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5篇)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情况变化,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已经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申请。以下是有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5篇)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1

申请人:xx

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xx座xx房

身份证:xxx

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需要鉴定的所有损伤部位的细目照片。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严格按照办理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的`要求,形成完整卷宗。卷宗内的材料应当包括伤情照片,检验、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事实不清,头部伤是否具有真实性!该男子头部轻伤为申请人所为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无关联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四项规定,理应“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8条“(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综上所述,故申请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特提请审查批准。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2

申请人:xxx

通讯地址:xx市台江区广达路51号六层邮编: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xx,男,1971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经商,住xx省石狮市锦尚镇港前村中区34号。从20xx年3月6日至今,五易涉嫌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阻止他人偷越边[国]境罪,组织他人偷越边[国]境罪)八变强制措施(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再刑拘、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再逮捕),现羁押于石狮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一时无法裁判,也应解除对其的强制措施。

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国]境罪于20xx年8月26日再次被逮捕,贵院在20xx年10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至今押而不决,该案经延期后,又超法定审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法(20xx)163号]的精神,特申请贵院依法作出无罪判决,若如一时无法裁判,也应依法解除对xx的强制措施。

此致

石狮市人民法院

律师:xx

20xx年xx月xx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东: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事实和理由:xxx科学院请求解散被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业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18日作出(20xx)一中民终字第7744号民事判决。根据该终审判决,被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xx年8月18解散。

由于被申请人公司章程规定所有事项均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而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故公司虽于20xx年9月4日举行了股东会议,但无法就清算组的组成形成有效决议,因而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xxx科学院不断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3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广东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对犯罪被告人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雷某晖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了逮捕强制措施。申请人作为其辩护律师,认为其具有法定的`不需要羁押情形,对其进行羁押已经没有必要,依法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依法据实而论,本律师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雷某晖进行羁押已经没有必要,依法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雷某晖,最低限度应该对被告人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其具体理由详见日前已经递交给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特申请对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恭请依法核准并予以立即执行。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

申请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5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对__________(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2、对__________(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公安网络布控、限制消费、限制出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案由)一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在贵院执行立案,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__________(申请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原因),属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形。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同时对__________(被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公安网络布控、限制消费、限制出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本人签字捺手印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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