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是指一套明确工程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员工在公司工程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的管理规定和行为准则。它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工程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通过制定和实施工程公司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公司各项工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以下是有关于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和工程公司管理章程通用模板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1
中国联通北海分公司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北海联通公司通信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管,规范通信建设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通信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海联通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北海联通公司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参与北海联通公司通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在招标入围后必须签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与通信工程合作伙伴安全协议》,该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
九、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实施者,施工合同必须与《施工安全协议》同时签订。
十、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对各合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考核。
十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联通北海分公司。
十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2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代表召集相关各方讨论变更方案,并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手续,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有关单位并存档。
2、监理单位负责初审设计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意见,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手续,随时供相关单位查阅,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存档。
3、合同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同时对变更负责审核。
4、工程部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对工程变更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对工程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工程管理部门是公司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一般变更实行审批,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办公室、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三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和机械台班,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现场签证结算方式
单体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
七.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节工程进度管理
第一条工期管理由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具体组织落实。根据公司的工程建设目标计划及与各承包商的合同要求制定合理可行的进度控制计划和里程碑计划并报工程副总备案。
项目部须在每月的26日前上报本月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计划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报工程副总备案。
第二条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工期考核,控制项目进展和里程碑计划,以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工期考核报告由各主管签署意见后,项目经理审核,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第三条项目经理负责督责承包商严格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督承包商配备足够的人员、机械和材料,指导承包商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当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不相符合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以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合同工期以内计划进度的调整,由项目经理提出后,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超出合同工期的调整,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再报工程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五条因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延误并在合同允许的情况下,承包商应及时办理工期签证,分段工期签证十日内由项目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的工期签证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涉及到项目总工期的相关工期签证须报工程副总批准。
第六条工程主管须督促承包商,在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三天内上报工期签证于工程监理,监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项目部。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由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并具体组织落实。
第八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结合公司的质量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监控保证体系,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执行。
第九条项目经理负责督责工程监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监督并控制其运作。
第十条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对原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控制隐蔽工程验收质量,严格工序质量检查。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质量评审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形成相应的归档文件。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负责,各专业主管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工程质量负根本责任。
第十三条建立质量预防制度,强调计划质量和过程检查与改进。
第十四条督责监理针对工程出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同情况建立相关处罚和返工制度。
(一)处罚标准依据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由工程监理提出,经相关专业主管确认,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二)返工令由监理公司工程总监批准,报项目部备案。
当返工量较大或因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而要求返工的,项目部须及时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备案。
第十五条严格按合同要求和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对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一)各单体工程由相关政府部门(质监站或建筑业协会)进行评定。对于承包商的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据实反映和提出异议。
(二)室外景观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由项目部按合同要求和设计要求,结合相关国家规范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由项目部提议评定等级,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部经理按公司考核办法(或合同要求),定期组织公司品控小组对各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节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组织各专业主管负责具体落实。
第十八条督责承包商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保证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项目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和地方政府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项目经理负责督责监理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监控体系,并监控其运行。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部经理结合各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实施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
第二十条工程管理部经理按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或合同要求)定期组织公司品控小组,对各项目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节工程成本管理
第二十一条成本管理的任务是降低工程造价,并通过控制工程款支付达到控制工期和质量的目的。
第二十二条不断提高设计质量,选择最佳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加强事前控制,尽量避免较大的返工。
第二十三条经济签证须由工程主管和项目经理同时签证,除签认点工外,一般不得直接签认款项,必须明确清楚计算数据、过程和工程量。相关签证事项必须有“工作指令单”为依据,紧急事项现场临时安排的,必须不迟于次日补发“工作指令单”。
第二十四条经济签证款额超过壹万元以上或事后无法复核确认的,预算部主管必须及时到现场复核共同签认。
第二十五条相关经济签证项目部签认后,必须在二日内交发预算部,预算部根据签证事项不定期现场复核。
第二十六条经济签证执行二级签认,对于单项工程的签证或单张签证的内容应同时遵守下列约束条件:
(一)经济签证款额3000元以下由项目经理批准;
(二)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三)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报工程副总批准。
(四)3万元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督责监理和承包商经济签证必须及时,承包商需要签证的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必须上报监理,监理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签署意见报项目部。事后无法计量的必须在隐蔽前上报监理,监理在24小时内上报项目部。
第二十八条零星工程或合同外追加工程可以采用“工作指令单”安排实施:
(一)工程造价在10000元以下的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二)工程造价在1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的由工程副总批准;
(三)工程造价在50000元以上的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项目经理的签字是支付工程款的必须依据,相关付款程序详见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条款,付款申请由各主管根据公司规定在公司网络上流转,但承包商申请付款的报告必须经监理签署意见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作为付款申请的附件或凭证。付款审批表批准后,由各主管及时通知承包商取款。
第三十条停工令执行期间,不受理付款申请,也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三十一条凡作为结算资料的
图纸、工作指令单、签证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均需加盖项目部资料专用章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复印件及未盖章的,一律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节工程风险管理
第三十二条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工程副总协助其工作,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项目风险管理计划,项目经理具体落实和实施。
第三十三条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共同参与,对项目施工阶段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对于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必须综合进行风险评估论证,由设计部组织落实并形成书面文件报工程副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五条建立项目定期的风险评审制度,评审会议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召开,评审结论报工程副总备案。
第三十六条当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不断,或工期一直滞后等情况时,必须实行风险应对措施。应对措施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制定,项目经理负责具体落实。
第六节工程材料管理
第三十七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算部应会同承包商和物资部、项目部共同确定甲供材种类、数量,编制控制性甲供材计划书。计划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八条承包商进场后,须及时向项目部提交当期甲供材申请和乙方采购需要甲方批价的材料报价单。甲供材申请单和乙供材报价单由项目部相关主管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转交物资部采购或批价。
因特殊原因工地急需材料由项目部加盖“急件”印章,并由项目经理批准,物资部优先安排供货。
第三十九条甲供材供应量与工程进度要求必须基本同步,不得在工地大量积存甲供物资,严禁超合同量供应。
如因承包商超用甲供材或原甲供材计划发生变更,需要超合同量供应时,须由承包商递交相关陈述报告,项目部予以确认后报预算部审核,经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供应。
如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甲供材或乙供材计划发生变更,需要退货处理,须由承包商递交相关陈述报告,由项目部予以审核,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再转交物资部处理。
第四十条乙供材料(或甲指乙购材料)进场后,项目部督责监理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验收,并与封样进行比对,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乙供材料(或甲指乙购材料)进场后,物资部可定期或不定期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检,核查乙方采购材料与物资部核定价格材料是否吻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知会项目部,项目部须按物资部核查意见进行处理。
甲供材料进场后,由项目部组织,承包商和监理共同验收,并与封样进行对比,并督责承包商按规定送检,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一条甲供材料进场后,物资部督责供应商同时递交“甲供材料验收单”,经承包商签认交监理审核、签认再报项目部主管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项目部资料员负责报送物资部。
上述签字程序是物资部受理结算、财务部受理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四十二条甲供材料的供应由物资部按设计部或项目部要求提供样品,经确认后封样并按样品组织供货。
乙供材的供应由承包商按物资部批价确认的样品或品牌组织供货,另该样品同时须经设计部或项目部确认并封样。
第四十三条其它未明事项详见第八章《工程物资采购管理》。
第七节工程资料管理
第四十四条工程资料管理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建立系统化的资料分类、编号和查阅、收发、保管制度,项目部资料员具体落实并实施。
第四十五条资料员负责督责监理和承包商按标准规定样式或公司制定的模板样式递交书面文件资料。
第四十六条与协作单位往来文件资料,资料员在资料批准的次日之内处理完毕,公司内部网络上传送的文件资料,资料员须在收到文件的当日内完成资料的存档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发。
第四十七条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和要求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建立工程资料查询、检索和分发体系,各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落实。
第四十八条工程技术资料、经验教训等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写,经过评审最终形成公司永久性历史文档。
第四十九条归档资料需按永久性和临时性进行分类归档,具体办法详见工程资料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图纸或文件的变更,资料员需及时更新归档,对于废旧图纸或文件,资料员须及时加盖“作废”专用章。
第五十一条项目经理负责督责承包商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一周提交竣工资料于工程监理核查,工程监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提交项目部,资料合格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十二条竣工验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资料员予以协助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竣工备案资料整理。
第五十三条项目经理负责督责承包商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必须向监理递交相关竣工决算资料。监理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项目部。
经项目部签署的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是预算部受理结算申请的必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协调组织相关竣工资料与物业公司的交接,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八节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第五十五条有合同的分包工程及零星工程均须办理相关的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应在竣工初验完毕后一周内组织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十六条竣工验收所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意见)是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依据,也是预算是否受理工程结算和考核工期的依据。竣工验收报告须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第五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工程实物和资料与物业公司的移交工作,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填写“项目移交确认表”。移交工作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办理完毕,其中竣工图在两个月内移交完成。作为结算依据的竣工图须由项目部相关主管复查,项目部经理审核,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第九节综合管理
第五十八条项目计划编制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项目经理具体落实,计划书由工程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实施。
第五十九条建立完善的书面文件存档和报备制度。
(一)工作指令单:与各承包商之间的业务事项往来或下达工作任务时一般使用工作指令单。
(二)工作联系单: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与相关设计单位的业务事项协调一般使用工作联系单。
(三)工程日记、工程报表:各专业主管必须做好工程日记,每月填报工程报表,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月报的编制和汇总,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工程副总批准,公司备案。
(四)报告:无规定格式要求或特殊事项可以采用报告形式。可用于公司内部和与承包商之间的文件传递。
第六十条停工令: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即应督责监理签发停工令
(一)实际进度一直落后于计划进度,合同工期可能无法实现;
(二)质量事故不断,经常返工或拒不返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三)安全事故不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承包商无合作诚意,拒不服从管理;
项目部连续停工权限不超过72小时,同一工程累计停工权限不超过合同工期的百分之五的时间;停工令在72小时内由项目经理批准,超过72小时的,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停工令须加盖项目部工程专用章并报工程副总备案。
若停工令无效,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向公司提交终止执行合同的详细报告。
第六十一条工程例会:
(一)工程项目例会每周举行一次。集中解决同期所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期工作,理顺工作协调的关系。
(二)会议由工程监理总监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总监组织编写在会前分发各与会单位。
(三)与会各方:包括公司相关参与工程管理的各职能部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建筑师、专业工程师、各承包商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主管、项目部各专业主管。
(四)会议纪要由工程总监批准后发与会各方,对各方均具与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五)项目经理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纪要须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备案。
第六十二条紧急变更和口头指令:
因工地施工需要,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可在现场及时做出口头指令,同时报告项目经理并征得同意:
(一)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明显图纸设计错误或设计漏项,而无法停工等待变更的;
(二)因施工安全、质量的控制需要,须及时做出变更的;
(三)室外景观工程施工,主管工程师或设计工程师为确保设计效果,现场发现需要及时做出变更的。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制订本制度的目的:为确保xx装饰的工程质量,切实向客户保质保量按期交付装修工程,快速有效的处理客户在公司装饰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适用于xx装饰承建的所有施工工地。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1条作业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1、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业主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业主、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2、当业主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停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
5、进入小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按物业规定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6、施工人员不得向顾客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顾客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顾客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7、作业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8、作业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9、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装物等物品。
10、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
1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巡检人员,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2条工地卫生形象
1、工地施工玑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当天装袋后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2、工地卫生间使用时应及时冲洗,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业主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到指定区域。
5、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6、泥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沙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卫生间无脏物及异味。
8、木工油漆工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第3条现场食宿
1、施工工地原则上禁止在工地现场开伙和留宿。如果确实因工地距离过远或工期原因可能影响施工进度,需要在施工现场开伙或留宿的,在开工前须得客户的`同意。
2、作业人员工作前应把个人物品整理放入指定的地方。
3、现场做饭不得使用煤气灶具,吃完饭及时收拾干净并把餐具放入指定区域内摆放整齐。
4、施工现场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及家属。
第4条施工作业时间
1、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的8:00――18:00、可以根据现场管理规定以及客户特殊需要适当调整。但有可能发出较大嗓音或影响其他住户休息的施工作业项目不得在8:00――18:00以外时段进行施工。
2、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作业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暂停施工。
3、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不得停工。
4、因工艺在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况(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可不向公司报备,但必须提前向客户说明。
第5条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1、施工工地在开工之日至墙面乳胶漆施工开始前均应按规定张贴“定置指示牌”定置指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区”“工具摆放区”指示牌。
2、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示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
3、业主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作业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
4、业主自购的甲供材入场时交由项目经理或由项目经理指定的负责组长代为管理,项目经理或组长应细心验收货物并进行必要清点,在验收单上注明签字。交接后,如出现物品的损坏、遗失或数量不符,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6条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必需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2、所有带电工具均应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3、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须用胶带包好收入线盒内。
4、高空作业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5、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决不允许易燃物品做垫脚,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烧水做饭。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5
1、工程材料的采购品种应以施工的实际需要为依据,数量以工程预算为依据。质量以设计要求为依据,材料员根据定额员编制、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审核的材料计划负责采购。材料采购实行材料员专人负责制,项目上的其他负责人有建议权,不得直接插手材料采购。材料部门实行采购、验货、收料、审批、付款分权制,不允许减少环节,缺少手续一律处予罚款200元。
2、材料员调动,全部办好交接手续,由材料会计在场签字。交接时的遗漏问题,由原经办人处理,费用损失由个人承担,不办好交接手续而离开的罚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3、材料原则上分项目部采购,材料员采购材料要认真做好价格信息的调查、交流、咨询工作及信息论证工作,随时掌握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大众材料价格不得超过总部调查价格的3%,大型材料不得超过1.5%。材料以质优需用为主,不允许以借口不能报批而采购价低质劣的材料。对买回的不合格的材料,坚决给予退货,不能退掉的部分,由采购员赔偿50%。
4、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允许擅自作主,采购员更不能随意购买,违反者罚款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5、采购万元以上的材料,一律采取招投标,投标厂家要在5家以上。签订合同应由项目经理、材料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供应商洽商,签订合同时除考虑价格合理外,还应考虑本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在保证合同要求质量的前提下,确定最低价,10万元以上要经过总经理同意,50万元以上要由总经理参加,违者罚责任人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采购员原则上亲自送货到现场,把好质量、数量、规格、用途、价格关,与收料、仓库保管员当场验货手续,不到现场办理的每次罚100元。所购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应及时向资料提供,凡未及时提供或手续不全的每次罚采购员100元。
7、凡是两个工地之间的调拨材料,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调拨单验收入库,材料当场点清,发现差错经手人罚200元。
8、甲供材料包括安装主材料要根据预算员提供的计划单,经项目经理、施工员签字手续齐全后,方能去甲方提货。验货入库时要有对口工种代表、材料员、门卫三人以上签字,当日验收,不得过夜,发现代签每人每次罚200元。
9、三大材料和安装主材要凭送货单位的解货单,对于规格、数量、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要全部清退,如果收了不合格的材料,每车给予责任人500元以上的`罚款。
10、材料入库必须统一计量标准,重量以千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地材料收料实事求是地进行丈量,目测估计的发现一次罚200元,二次开除。收料员要根据现场的需要,不得滥收,浪费资金和材料。
11、除钢筋、砂石、红砖、铸铁管等庞大的材料外,所有材料要进入仓库,尤其是安装、装潢材料。材料进入时须由仓库保管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材料堆放在外面每次罚款责任人200元。
12、进仓库领料,必须依据耗用材料总计划单凭项目经理或定额员签字后的领料单领取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则上以旧换新,否则,仓库保管员可以拒绝发料,报废材料每月要由财会材料人员在场清点,以旧换新率达到100%,达不到每次罚款100元。
13、所有进入仓库的材料一律有计划限额发料,不按限额领料单每次罚款保管员200元。
14、收料员都要设立一本台帐,对各种材料按顺序先后详细登记。保卫人员也要设立一份台帐,但只登记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砖。由材料会计每月把两份台帐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汇报,作出相应措施,违反者罚200元。
15、甲供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由甲方对价格、质量进行认可,免得事后扯皮,在工程结束时,将剩余甲供材料及时退还。
16、由材料会计负责材料分类,让所有土建、安装、装潢仓库的帐本、报表规范化、统一化,便于管理和检查。材料会计负责清理积压材料,随时与采购部门和其他项目互通信息,便于调用。
17、用车台班规定:
(1)计时台班车:130不得超过30元/小时,5吨东风、解放不得超过40元/小时,按实际用车时间计算。
(2)租赁材料装卸运费每吨不得超过30元。
(3)外运渣土:130三环每车不得超过70元,三环内每车不超过80元,二环内不超过9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18、租赁材料进场要有对口工种代表、门卫人员、保管员严格验收,材料员对租凭材料要建立台帐,并督促施工部妥善保管使用,不要任意切割、焊接,造成损失追查施工员责任。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6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科学、严谨,适应公司管理体系的发展要求,根据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部负责的业务范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违者负激励50元/次。
2.3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4.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如拖期负激励30元/天。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负激励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预算员必须认真细致做好投标文件工作,因预算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给公司造成影响损失
,罚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预算员负责外分包项目的核算,经营部长负责审核。
7.2预算员在做外分包结算时,必须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或定价单、质量验收单、计算书等。
7.3在计算外分包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查出罚款20xx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4每年l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经济指标的管理
8.1预算员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并整理审核意见。
8.2预算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并且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到第一现场掌掮有关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履行情况,违者负激励50元/次。
8.3预算员必须及时(每次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审核内业资料中的经济指标,对不符合工程结算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经营部汇报。
8.4预算员必须参与现场签证的编写,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现场签证内容符合工程结算要求。
8.5预算员必须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将未按时办理手续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及时向项目经理及经营部汇报。
9.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
9.1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9.2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9.3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9.4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9.5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9.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9.7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9.8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9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10.经济纠纷的处理
10.1经营部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
10.2在发生经济纠纷时,经营部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4经营部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1.对外沟通与落实
11.1经营部应负责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建委招标办、建委合同处等部门及时沟通。
11.2营部应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等部门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11.3营部长应将新信息、新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向预算员传达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7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
已经核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公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公司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
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公司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6、公司招标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司招标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招标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公司招标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公司招标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公司招标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7、公司招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公司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另有规定除外。
9、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12、公司招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13、公司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1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公司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15、公司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16、公司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公司招标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公司招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18、公司招标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
十日。
19、公司招标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公司招标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公司招标小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标底由公司招标小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
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3、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4、公司招标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公司招标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通知书由公司招标发出。
25、中标通知书对公司招标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公司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公司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成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公司公司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公司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中标人不履行与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8
(1)工程部目前在只有一个项目的情况下共设岗位四个,即工程部经理兼项目经理岗位一个;土建、绿化工程兼土建绿化工程预算及资料管理一个;电气工程及相关配套市政工程管理兼预算及资料管理一个;水暖工程及相关配套市政工程管理兼预算及资料管理一个。
(2)随着项目的增加,工程部岗位随之增加,每增加一个项目工程部增加四个岗位,分别为项目经理一个,三个专业工程管理及预算、资料管理岗位。
(3)随着项目的完工,工程部的岗位随之减少,每完工一个项目工程部相应减少四个岗位。
(4)工程部的岗位评价根据项目的开展情况和任务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b、项目经理和专业管理人员:根据项目的开展情况和任务量的情况进行岗位全重的调整。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况:
(5)本着稳定队伍、培养人才的策略,工程部内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情况进行岗位轮换,以培养复合型人才和利于岗位的内部晋升,增加工程部组织机构的精干和高效性。
(6)工程部的岗位人员确定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既尊重个人的选择,又要经过组织评价的双重办法确定岗位人员。
a、对于刚被招致单位的人员,个人根据应聘岗位进行选择,填写应聘申请单并经人事部门、公司主管领导审查、面试确定是否留用。刘用后工程部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全面考核与评价确定其最终上岗。
b、对于工程部内现有岗位人员如有调整岗位意愿,填写岗位变更申请后,由工程部对其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送主管领导审批确定岗位是否调整。
(7)工程部岗位的增加与取消:随着项目的开展和工程量增加,或项目的完工和工程量的减少工程部的岗位会随之增加或减少,工程部对实际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后向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提交工程部岗位申请,批准后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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