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制度范文 教务管理制度细则 (15篇)

教务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了管理和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条例、办法等。它涵盖了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考试考核、教学质量评估、学生成绩管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教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以下是有关于教务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教务管理制度范文 教务管理制度细则 (15篇)

教务管理制度1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教学作风,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使全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秉承“正则格致”校训,尊崇“严谨至爱”教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特制定本规范。

一、师德修养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国家、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

2.勤于教学,精于业务。坚持以现代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加强研究和理解所授课程,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及教学能力;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善于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教学活动中把“育人”放在首位,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诚信正直,以身作则。

5.严谨治学,精益求精。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6.遵章守纪,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院(部)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二、任课资格、条件与培训

7.新晋青年教师任课条件。受聘来我校工作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学校主办的岗前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经院(部)长审定、主管校长批准后报人事备案,方可上岗。

8.主讲教师资格。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情况不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的教师,经院(部)审核、教务处、人事处批准,方可承担授课任务。

主讲教师应经过各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至少一遍以上,经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或院(部)教学考核小组考核效果良好者,方能取得任课资格;新开课(第一次讲课)教师须按指定的章节内容在教研室(专业)内试讲,经集体讨论评议通过,方可取得任课资格;开新课(第一次讲授此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一学期在课程所属教研室(专业)试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课。

兼职教师资格。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初次受聘担任兼职教师的,学院要安排教学培训并组织听课后,经院(部)审核、教务处、人事处批准,方可承担授课任务。

三、课前准备

9.课程标准和教学日历。课程标准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教师应在开课前按课程标准、校历编制教学日历,经课程负责人审核后交所在院(部)存档备查,教学日历应有课程进度、课堂讨论、实验、实训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教师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日历上课,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的,须经院(部)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10.教材选用。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等专业教材的选用、编写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严把审核关。优先选用国家级或省部级规划及获奖优秀的高职教材,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教师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需经院(部)审查批准。对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要不断更新教材内容,积极开发新教材;教师应指定与教材匹配的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

11.备课。备课是教师实施教学的重要环节,开课前教师应认真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教师备课时应熟悉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研究参考资料,确定教学目的要求,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掌握学生情况,增强教学针对性;认真选择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充分准备教学资源。认真准备备课笔记和教案。

公共基础课教学和三人以上同时讲授的专业基础课教学,要坚持教研室、专业团队或课程组集体备课制度。

12.教案。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法,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实施步骤和教学场所(传统讲授教室、一体化教学场所、实训室、实验室等),教具、图表、多媒体、网络等教学手段的配合使用,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具体要求可参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及范例》见附件。

新教师或首次承担某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开课之前,应认真完成所授课程全部内容的教案;其他教师在开课之前,应完成所授课程全部内容1/2以上的教案;教师不能以多媒体课件代替教案和讲稿。

四、课堂教学

13.课堂教学包含理论课、实践课、实训课和理实一体化课堂或教学做一体化课。严明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政治导向。课堂讲授应当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交待清楚,条理清晰,突出重点和难点。语言精炼、板书工整、仪态端正、精神饱满。注重讲课的艺术性,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根据公共基础课、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等不同特点,灵活选择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素养。

14.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合理、科学地运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信息化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对在线开放课程、学习的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实行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15.有两人以上担任类型相同、学时相近的同类课程,应建立课程教学小组。教学小组要经常开展教学活动,共同研究教学问题,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

16.任课教师要按课程表所安排的时间上课,不得随意自行停课、调课、增减学时数。

17.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教师在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进度之后,应对课程考核方式做详细说明,包括作业、实训、实验以及期末考试等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重。

18.教师应加强课堂管控,维持课堂秩序,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做好课堂考勤记录,并留底备查,对于缺勤、违纪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学生的出勤情况应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考核总成绩中,缺勤达课时1/3时,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并计零分。

五、辅导、答疑和作业

19.辅导、答疑。教师有进行辅导、答疑的责任。辅导、答疑可采取集体辅导或分散指导的方式进行,在首节课时向学生说明答疑时间、地点;公共基础课每月至少1次,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两周至少1次,每次应不少于1学时。任课教师在辅导答疑中因材施教,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较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重点辅导帮助。教师应充分利用辅导答疑时间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对教学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20.作业。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与要求布置适量作业,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要专门记载,并对学生做进一步讲解或加强训练;对不交作业的学生要予以督促,要求按时完成;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学生的平时作业应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考核总成绩中。作业本每门课程要选择适量作为教学档案在各学院(部)保存。

六、实验教学

21.实验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验教师应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教学管理条例》严格执行。

22.实验教师在实验开出前,应根据要求认真进行教学准备,具备实验课程标准、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仪器设备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实验(或操作)注意事项等基本教学文件,认真编写实验教案。对计划开出的新实验,实验教师应在试做的基础上,完成试做报告。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实验的要求,做好消耗材料、试剂或元器件的准备,确保实验仪器设备完好;认真检查安全设施,向学生认真讲解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具体安全要求,保证实验安全。

23.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应加强现场巡视、指导,严格要求学生,纠正学生的不正确操作,解答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观察、测量、统计、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方面的能力;要求学生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重做;及时处理实验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确保安全。

24.实验考核应根据课程的特点,采用平时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卷面考核和提交实验报告等多种方式。课程内实验的考核,实验教师根据课程的要求,在课程结束前进行,自行决定考核方式,实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理论考试,实验成绩应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独立设课实验、集中综合性实验的考核,除平时考核外,在该实验课程结束时,可以通过实验操作考试、卷面考试或提交一定形式的实验报告,进行期终考核,并单独记载成绩。

25.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验动手能力的培养,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及研究创新性的实验,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作风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实践教学

26.实践教学分为综合性实践教学和专题性实践教学两类。综合性实践教学包括顶岗实(见)习、课程实习、专业实(见)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野外实习等;实习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获得实际生产知识和管理知识,锻炼独立工作能力、了解社会、培养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应纳入教学计划,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指导教师应按照《镇江高专实习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八、毕业设计(论文)

27.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指导教师应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

九、课程考核

28.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和分析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要进行考核。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教师改革考试办法,采用闭卷、开卷、实操、面试、口试、小论文、研究报告、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课程考核成绩应综合学生平时成绩来评定,教师应根据记载的学生考勤、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平时测验、实验、实训与实际操作等情况以及期中考核成绩等综合确定学生的成绩,平时成绩比例及成绩记载方法等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任课教师应根据《镇江高专考试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十、教学纪律

29.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必须遵守教学纪律。有关教学纪律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处理参见《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0.教师因事外出应以不影响教学为原则,教师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课时要向院(部)书面请假,院(部)应指派其他教师代课,无人代课时,院部要安排调课,并报督导室备案。

31.上课教师必须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学场所作好课前准备,进入教室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中文课程使用普通话上课。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误课,不拖堂,并恰当分配课堂时间。除课堂教学必须使用外,上课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

十一、学习纪律

32.学生应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手续按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办理。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教学时数1/3者,教师有权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班长记好班级日志。

33.学生要尊敬教师,每天每位老师的第一节上课时,班长喊“起立”,同学集体行注目礼,齐呼“老师好!”老师回礼“同学们好!请坐!”课前或课间同学应主动擦黑板。

34.学生上课应专心听讲,除老师有安排者,原则上关闭所有通讯工具。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肃静,积极参与任课教师组织的讨论等教学活动,但不得随意进出教室,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35.学生上课应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学生应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课堂上不准吸烟、吃零食等。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6.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学校任何单位或部门组织各类需要学生参与的活动,须提前3天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院(部)同意后由院(部)教学秘书做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班级、任课教师。

十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37.教师应积极关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动向,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发表有要求。

38.教师应重视理论研究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坚持以课程教学为基础,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把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融于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形成具有自己特色和风格的教学方法。

39.教师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优秀科研成果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40.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室和实验室建设、教学改革以及其他教学活动。

十三、考核与奖惩

41.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及教学研究成果。

1)教学工作量的考核采取记实办法,教师对本人所授课程名称、实际授课时数,完成起止时间、班级和人数、授课情况,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的人数、起止时间及进行情况,辅导及批改作业、实验报告等,都需如实登记,并报所在院(部)核实。教师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及教学改革活动的工作量,由所在院(部)及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考核认定。

2)教学质量的考核内容主要有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考核采取日常考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学生与专家(督导员)同行评价相结合进行。学期结束时教师应对所任课程的教学情况向院(部)做出书面总结。

3)对教学研究成果的考核主要是根据教师参加院(部)、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情况,研究教学的论文、著作和教学经验材料,独立编写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进行。

42.学校设立各种教学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资助重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改专项课题的研究。对于在教学研究课题中取得突出成果、教学成绩优异和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学校授予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并作为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43.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对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各类教学事故均应在责任者的教学业务档案中予以记载。

44.经教学考核评价,教学质量低,学生与同行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评价部门要将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并会同人事处安排对他(她)们进行待岗培训,待通过人事处安排的再上岗认证后,方可重新走进课堂。

十四、附则

45.本规范在执行中如涉及其他有关未尽事宜,由教务主管部门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46.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47.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教务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2、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

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组织全部教学活动,全面而有效地控制对教学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和各个环节,使之处于最佳状态,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3、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1)指导教师的教学。

教师是教学的主导,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教学技巧。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应指导教师不断地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能进行创造性的劳动。

(2)指导学生学习。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学生的知识基础、身体素质和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等都是决定教学质量高低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得到全面发展。

(3)组织教师钻研教材、教法。

教材是教学的主要信息,教材的质量及教学的方法对教学质量影响很大。目前,中小学使用的教材难度较大,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善于组织教师深入钻研教材,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

(4)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教学秩序的好坏,是能否顺利进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教学秩序是以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日常工作安排的合理化,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严明的组织纪律为基础的;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全面抓好这些工作,并随时注意和制止一切打乱正常教学秩序的思想和行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以利教学工作循着正确轨道有序地运转。

(5)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和充实必要的教学设备。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千方百计地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

4、影响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因素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的水平和修养、指挥能力和领导艺术,教职员工的工作质量,对教学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提高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自身的水平和修养,提高教职员工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是教学质量管理不可缺少的内容。

试卷的评定与考试结果的分析

1、全年级各班的评分标准应一致,并按照评分标准阅卷,、

2、认真做好讲评。期中考试后的讲评课—般按平时的课表进行。期末考试后的讲评课按照新课表上课。安排课人的原则是按照考试的顺序安排讲评顺序;安排讲评时间的原则是,考试时间为90钟以上的学科安排2课时,考试时间为90分钟以下的学科安排1课时。

3、各学科老师要认真分析学生在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填写考试情况分析表。

4、由各教研组组长组织各学科老师集中试卷分析。

教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教务管理制度4

为了更好的管理我校教师,树立良好的形象,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执行者。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努力使自我成为工作勤奋、潜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八大原则: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四、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学生五个环节。对教师在各个环节内的基本要求是:

一、备课

1.开学前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了解课程理念,明确课程要求,拟订学期教学计划。

2.通读全册教材,熟悉资料体系,了解教材编写意图,明确本册教材的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明确教材各单元知识的联系与衔接。

3.教师备超周课,不能临教临备,更不能教后补备。中青年教师备详案,老年教师写详简案。

4.正确对待教学参考资料和他人经验。一是要先“钻”后“参”,不能以“参”代“钻”;二是对他人经验(或优秀教案)应联系实际,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不能照搬照抄。

5.备课时教师心中要有学生,要把“假如我是学生”作为座右铭。既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把握教学最佳时光的教学密度,完成教学任务,又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选取教法与学法。

6.做好群众备课工作。同年级同学科教师,每两周组织一次群众备课,每次时光不少于1。5小时,做到“三定”(定时、定课题、定主备中心发言人)认真研讨集思广益,并做好群众备课记录。

二、授课

1.教师按照课表上课,做好课前准备。

2.发挥课堂最大教学效益,进教室上课要关掉通讯工具,无特殊状况不会客,不走出课堂,准时上下课,保证学生课间活动时光。

3.上课时教师要做到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站立讲课。用普通话,语言要准确、精炼、生动,教态要端庄、亲切、自然。

4.严格要求学生,使他们全神贯注,精神饱满。课堂秩序应始终良好,教学气氛应活泼而不乱,严而不死板,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课后认真撰写“课后反思”。

三、作业与辅导

1.作业应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状况,设计富有针对性,有弹性的作业,以适应不一样程度的学生,作业形式讲求多样化,有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实践性作业等,不布置机械重复和超多抄写的作业。

2.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控制家庭作业量。语文、数学、外语以外的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可布置适当的其它形式的作业。语文、数学、英语可留书面家庭作业。一、二年级一般不留书面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一天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3.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课堂作业和练习册要全批改,批改作业所使用的符号应当规范统一,批注提倡短语加等级,适当做好记录。不得叫学生批改作业。

4.加强对学生课外阅读的督促与指导,以保证完成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外阅读任务。

四、评价与考核

1.评价学生要以《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用心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指导,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明确评价的目的、资料,以开放、多元、多样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兴趣、习惯、方法、知识与技能、实践潜力、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潜力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检测和评价。

2.重视过程性评价,采取阶段性(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和评价学生。每学期、学年结束时,教师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评价资料应包括各学科的学业状况评价和教师的评语评价。要发挥评价的激励、反馈、调整和改善功能,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

五、教学研究

1.完善教研机构,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要整合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室)、备课组和课题组等力量,建立直接服务于教学,服务于教师专业成长的开放的学校教研网络。教研组每两周活动一次,每次时光不少于1小时,做到“三定”:定时、定主题、定中心发言人,认真研讨,并做好记录。

2.教师要用心参与课题研究,教研组(备课组)应根据本年段的特点,承担课题研究的一部分任务,及时整理研究经验,一学年结束要进行阶段性结题。

3.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一节公开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要做好记录和简评,并用心参加评课活动。

4.教师对于“有效教学”、“自育自学”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要及时构成文字材料,在并用心投稿,对发表的论文、教学设计、教学随笔等,学校给予奖励。

教务管理制度5

1、学习制度。准时参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经常读书看报,每学期阅读一本教育专著,做好读书笔记。每学期课改实验老师撰写5篇教学反思或随笔,1篇教学经验论文,余者撰写1篇教学反思或随笔,1篇教学经验论文;

2、研讨制度。乐意承担公开课教学,主动搜集教学信息和改善教学方法。评议要注意听取他人意见、汲取他人精华、发表自我见解。每学期每位教师在南安教育信息网和九都教育网上发表的信息报道分别不少于1篇;

3、请假制度。严格执行《南安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无事不请假、小事少请假。请假须按程序按手续办理,3天以内的公假或私假应自找老师代课并告知教导处,假后自找时光补上;

4、办公制度。在时光上做到“四准”:准时起床、准时用膳、准时上课、准时下课。办公期间杜绝玩游戏或做影响他人办公的事;

5、课程制度。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齐上足每门课程,无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功课;

6、早会制度。做操或集会时全体教师均应到操场维持秩序,做操后班主任应根据集会时提出的要求,结合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强调、宣传、引导;

7、上课制度。做到“三不”:不上无准备的课,不坐着上课,不歧视后进生;力求“三多”:多采用直观教学,多采用普通话教学,多给学生思考的时空;

8、听课制度。建立跟班听课、帮扶听课制度,养成专心听课、认真做好听课记录的良好习惯,听课后要及时跟授课老师交流。每学期校长、教导和课改实验老师听课不少于15节,非实验老师听课不少于8节;

9、备课制度。围绕学科课程标准、班级学生实际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任教学科教学计划。教师课前务必写好教案。教案一般应包括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等;

10、作业布置。少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多布置实践性、发展性、自选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要适当,一般一、二年级不留书面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的书面作业控制在一小时内。应督促教育学生独立、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养成良好习惯;

11、作业批改。语文科作业按课批改,数学科作业当天批改,美术科、自然科实验作业按次批改。每次批改都应注明批改日期,使用统一的修改符号,批注提倡短语加等级。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之处应让学生更正并批改。应要求学生使用统一规格的作业本,按规定的格式完成,字迹要工整,少写错别字,按时按量完成。学生作业应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多采取面批面改形式。作业批改可把教师批改与学生自主批改、学生互动批改有机结合。

12、家校联系。班主任和科任老师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至少进行一次家访。各个班主任应健全学生家长的联系电话,学校应健全住宿学生家长的电话簿,遇到学生旷课或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家长联系,该紧急处理的及时处理,该向上报告的要及时报告。

教务管理制度6

一、服从

1、严格遵守学校及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推诿、不敷衍。

2、对上级领导交代的工作,积极主动,按时无条件地完成。

二、责任

1、尽职尽责,把自己辖区的每一间宿舍按照准军事化管理的标准真完成,达到全天迎接检查和参观的标准。

2、有效地进行学生宿舍管理指导工作,工作中不断创新,不断总结,主动自觉,不等不靠,百分之百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3、在作息间内,不脱岗,睡岗,学生午休、冲凉、晚寝时逐室巡视,并认真写值班、交接班记录。

4、安排、组织好学生的就餐、就寝、冲凉等学生的日常工作。善于管理、敢于管理,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就餐、就寝及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服务

1、对每一位学生奉献出爱心,了解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如学习情况、家庭情况、身体情况、思想情况等)

2、精心照顾幼儿一日生活,及时提供给幼儿足够足量的水、饭、菜。

3、做好宿舍卫生的清洁、整理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学生宿舍内的学生日常生活用品及学生服装的换洗、晾晒工作。

4、做好学生的分餐,消毒工作。工作认真、细致、不漏项。

5、注重纠正幼儿挑食、偏食现象。教育幼儿吃饭不说话不打逗,注意力集中、不撒饭,保持桌面、地面、身上干净。

6、让幼儿养成良好的习惯饭前饭后要洗手。

7、户外活动前后,注意提醒幼儿并帮助能力差的幼儿穿脱衣服、鞋子、扣好纽扣、系好鞋带,保持幼儿仪表整洁。

8、及时清洗被幼儿大小便污染的衣物,并及时与家长联系或是学校备用的衣服,为幼儿换上干净的衣服。

9、根据天气的变化,注意每一位幼儿的情况,如有身体不适、发烧的情况及时处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10、要随时保持教室内外以及所负责管辖的卫生区内的卫生。

四、物品管理

1、要保管好教室内的所有物品,并摆放整齐、卫生保持好。

2、对幼儿实行一人一巾一杯制,妥善保管,幼儿巾杯要做好记号。

3、保管好幼儿玩具、文具及衣物防止用错或丢失。

4、每天下班前,管好门、窗、水、电,发现不安全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5、带领幼儿管理好本班内的各种物品。

6、清扫卫生区时所用的水碱净,消毒液,用时注意安全,用后及时交回教室。

五、育人

1、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律、自理能力,鼓励、支持学生参与宿舍的管理。

2、指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纪律、卫生、生活习惯。

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为祖国而学习的远大理想。

六、安全

1、生活老师要认真负责学生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行为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健康安全)

2、学生早晨到校后、中午就餐、及下午放学时生活教师逐室清点人数并认真记录。

3、每日清查辖区各教师、寝室的水电,设备,如有不安全隐患,及时登记、上报。

4、对患病学生及时送校医处就诊,并登记上报。

5、教育学生不攀爬楼梯扶手、阳台护栏,不在楼道、宿舍内追逐、打闹。

6、对外来人员进入生活区应主动询问,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生活区。

注:深入学生中间和学生广交朋友,教育学生要循序渐进,要有耐心和真心。与班主任、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生活区的生活情况,共同寻找育人的最佳方法。

教务管理制度7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1.5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

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五、财务后勤领导小组

教务管理制度8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教务管理制度9

1、办公室和实验楼的电开水器每天定时开放,由两个负责寝室管理的教师负责。若不按时开关的,每次扣1分。若水电工未发现电开水器不按时开放的扣相关责任人1分。

(春冬)早上:6:00—8:00,中午:12:00——2:00,晚上5:40—熄灯(夏季)早上:6:00——8:00,中午:12:00——3:00,晚上6:40——熄灯

2、校园内的所有水龙头必须随手关闭,不得出现长流水造成浪费。责任老师:总务处水电工,责任班级:卫生区所在班级。发现一次因水管关闭不严,造成长流水的,扣班级考评分2分,属于水龙头坏的造成长流水的,水电工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的,扣水电工绩效考核分1分。

3、班级超时用电一次,扣班级5分。若水电工未检查的,扣水电工1分。

4、办公室超时用电一次(室内无人用电或晴天亮灯)扣负责人2分,组员1分。水电工为检查到的,扣水电工1分。

5、任何人不得在校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磁炉、电饭锅、电动车充电等),否则没受用电器,并罚款20元。

6、所用财产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酌情扣除班级考评分2—10分。教室里的门窗玻璃黑板损坏的,2天内赔偿或修正到位,桌凳损坏的,3天内赔偿或修正到位,否则按天数扣除班级考评分,直到赔偿或修正到位。

7、按时足数到餐卡室领取住校生月票,保证住校生在校就餐。少买一人次月票的扣考评分2分,一周内餐费请不完的,扣3分,以后按天累加(每天3分)。

8、不准践踏花池草坪,违者,一人次扣班级考评分2分。

教务管理制度10

为了学校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推动学校校园内拓展型课程的开设,鼓励教职工参与学生的课外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订石笋中学各类课外小组活动制度。

本“学生课外活动小组管理制度”适合学校教务处、德育室及教研组等有关部门开设的各类以学生为主要对象、以课外活动为主的各类课外活动小组。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会同教务处、德育室,根据上级部门(包括青少年科技艺术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教研室)部门的新学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和学校自身的发展特点,在集中体育组、艺术、科技总辅导员的基础上,制订出本学期课外活动小组开设计划后,由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具体落实。

2.体育教研组长负责体育类活动小组的活动安排和指导,科技、艺术总辅导员负责科技、艺术类活动小组的指导,学校类的活动小组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所有活动小组都应确保各小组的活动能安全、正常的开展。确保小组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3.期未结束(或虽未到期未,但某一活动小组活动内容完成),辅导老师应将本小组的活动记载交主管领导(总辅导员、体育教研组长或教务处、德育室)存档。

4.每学期结束时,由校长室会同教务处、德育室将本学期各活动小组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教务管理制度11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家长带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2、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5、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4、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六)学生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刀具范围:

1、各类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钢管等。

2、美工刀、水果刀、铅笔刀、仿真刀、尖头剪刀、各类尖锐的兵器模型、玩具刀、啪啪圈、钢直尺等。

二、集中管理要求

1、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学生不带、不玩各类刀具,正确引导安全使用刀具的方法。

2、落实刀具管理的责任制,经常排查,对发现持有、携带违法管制刀具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学生在教室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任何刀具;学生不得携带任何刀具进宿舍,生活老师应经常提醒和排查。学生在校园内公共场所严禁携带各类被管理刀具,一经发现,立即收缴。

4、各班对美工刀进行集中收集,贴上学生的班级和姓名,统一交相关美术老师管理。

5、对学生已经带到学校的玩具刀统一由班主任老师保管,放假时交其家长或责令带回。

三、处理办法

以上管理条例希望各班主任和美术老师认真执行,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违规,将与相关责任人的级部考核挂钩,并取消当年的一切评优。

教务管理制度12

1.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家,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3.在教室内和楼道内部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5.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6.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7.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8.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劳动就业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9.尊重教师,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0.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1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2.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13.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坐,衣着整齐,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14.上课时不准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起立回答。上课时关掉移动电话。

15.保持教室卫生,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16.每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每日填写,最后汇总,报给教务管理人员,由教务存档保留。

18.上课时间、统一组织的辅导时间和自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学员所在单位需要学员回去办事的,应由单位与学校教务联系,由学校酌定。凡是单位直接找学员本人联系或招回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按考勤规定记考。

19.学员请事假、病假、公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和交验病假条。假满后及时结假。请假程序是“先向班主任请假,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准假权限:病假原则上尊重医生意见。事假、公假一天以内者,班主任有权批准;三天以内者,班主任签意见,教务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

20.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员,应予以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给予处分并通知单位,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但时间超过30分钟者,均按旷课一节处理。旷课累计达十节课者,令其退学,不退还其所交的所有费用。

教务管理制度13

为了搞好学校各项工作,使之顺利开展、做到有章可循,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而,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工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学校将对每位教职工上课、集体学习、学校举行各种活动、集会、升降旗等实行考勤,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一节以上处理。

2、严格履行请假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七天以内由本人写好请假条,待校长批准且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岗,七天以上由局审批,不许请人代假,假满后立即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严格按照永教字[20__]26号文件执行。

3、教职工遇事请假(含病假),一次性连续或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重病住院者除外,否则按超处理。

4、教职工红白喜事及女职工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惩罚。

(1)本人结婚3天,晚婚按上级文件办(按连续天数计算,包括双休日及公休日)。

(2)子女结婚,父母再婚按事假办理,初为人父母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女工作人员产假按上级文件办理。

(3)自己的父母(含赡养并一起的居住的岳父母)去世3天,丧事在外地的视其情况准路程假。

(4)自己的子女遇事身亡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去世3天。

5、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在校内不得做各种与教学无关的游戏活动,严禁赌博,否则,每发现一次扣40元津贴。

6、出勤与工作奖挂钩,事假一天20元,病假一天15元,旷工一天50元,旷课一节30元,请假一节10元,例会请假缺席一次扣15元,月累计超病事假3天以上的,超过天数每天扣30元,一期请病事假累计1月以上不享受年终奖。教职工无故旷工,三天之内由学校扣发补贴,三天至七天的,口发当月全部工资;七天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停发本人工资,并解除聘任合同。

7、教师进行取文凭(脱产)一切经费自理,规定时间内不算请假,拿通知到教导处登记。学校及上级安排的培训按相应的文件执行。

8、女职工请产假期间,不享受学校管理资金。

9、以上规定如有与有关文件有冲突,严格按照永教字[20__]26号文件办理。

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1、严格按部颁要求开足中小学所有课程,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新课程实施方案及细则》。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时间,保证每周总课节数和每节课时量,严禁利用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

2、严格保证学时,夏秋为9:00——16:00,

春秋为10:00——16:00。

不得随意改动上学,放学时间。

3、开学初必须完成各种相应的计划;有试卷分析,期末有总结按时上交。计划制度拟订后必须按计划进行各项工作,不得随意修改。

4、每月进行不定期对教案、作业、各种笔记,记录的检查。要求上课前备课,不得写简案。作业布置要适量,要认真批改,不搞惩罚性作业,学生作文每期不少于8篇。

以上四条中的笔记和记录包括:每期12节的听课笔记和评价记录;每期5篇不少于5000字的政治学习笔记,每期不少于15000字的业务学习笔记,辅导学生记录每月不少于5次。

5、教师上课要做到“六要”“六不准”,严禁上课开手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执行行政执周检查,上课铃响后10分钟未进教室的示为旷课。

6、教研组必须进行教研活动的开展,有计划、记录、总结。每期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科任教师每期必须进行不少于4次学术知识掌握测定的测试,并有记分册,期中、期末有试卷分析。学校及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必须要如数如质地完成,视其结果,进行奖惩。

7、音、体、美教师要组织训练队,并有训练计划,针对上级活动安排有目的进行训练。

8、以上各种检查分为:优、良、一般、欠合格,没有完成四档记分,教学常规得分与月工作奖、年终奖、考核分挂钩。

9、本规定如有遗漏和不当,严格按照永顺县教育局[20__]39号文件《永顺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办理。

三、学校“控流保生”制度

1、任何教师无权拒绝学生来校上学,对于来校的插班、复学、转学的学生,班主任及课任教师都应无条件地接受。

2、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以过激的语言或行为刺激学生,凡是因此后果而导致学生流失的,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3、教育教学方法得当,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导致学生流失,一旦查实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4、控流保生采取责任捆绑制度,学校领导责任到年级,教师责任到班级,与月工作奖、年终奖、年终考核挂钩。人为原因造成质检参考率降低的,扣除相应教学效益奖。

5、严格执行学校的《入学保生管理制度》。

四、财务管理制度

⒈财务人员必须清正廉洁,不贪污挪用,当好家,理好财。

⒉出纳员必须逐天根据收支条椐,做好现金流水帐,且帐款相符。

⒊会计必须认真审查每张条椐,没月同出纳结帐一次,并将结帐的结果及时向教职工公布,使教师对学校的开支情况心中有数,落实民主理财。

⒋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及其费用,不得巧立名目,违规费。

⒌一切收入及时入帐,不准设帐外帐。

⒍按预算定时定额使用各种费用。

⒎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规定报销支出,做到票据合理合法,真实规范。

⒏所有票据必须经校长审核及财务主管审批,且在当月必须报销,否则视为无效票据。若出纳室无现金支付,由出纳向报椐人开出欠条,待后支付。

⒐凡在本乡内购物或赊销,必须由专人到指定的地方签单,并付上现金的大小写及日期;本乡以外的购物,一律用现金支付,凭据报销,否则学校概不负责。报帐要及时,半月内,凭证明人,校长签字和财务主管审批要出纳室报帐。

10、凡开支在500元内的必须经校长同意,500元以上须经校委会研究方可支出。

11、向学校借款的,须经校长同意,且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全学期的福利费,并由出纳室从当月的福利费当中扣还,期末结清。

12、会计必须真实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13、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14、定期公布学校财务状况,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且每期工会、纪检组织教职工清帐一次。

15、旅差费及每年教师的各种培训费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16、因工作需要的各种接待,必须是在校长知情的情况下对口接待,按每人20元的标准。特殊客人接待可适当放宽,严格控制接待次数,经手人必须注明事由及大写经额、日期,一学期的总接待费不得超过8000元。

17、教师的父母、子女、婚丧,学校校出面组织,不送礼金。县内学校包车,县外酢情安排代表参加;丧事送花圈一个或等值的祭幛一匹,其他宴请情况学校严格按上级文件执行。

五、奖励制度

1、每位教职工出满勤,周工作量达标,学校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按月工作情况给予补足。

2、①学科竞赛(集体)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国家1000

教务管理制度14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政工发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总务主任签,校长审批签,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务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二、财物(校厂)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账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学期结束前)

6、各科室校长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卫生用品、电器等分别采用包干使用的方法,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报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审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教务管理制度15

一、出借员岗位职责

1.按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要认真负责,态度要和蔼,服务热情周到。

3.保证出借室内环境整洁,设备整齐,地面干净。

4.保证教学、群体、训练备品的出借及归还。执行赔偿制度。

5.根据上课教师提交的计划,如数发放各类器材。

6.上课前要做好各种器材的准备工作,经常检查并维修各种教学用品。

7.下班前整理器材,清扫室外内卫生,检查门窗,切断电源、火源。

8.如发现盗窃案件,必须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二、体育器材出借办法

1.教学用品任课教师指定学生借还。

2.训练用品由教练员指定学生借还。

3.各院、系举行活动所需器材,须事先与部办公室联系或经场地组同意后,凭证件借用。

4.学生以个人行为借器材,原则上一律不借。出借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出借物品回收。

三、体育器材赔偿规定

1.新物品损坏,按100%赔偿(指外单位借用)。

2.校内教职工,赔偿如下:新物品按80%赔偿,八成新按50%赔偿,五成新按30%的赔偿办法执行。

3.上课班组丢球,由任课教师和全班同学赔偿。

4.赔偿中有取巧者,查出后加倍赔偿。

四、体教部库房管理规定

1.体教部库房保管员1人,负责库房的一切备品的保管、发放、整理等工作。

2.保管员要思想品德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服务热心周到、管理严格、井井有条。

3.对各种器材、固定资产设专人管理。设立明细帐目。分类分项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检查,年终点库。

4.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使用电器设施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防火灾。

5.出、入库物品都要登记。签字,凡出库物品必须有主管主任同意,方可执行。凡是动用固定资产必须有部主任批条。

6.需要报废物品经领导研究后做统筹处理。

7.发现盗窃案件,必须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8.库房重地,严禁非管理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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