范性文件,由区人大办负责接受、登记、分送、存档等日常工作;根据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由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发现存在问题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审查。迄今为止,没有发现存在问题的。
二、地方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越来越多,一些不合法、不适当规范性文件也屡有出现。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负有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
1、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完善人大监督职能,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卓有成效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于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2、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规范政府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或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防止权力滥用,避免和减少随意增加群众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机关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对于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因此,通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地方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遭遇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基层人大还是刚起步,仍然较为薄弱。
1、审查范围界定难。明确备案审查的范围,无疑是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必要的前提。但从各地的实践看,范围的界定问题一直得不到统一。如:以形式要件还是实质要件作为备案审查范围的界定标准?对地方党委和政府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到底由谁来审查?对地方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发布的有关指导审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该不该列入审查范围?诸如此类的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的做法也不完全相同,成为困扰和阻碍该项工作深入开展的羁绊之一。
2、审查标准把握难。包括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实践中,关于合法性审查标准是比较清晰的,主要考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或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超越权限,有无限制、剥夺权利或增加义务的情况,制定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等。但合理性审查就面临难题了。《监督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予以撤销的规范性文件的“三种情形”中,“其他不适当的情形”是指“越权制定”或“同法律法规相抵触”等违法而不适当,不合理而不适当,还是两者兼指?如果是指不合理的不适当,不合理的尺度又该如何把握?这些标准很难把握。
3、审查工作流于形式。备案审查的出发点是备案,落脚点是审查,只有通过细致的审查才能判断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但目前基层人大“备而不审”、“备档存查”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仅仅负责收文、登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则在登记基础上由各相关工委做形式上的审查。
4、纠错程序实施难。有错必纠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必须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从目前各地备案审查的结果看,审查合格率很高,发现问题、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的情况较少,人大常委会启动撤销程序予以撤销的更是寥寥。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纠错法律制度,使纠错程序的实施比较困难。如果制定机关不依法向地方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该如何处置;如果审查机关要求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而制定机关拒不纠正的,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都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
5、备案审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较薄弱。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强,政治性、法律专业性强,对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在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主要依托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开展,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人员数量、知识结构等方面,还无法与全面备案审查的新要求相适应,人大备审工作力量整体不足,所需专业人员更是匮乏,无法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为推动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多地基层人大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值得参考。有的地方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适度提前介入,将“问题文件”处理在前,防患于未然;有的地方建立健全报送备案机制、主动审查机制、被动审查机制、督促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的地方将问题分为合法性、合理性、技术性等几类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结合我区人大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责任感
备案审查是一项宪法性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宪法监督制度。无论负责报备的机关,还是负责审查的机关,都应从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的高度,不断增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备案审查工作职责。
一方面,作为报备机关,要认识到备案不是可有可无的简单告知与存档,而是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要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办理报备手续,做到“有件必备”。
另一方面,作为审查机关,要认识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一项重要职责,备案审查工作的重点在于审查,审查不是搞形式、走过场,而是审实质,动真格,做到“有备必审”,进而依法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努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2、准确把握规定,拓宽备案审查范围
正确把握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范围,是顺利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判断一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报备,不能拘泥于文件外在的形式名称,而应正确把握《监督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及范围,着眼于文件的实际作用和功能。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秉持宪法监督理念,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出发,正确理解和把握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逐步拓宽报备范围,努力实现全覆盖,真正做到把所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3、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备案审查运作程序
一是完善报送备案机制。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核查通报等方式,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备,做到不漏报、不瞒报。有拿不准的文件,制定机关应当与审查机构进行沟通。
二是完善主动审查机制。按立法法修改后的新规定落实主动审查责任,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主动审查力度,同时注意创新主动审查方式,尝试借助外力,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
三是完善被动审查机制。细化审查建议的受理、处理、反馈等程序,推动被动审查工作规范化,依法启动规范性文件的被动审查。强化公民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公民权利诉求作为重要动力源泉,借助公民个案启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公民对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不服,认为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适当,法院就可以初步审查,中止当前的诉讼程序,而将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适当作为先决问题,依照程序提请相应备案审查机关予以审查。通过调动公民的积极性,发挥法院的职能优势,能有效解决审查动力不足的问题,大大激发备案审查制度活力,促进法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四是完善督促纠正机制。对通过审查发现有问题的备案件,与制定机关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对不自行纠正的,依法提出审查意见,甚至依法予以撤销。
4、明确备案审查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体系,既包括审查机关的审查责任,也包括制定机关的配合责任;既包括规范性文件实体审查责任,也包括程序审查责任;既包括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责任,也包括合理性审查责任;既包括审查机关违法审查责任,也包括不作为、延迟作为责任。
一是审查主体在审查过程中的程序责任。审查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自身应严格遵循程序要求,该听取意见的要听取意见,该反馈的要反馈,该公开的要公开,否则应承担程序违法责任。尤为值得强调的是,审查应坚持社会公开原则。也就是说,从备案审查的起始阶段至进行审查和发布审查结果过程中,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等可予公开的内容时,不仅应向制定主体,还应向社会公开相关审查内容,将审查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而促使审查行为合法有效。
二是制定机关的配合责任。制定机关应按照法律要求及时向备案审查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未在法定时间内报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规范性文件在审查过程中,审查机关要求制定机关说明相关情况的,应予以积极配合协助。规范性文件在被确认撤销或改正后,制定机关有责任在法定时间内撤销或改正该规范性文件。因该规范性文件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政策性、法律性和专业性都很强,没有一个专门的审查机构和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很难承担起审查职责。
首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队伍。除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外,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明确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专职负责备案审查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其次,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对《立法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弄清楚什么是规范性文件,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和标准,掌握工作尺度和工作方法。通过对《地方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审查能力。
再次,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设立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库,广泛吸收专家学者、行业管理人员和人大代表的参与,充分利用专家智库,为提高审查质量,深化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与水平。
最后,要积极组织、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增强实效,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6、注重沟通协调,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要做好工作,需要各职能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一是人大内部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备案文件接收,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审查,常委会法制委负责备案件及审查意见的登记、综合和存档。
二是报备机关与审查机关之间,即人大与政府、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之间,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审查机关内部,即人大的法制工作机构与各专门委员会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协调。
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征求意见、邀请参与论证等方式,吸收人大代表参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度,把人民群众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结合起来。
四是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扩大社会影响,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市人大工作报告6
各位代表:
现在,受魏国强主任委托,我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换届履职的第一年。在中共宿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落实“三项任务”、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思想引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十九大是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举旗定向、布局新篇、引领复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宣讲领学、集中研学、个人自学、网上考学等方式,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树牢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自觉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地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将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切实将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我市人大工作与十九大精神同频共振、与市委决策部署同向发力。
二、突出良法善治,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常委会坚守立法原则,坚持质量优先,树立工匠精神,强化立法组织协调,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打造的最具含金量的“城市名片”,常委会坚持以法制规范助推创建工作长效、常态。户外广告作为经济发展的表征和城市形象的重要构成要素,在市容市貌管理中居于重要位置。为规范各类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常委会总结我市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从管理权限、设置原则、禁止情形、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了《宿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管理条例》,以法的强制力推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朝着规范有序方向发展。这部法规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百姓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更好解决物业管理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常委会启动了《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程序。为了充分厘清物业管理各主体间的关系,针对利益焦点问题,常委会对法规草案进行了逐条论证、逐句修改,在讨论最热烈、矛盾最突出、问题最集中的领域建立最大公约数,创设了信用管理、源头治理、第三方监管等十大具有宿迁特色的新制度,切实规范、维护好利益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健康发展。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部法规将自今年6月30日起实施。在立法过程中,常委会坚持科学民主开门立法,广泛开展走访调研,不断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先后召开座谈会23次、论证会6次,征集各方面意见980余条,最大限度消除分歧,最大程度维护各方权益。
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为增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指导性和科学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实际,突出特色;急需先立,成熟优先”的编制原则,紧紧围绕我市“生态立市、城乡协调、民生优先”的发展战略,系统梳理近五年来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00余条,征集公众立法建议100余条,收集部门立法建议50余件,归纳立法建议项目70余件,连续开展四轮征求意见活动,综合考虑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在立法权限内科学安排立法项目,最终确定2017-2021年度立法项目25件,其中正式立法项目15件、预备立法项目3件、调研立法项目7件,为宿迁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突出中心大局,实施精准有效监督
常委会紧扣“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建设目标任务,紧贴市委提出的发展思路、改革举措、法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坚持多种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
强化专题询问监督。立足问出责任、问出担当、问出成效,常委会严格把好议题选择、调查研究、联组审议、跟踪问效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了4次专题询问活动,积极发挥专题询问在推动和改进政府工作中特有的监督效力。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充分发挥信用惩戒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巩固深化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信用数据规范化、信用市场化、应用场景多元化,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良性机制。市政府高度重视询问问题的解决,着力在建立宿迁“信用+”、公务人员信用管理模式上精准发力,目前这两个模式得到国家发改委的充分肯定,并计划在面上推广。聚焦精准扶贫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围绕对象精准、对子精准、对策精准,进一步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扶贫制度保障,突出富民补短板,积极探索富民增收新路子,确保脱贫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常委会关于全市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扶贫工作调研报告在全省人大系统获评一等奖,一些建设性工作建议得到省级层面采纳吸收。去年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15万低收入人口、48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实现脱贫达标。聚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实施知识产权主体培育、产出促进、转化应用能力提升、综合保护、服务、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六大特色工程,夯实创建工作基础。聚焦旅游业发展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深入探索“旅游+”融合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做大产品规模,强化市场营销,优化功能配套,为创建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助添新引擎。据初步统计,去年以来,在询问现场提问和追问的50个问题中,“一府两院”及涉及的24个部门高度重视,目前已整改完成的有18个,需跨年度整改或建立长效推进机制的有32个。探索询问监督的有益形式,泗洪县人大创建了“一年三问”监督机制,宿豫区人大创设了“询问—会办—督办”监督载体。
强化经济运行监督。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常委会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对重大项目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银监、“一村一品一店”、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精准发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各项工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监督模式,建立并开通预算联网监督综合查询系统,进一步为人民看紧政府的“钱袋子”。起草制定《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强化了人大预算监督的刚性约束。
强化生态文明监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是市委五届四次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常委会组织在宿的全国、省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听取审议市政府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紧盯生态文明重点项目建设和环境综合防治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项视察洪泽湖、骆马湖湖泊保护管理工作,推动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围绕天蓝地绿水清目标,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全力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强化《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作出了关于批准中心城市第一批永久保护绿地的决定,助力蓄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含绿量”。
强化民生领域监督。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意机关作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监督重点,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围绕学有所教,视察中心城市“八校建设”实施情况,建议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围绕食有所安,连续4年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持续跟踪《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视察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政府“严”字当头,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之安心、食之放心。目前,市、县区到较大乡镇的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已初步形成。围绕病有所医,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调研,跟踪监督深化乡镇医疗卫生事业体制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公众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可持续”的改革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增强实效,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医疗服务。围绕弱有所扶,扎实开展“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坚持精准帮扶、精准施策,仓集镇罗庄村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围绕文化惠民,听取审议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丰富优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宿迁文化内涵和文化魅力。围绕民族团结,视察了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全市各民族和睦共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围绕防范新型诈骗,听取审议防范打击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报告,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打防机制,提升打防能力,坚决遏制犯罪高发势头。市政府及时整合资源要素,实行整体联动,切实提升技术反制、紧急止付、追赃挽损能力,全市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下降10.8%,相关工作经验获国务院联席办推广。围绕双拥创建,专题视察双拥工作,进一步打牢全国双拥模范城“四创”工作基础。
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司法工作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持续深入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全年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1154人次,对125件案件进行了旁听评议,有效深化了司法监督,增强了代表监督庭审质效。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报告,督促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扎实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努力让每一个未成年人在法治的关爱下健康成长。专项检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决议和“七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依法治市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法治宿迁建设成效,为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强化法律法规检查监督。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法律法规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市政府报备的3件规范性文件主动开展备案审查,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建立网络报备平台,提高报送备案的时效性,扩大公众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参与度。
四、突出科学规范,行使好决定和任免权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定行权机制。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重大决策的科学民主。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中办、省委去年年初相继出台制度意见,为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顶层制度设计。常委会以此为依据,在总结我市和外地行权经验的基础上,科学界定范围边界,按照议而必决、议而可决、备案三大类别,明确了需报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27项重大事项清单;坚持依法依程序,明确了决定流程,建立完善了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补齐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这块地方人大工作中的“短板”,为常委会更好履行职权,促进决策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和保障。各县区人大也相继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沭阳县通过建立完善跟踪问效机制,使已有制度规定得到新的优化升级,泗阳县以县委的名义出台了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是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市最大的创新工程。中共宿迁市委五届四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意见》,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的原则,通过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将市委意见通过人大决定,转变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实施后,常委会高度关注永久保护绿地相关条款执行情况,根据政府提出的中心城市第一批永久保护绿地的议案,依法作出相关决定。城市总体规划事关宿迁长远经济社会发展走向,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宿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的议案并作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立足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长三角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幸福田园城市的城市定位,加强规划体系建设,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维护好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稳定性。计划、预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约束性指标,常委会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2017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预期目标及市本级预算调整的议案,适时作出了决议。
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承诺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程序,依法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常委会及时依法任免新一届政府37名组成人员,保障了政府机关的合法有序运转。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次,组织73名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两院”拟提请任免干部任前资格审查,去年共审查了39名拟提名的法官、检察官。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人事任免工作的新要求,修订完善《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实施办法》,将任免资格条件审查、届中述职等具有宿迁特色的品牌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丰富了任免工作的内涵,提高了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突出主体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常委会作为代表机关,坚持把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常委会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完善保障机制,创新服务载体,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开展“四联四助”主题活动。依托“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深化代表“双联”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创新开展了以联系基层群众,助力民生改善;联系经济实体,助力经济发展;联系社区村居,助力文明创建;联系基层人大,助力监督问效为主要内容的“四联四助”主题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共联系6.8万户选民和群众、2046个经济实体、1219个社区(村居),累计提出意见建议近万条,为联系户反映解决一大批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和畅通了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宿城区人大细化制定五年行动方案,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菜单式”培训,全年共培训代表431人次,有效提高新一届代表的履职能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参与度,一年以来,共邀请代表9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推荐代表110多人次参与“一府两院”组织的活动,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专业人才优势,组建了25个代表小组、8个专业代表组。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与120名基层代表建立固定联系机制。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创建市人大代表履职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实现代表履职活动的信息化、数据化、实时化。
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通过召开交办会议集中交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市政府分管市长重点领办、开门办理、听取办理情况报告、通报办理成效等举措,加强督办协调,提高办理质量,形成提、办、督、效良性循环。首次组织开展“重点建议督办月”活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9个重点建议开展了集中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效解决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网络系统功能,为代表履职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交的149件代表建议,均得到较好办理,办复率100%,办成率71.1%,满意率98%。
六、突出自身建设,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常委会主动适应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和人大组织架构特征,突出“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两个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强化思想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到提升人大工作质效上来。强化能力建设。坚持上下联动,召开全市市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学习会、全市人大系统十九大精神学习会,组织3期人大业务培训班,518人次市县乡人大干部受训,全面提升我市各级人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高度重视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全年共有19篇理论调研成果和新闻信息报道荣获省级以上表彰,进一步丰富了人大理论,传递了人大声音,树牢了制度自信。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建立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民主决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上率下,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人大机关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同志、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善监督真支持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载体和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两个机关”建设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对此,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精神,认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决胜攻坚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以系统化思维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关键在落实,重点看成效。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以系统化思维谋划今后一个时期人大的行权重点、履职难点、创新亮点。自觉以十九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审视人大工作,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的全过程,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推动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充分发挥人大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建立完善立法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今年常委会计划制定《宿迁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宿迁市旅游促进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其中《宿迁市旅游促进条例》作为跨年度立法项目。
三、聚焦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质效
针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督形式,强化监督刚性,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根据法律规定探索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财政决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项目建设、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报告,对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专项视察开发区绿色发展、营改增后改进和完善税收征管、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消费维权等工作。
围绕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加快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综合查询系统的预警、分析和服务等功能建设,年底前在横向上实现人大与财政、人行、审计、发改、国资、人社、税务等部门的联通,纵向上实现省、市、县(区)三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贯通。
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视察调研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林相调整优化、农业保险、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
围绕生态大公园建设,听取审议市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农村水环境整治、生态示范镇建设工作报告,对农村水环境整治开展专题询问,视察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大气污染防治、中运河整治等工作。
围绕优化公共服务,聚焦“医教水住行”“法访文保收”民生问题,听取审议市政府学前教育发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等工作报告,视察“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高铁规划建设、农村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使用、地方志编制、全市民间国际友好交往交流等工作,对中心城区部分路段拥堵、宗教场所管理、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使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地方戏曲保护等工作组织专题调研,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围绕法治宿迁建设,听取审议市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检察院生态环境监察监督情况、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工作报告,并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视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深化“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增强庭审监督质效。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制统一。
四、突出重点议大事,进一步规范行使决定权
紧紧围绕宿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照议决清单,通过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努力实现与市委主张和全市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今年,常委会计划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为民办实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缔结国际友好城市等工作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所作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深化拓展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依托“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提升“四联四助”主题活动质效,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中建言献策、建功立业。认真落实代表“双联”工作要求,推动主任接待日活动常态开展。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代表工作站+”多元模式,不断增强新时期代表的履职意识、责任意识。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举措,组织开展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双向”评比活动,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提高建议办成率和满意率。推动代表工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创新代表履职新平台,丰富代表活动载体形式,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取得新成效。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与时俱进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调查研究和督促落实的能力水平。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学习培训,深化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坚持以改革思维创新工作,以法治思维推进工作,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认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具体办法》,持之以恒抓作风促整改,以高标准严要求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机关。加强人大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内外交流力度,推进人大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与指导,鼓励基层人大在提升述职评议层级、民生实事票决制、市民代表议事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形成人大创新发展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航向,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继续奋进,为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缩略语及名词解释
1.强富美高: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江苏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殷切期望。从此,“强富美高”成为江苏发展的新蓝图和新坐标,鼓舞人心,催人奋进。
2.专题询问:询问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力,是行使对“一府两院”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作为七种监督方式之一,是指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白话文●www.baihuawen.cn(社会热点问题及民生事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说明情况、回答询问、做出解释、答复质疑的活动。专题询问作为询问的衍生和发展,是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就某一方面的议题而联组开展的专门询问活动,具有主题更突出、组织性更强、集中性更高、公开性更广的监督特点,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的积极探索。2013年10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就药品安全监管议题启动该项工作。
3.“一年三问”监督机制:泗洪县人大为强化询问监督效果,在专题询问工作中,实施了年初问重点、年中问进展、年末问结果的监督机制,简称“一年三问”监督机制。
4.“询问—会办—督办”监督载体:宿豫区人大在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以专题询问为载体发现问题,督促“一府两院”及时研究“会办”,再由人大来跟踪“督办”推进情况的工作机制,实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良性循环。
5.八校建设:2014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实施中心城市基础教育布局优化工程,涉及2所学校改造项目、1所学校迁建项目、5所学校新建项目,简称“八校建设”。8个项目包括: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整体改造项目、宿迁市实验小学老校区改造项目、宿城区实验小学迁入宿迁市马陵中学老校区项目、宿城区项里学校建设项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湖路小学(含台商子女学校)建设项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学校建设项目、市湖滨新区三台山学校建设项目、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建设项目。
6.预算联网监督:指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在收集和分析政府预算数据的基础上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对预算决算的全口径审查,逐步实现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2017年8月,省人大转发全国人大《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作出部署,要求我省省、市、县(区)三级人大用两年时间建成联网系统,横向上实现人大与财政、人行、审计、发改、国资、人社、税务等部门的联通,纵向上实现省、市、县(区)三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贯通。
7.中心城市第一批永久保护绿地:2017年4月28日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心城市第一批永久保护绿地的决定》,批准湖滨公园、印象黄河公园、古黄河水景公园、古黄河雄壮河湾公园、河滨公园、鸣凤漙公园、下相公园(西园)、马陵公园、雪枫公园、九鼎公园、苏州公园、古黄河爱情主题公园、千鸟园广场、箭鹿广场、区府广场等15块城市绿地为宿迁市中心城市第一批永久保护绿地。
8.千名代表听百案: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通过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组织全市范围内的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对全市两级法院及其法庭开庭审理的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旁听。代表们以集体讨论的形式,对庭审活动中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审判作风、公诉能力、辩护或代理水平等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9.一个载体、两项制度:“一个载体”是指“人大代表之家”履职载体;“两项制度”是“代表接待选民日”和“代表向选民述职”两项工作制度。
10.两个机关: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定位和建设上首提“两个机关”,即“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1.医教水住行:公共服务供给中关于优质医疗、均衡教育、饮用水安全、住房改善、出行便捷等方面工作的简称。
12.法访文保收:公共服务供给中关于法律援助、信访件化解、文化惠民、社会保障、富民增收等方面工作的简称。
13.“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围绕创新社会救助方式,使救助办理更加利民便民,各县(区)民政部门依托乡镇(街道)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的服务窗口,直接面向群众受理各类救助申请,及时分类转办,按各部门职责协同办理,办理后再统一汇总到受理窗口,办结答复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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