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医务人员规章制度模板 (12篇)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作秩序,以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管理方法、行为规范等的总称。它涵盖了医院内所有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福利、离职等全过程的管理。通过医院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医院的竞争力。以下是有关于医院人员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医务人员规章制度模板  (12篇)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1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设器械清洗消毒室、诊疗室、操作室。

3、保持诊室空气流通、环境整洁,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空气消毒。

4、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原则上戴手套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5、器械消毒灭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6、诊室地面、物表、无影灯拉手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遇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7、口腔检查用口镜、弯盘、镊子、探针、注射器等采用一次性。用后先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作无害化处理。

8、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材料应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进入口腔内的器械一人一套一用一消毒/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

10、灭菌器每月生物监测一次,空气、物表、手、消毒用品每月培养一次。

11、每日对化学灭菌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12、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2

1、医院候诊室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门诊部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开业。

3、候诊室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8、应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消毒。

9、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积水、积垢,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3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4

一、工作人员要求

(一)成立医院感染监控小组,成员由科主任、护士长、感染监控医师、感染监控护士组成。医护人员每年接受医院感染继续教育培训,熟悉医院感染诊断、预防原则、报告程序。

(二)衣帽整洁,不戴戒指、耳环,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离院外出。

(三)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在以下情况应进行手卫生:接触患者前;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戴手套操作后,脱下手套立即洗手。

(四)工作人员在诊疗护理操作中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五)做好病人的卫生宣教,利用宣传栏、发放资料、座谈会及结合病例等形式进行宣教消毒隔离知识。

二、患者要求

(一)病人的安置应实施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二)传染病人不能和普通病人住在一个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

(三)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互串病室及外出,病人食品、物品不混用。

三、环境要求

(一)病房要定时通风换气,每日2次,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治疗室、换药室每日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

(二)治疗室、换药室的物表每天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地面应湿式清扫,被体液、血液污染时随时用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

(三)病人的衣服、被套、床单、枕套不得带有血、尿、便痕迹,每周更换1-2次,并做到随脏随换。禁止在病房、走道上清点布类。

(四)病床每天湿式清扫一次,一床一巾一用;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有污染的物体表面随时消毒。

(五)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六)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要进行终末消毒。传染病人所用的物品必须消毒处理,不经消毒不准带出,不能给他人使用。

四、各类物品管理

(一)注射、输液实行一人一针一管,止血带一人一用一消毒,溶解不同药物应使用不同注射器。

(二)无菌容器、持物钳干燥使用,每4小时更换一次。

(三)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四)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使用小包装。

(五)碘酒、酒精瓶应保持密闭,每周更换灭菌2次。无菌包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保存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六)无菌物品必须放置在无菌物品保存专柜内,分类按日期顺序存放,标记清楚,有效期内使用。有专人每天检查,过期物品需重新灭菌。

(七)氧气湿化液应用灭菌水,每天更换,湿化瓶用后送消毒供应室中心消毒处理。

(八)换药用过的弯盘、治疗碗等用后保湿,送消毒供应中心处置。

(九)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放入医疗废物袋内,锐器放入利器盒内。被传染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隔离衣等放在黄色塑料袋内,双层结扎,注明“隔离”及数量。

(十)传染性引流液、体液、血液等标本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排入下水道。

(十一)治疗室、病室、办公室、卫生间等拖把、抹布专用,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消毒,悬挂晾干。

五、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监测

(一)感染监控护士每月对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每季对使用中消毒液等进行细菌学监测。

(二)监测超标项目及时查找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重新监测至合格。

(三)各项监测结果认真记录、存档,定期进行分析。

六、医院感染病例报告

(一)对医院感染散发病例,临床医生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报送感染管理科。

(二)发现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同类病例3例或以上)时,临床科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5

一、目的:规范本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医院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四、责任:办公室、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对本制度的事实负责。

五、内容:

1、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1.2、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1.3、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1.4、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1.5、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袋应清洁卫生。

2、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2.1、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2.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2.3、库房区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2.4、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光洁平整,定期强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2.5、验收养护室应整洁明亮,配备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药品验收的卫生要求;

2.6、中药饮片分装用具和质量养护检查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6

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人才群体的最大效能。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层次结构。医院各个层次人员应有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层次人员结构的合理确定,从组织上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指导、协调统一地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年龄结构。应将不同年龄组的人员有机地搭配组合起来。医学人才具有实践性与晚熟性的特点,在医院人才队伍中,既要发挥资历深、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专家的学科带头人作用,又要注重培养、扶持、大胆使用年轻人才,使医院人才队伍老、中、青保持合理的年龄比例,以保证医院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知识结构。医院人员群体应由不同专业的人才构成,同时使各专业人才在医院人员编制中分别占有一定的比例。近年来,医学科学发展迅速,单一的医学专业人才已不能适应医院和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相关学科向医学的渗透,医院中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正在增加;不远的将来,心理学、社会学工作者也将成为医院工作人员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由于现代化的高级精密仪器设备和电子计算机在医院的广泛应用,对医院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在医院人员的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各专业人才的组合,以使医院人员群体的知识结构适应医院及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

4、精简高效原则医院人员编制也应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即坚持因事设岗,因岗设人,精简冗员,使岗位与人员编制在配备上达到优化,在保证医院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用较少的人员完成较多的工作任务,从而提高医院工作效率,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目的。

5、动态管理原则任何一种人员编制标准,都只能满足一定时空的客观需要。医院人员编制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进步和医院人力资源的开发程度,因时因地制宜,实施动态管理,以满足医院发展的客观要求。

6、适度流动原则合理的人员编配,必须在人员的合理流动中才能实现。在人员编制管理过程中,要赋予医院在人事上的自主权,在医院内部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局面,以保证医院人员队伍的活力。

(二)医院人员编制的特点

1、系统性

我国医院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和床位规模,实行不同的人员编制标准,因而医院人员编制具有系统性。医院人员编制的系统性,满足了不同级别和规模的医院发挥各自功能的要求,保证各级医院有机、和谐地运行。

2、科学性

任何机构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配备和组合,都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性,违反这种客观规律性,就会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医院人员编制也是如此。这就要求医院编制管理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医院人员编制工作的`客观规律,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使编制工作更具有科学性。

3、法规性

医院人员编制的确定,是根据客观实际的需要和可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经编制部门综合后,由上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的,其本身即具有法规的效力。编制一经确定,就必须坚决遵守,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增加或变相增加,更不允许转移编制,弄虚作假。

4、综合性

编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组织、人事、财政等各个部门,综合平衡和统筹安排是医院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医院人员的职类和职称

我国医院人员的职类大体上可分为五类:即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一)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是医院人员的主体,是完成医疗保健任务的基本力量。目前我国卫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四类:

1、医疗预防人员。包括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卫生宣教等各方面的医疗预防专业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卫生防疫员等。

2、药剂人员。包括中药、西药、药检等方面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剂师、药剂士、药剂员等。

3、护理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等。

4、其他医技人员。包括检验、理疗、病理、口腔、放射、同位素、营养、生物制品生产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等。

(二)工程技术人员

医院工程技术人员是随着医院现代化进程而发展的。目前我国医院工程技术人员大体上包括: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筑工程人员、机械工程人员、医疗设备工程人员、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激光医学技术人员、核医学技术人员、净化处理技术人员、供电供水技术人员、水暖制冷及空调技术人员等。其技术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

(三)党政管理人员

党政管理人员包括政工和行政管理人员。政工人员包括党委、总支、支部以及党委机关部门的专职人员。政工人员的职称为高级政工师、政工师等。行政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及其职能科室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等专职人员。

(四)信息管理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

医院信息管理人员包括统计人员、病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图书管理及情报人员。统计人员职称有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和统计员。档案管理人员和图书管理人员的职称全国同行业人员一致。医院经济管理人员包括经济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等。经济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财务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五)工勤人员

医院工勤人员种类繁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医院一些后勤工作也可委托社会有关部门进行。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在医院人员中还应设置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工作者。目前在国外,心理学、社会学工作者已成为医院人员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医院中也会如此。

三、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

(一)确定编制总额

医院人员编制总额的核定,是依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床位数,按一定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M==B×Y+[(B-Bmin)/(Bmax-Bmin)]×(Ymax-Ymin)×B+A1……+An

式中:M——核定人员编制总数;

B——核定床位数;

Bmax——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上限;

Bmin——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下限;

Y——编制常数平均值;

Ymax——该等次常数上限;

Ymin——该等次常数下限;

A1,A2,…,An——医院其他附属编制。

(二)制定编制方案人员编制方案是编制员额、人员编制类别以及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

(三)核定编制比例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编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规定。医院编制比例,通常由一定数量的编制员额与一定数量的核编参数组成。对于医院来说,病床数就是核编参数,医院的核定病床数通常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区域医疗规划所审定的。

(四)进行人员配备我国医院的人员配备,主要依据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进行。根据这个《原则》综合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依医院的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分为三类: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按1∶1.30~1∶1.40计算;300~400张床位的医院按1∶1.40~1∶1.50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按1∶1.60~1∶1.70计算。

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为:行政和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编制的8%~10%;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占25%,护理人员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占8%。

1、临床科室负责人配备

(1)科主任。25张床位以上的科设科主任,超过40张床位可增设副主任。门诊任务较多的科,病床虽少于25张也可设科主任。门诊及病房任务较少的科,可由其他有关科的科主任兼任。

(2)科护士长。各科设护士长(助产士长),病床多时可设副职。

2、医师的配备

卫生部规定,各级医师结构比例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4∶8。在编配某一职级的医师时,通常采用的计算公式为:M=(Tw×B×R)/Ta×15/P+A

式中:M——某职级医师数;

Tw——住院医师日均诊治每位患者所需工时;

B——核定编制床位数;

R——病床使用率;

Ta——住院医师日均有效工时;

P——住院医师比例数;

A——机动数。根据医院担负的任务和规模的不同,医师中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也应有所差异,以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医疗为主要任务的医院,医师的配备应侧重于全科医师,其专业技术职称中,高、中级比例可相对较少;承担高度医疗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编配比例可适当增大。

3、护理人员和助产士的配备护理人员包括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的比例为3∶1为宜。卫生部1997年颁布的《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规定,三级、二级综合医院中,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三级医院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二级医院不少于护士总数的10%。

(1)病房护理人员承担的工作量不包括发药及治疗工作量在内,发药及治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2∶100。

(2)40~50张床位设护士3~4人。

(3)门诊护理人员与门诊医师之比为1∶2。

(4)住院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2∶100。(5)急诊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5∶100。

(6)婴儿室护理人员与婴儿病床之比为1∶3~1∶6。(7)注射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2∶100~1.4∶100。

(8)供应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2∶100~2.5∶100。

(9)设有观察床的护理人员与观察床之比为1∶2~1∶3。

(10)手术室护理人员与手术台之比为2∶1~3∶1。(11)助产士与妇产科病床之比为:1∶8~1∶10。(12)病房、门诊、住院处、急诊室、观察室、婴儿室、注射室、手术室、供应室等单位,每6名护理人员(助产士)增加替班1名。

4、医技人员的配备

(1)检验人员。检验师与病床之比为1∶100~1∶200,其他检验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30~1∶40。血库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20~1∶150。

(2)药剂人员。药剂师与病床之比为1∶80~1∶100,其他药剂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5~1∶18,中药炮制、制剂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60~1∶80。

(3)放射人员。放射医师与病床之比为1∶50~1∶60,技术人员与机器台数之比为1.3∶1~1.5∶1。

(4)理疗人员。理疗医师与病床之比为1∶100~1∶150,其他理疗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50~1∶100。(5)营养人员。营养人员与病床之比,三级综合医院为1∶200;二级综合医院为1∶250。

(6)病理人员。病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130。

(7)麻醉人员。麻醉人员与手术台之比为1∶1~1.5∶1。

(8)口腔科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配。

5、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的配备

(1)书记、院长及其副职。100~200张床位的医院设2~3人;300~400张床位的医院设3~5人;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设4~6人。

(2)其他行政管理人员。可根据医院科室设置和实际需要配备。

(3)病人厨工。与床位数之比为1∶25~1∶30。

(4)配餐人员。与床位数之比为1∶40~1∶50。

(5)病房卫生员。与床位数之比为1∶20~1∶25。(6)洗衣工。与床位数之比为1∶25~1∶40。

(7)其他工勤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工勤人员编制内进行调配。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7

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为了不断的引进和学习医学及其管理的先进知识和技术,为推动医院的发展和进步,为了满足医务工作者的求知欲望和要求,从而更好为病人服务,现制定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一、主管部门

院长、分管副院长、主管科室、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财务科。

二、外出进修和培训的类别

1、从时间上分为长期进修(三个月以上),短期培训(一个月以内,含临时一周以内的学习)。

2、从费用负担上分三类,分别是公费外派类、医院支持类、自费类。其他的视为短期培训(一般每次最长不超过1个月)。

三、办理程序

1、长期进修:医院高层管理委员会确定进修或培训项目→由科主任结合积分和业务需要推荐人选→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院长批准→报院委员会批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对后签订《进修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出。

2、短期培训:医院根据需要派出或科室选拔推荐→主管院长审批→办公室审核后填写《参加培训协议书》→参培。(3、临时学习类,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参学。

四、进修培训和学习人员的条件

(一)医院支持类:

1、诚信有德,无重大违纪行为,无法律和经济纠纷,勤奋好学,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

2、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稳居前列,在学习期间工作不受影响或工作任务有人接替。

3、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二年;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基本资质;所学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同。

4、属于劳动合同制员工或可以与医院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能够遵守《进修协议》,愿意履行进修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

5、经指定医院查体:身体健康。

五、费用负担和进修培训期间的待遇

(一)公费外派类

1、进修费用的分担(长期)

(1)开始去和结束回的往返交通费(汽车、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下同),时间超过3个月的,每3个月一次的往返交通费和中途医院要求往返的交通费。该费用实报实销。外派人员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超过此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前期联系进修单位的费用。如需出差,按出差规定执行,其它由医院同意开支的费用,由医院承担。

(3)进修单位实际收取的进修费(包括培训费、教材费、材料费、实验费等与学习直接相关的费用)的90%由医院承担。

(4)住宿费:入住进修单位集体宿舍的,医院承担住宿费的90%;在进修单位集体宿舍以外住宿的,必须租住居民住房,医院给予租房补贴,具体补贴比例根据进修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房租的60%。

(5)以上费用实行先借后报,除一次性交纳的费用外,实行滚动借款、滚动报销,每次借款不超过单位承担的该阶段费用的比例。

(6)进修期间的待遇:工资按该岗位基本工资加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积分所在档次发放。

2、短期学习:医院指定的或为完成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派的临时学习,医院负担所有费用,工资奖金等不受影响。

(二)医院支持类

1、进修费用的分担:出差规定内的所有实际花费个人承担20%,医院支持80%。培训费(课程费、教材费等)医院支持50%。培训结束后,员工持有关费用单据按规定报销。

2、进修培训期间待遇:每月的培训时间连同休班累计不超过8天的(法定节假日另加),工资绩效照发;超过8天的(法定节假日另加),超过部分按事假对待。其他福利按积分档次发放。

(三)自费类

1、自费外出进修的,按长期事假对待,所有费用自负。

2、自费外出培训学习的,所有费用自负。培训项目与本职工作相同且每月连同休班累计不超过8天的(法定节假日另加),不减发工资和奖金;超过8天的(法定节假日另加),超过部分按事假对待。培训项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所有时间按事假对待。

3、劳动合同制员工自费外出进修的或自费外出培训超过1个月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同时与医院签订长期事假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进修期间的.保险费全部由个人负担(由当事人在进修前一次性预交到医院,有工资的可以从工资中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现金预交)。期满不按期返回的,按违约处理。

六、义务与约束

1、协议管理:凡进修人员都要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或《参加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如:进修结束后必须按期返回,自进修返回之日起连续为医院工作的年数,交纳风险金、进修的基本要求等等。

2、风险金管理:凡医院外派进修人员,进修前根据进修项目和费用等具体情况,进修人员向医院交纳5000—元作为风险金,风险金按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期不足3个月的按活期利率计息),不计复利。自进修结束之日起在我院连续工作满6年后,医院一次性把本金和利息发还给当事人。如违反《进修协议》,风险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3、服务期未满辞职的管理:工作中途辞职或进修不归等,必须退还进修期间甲方付出的各种费用和因其进修甲方安排顶岗人员的费用,同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因技术人员断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费5万元。

4、经查实进修人员在申请、学习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利用培训时间做其他事情、被培训组织单位批评处理、未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考试不及格等现象的,医院可以酌情取消给予的优惠政策或取消医院同意支付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理。经决定需返还医院的费用,医院可从工资中优先扣除。

七、外派进修期间的基本要求(详见《进修协议》)

1、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和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自觉接受进修单位的管理。进修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进修人员自负,由此导致进修中断的,医院已经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可从工资或风险金中抵扣)。

2、外出进修人员,每月一次进行认真的进修总结,将进修中学到的知识、技能、技术等收获进行详细归纳和记录,写出进修总结报告,向分管院领导汇报。路途近的要亲自回院汇报,远的可以采用其他形式汇报。回院汇报的,除提交进修报告外,要采用多种形式与同事和领导交流信息。分管领导对进修报告出具评价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不认真进行总结和记录的,医院可以停止支付有关费用或中止进修培训。

八、进修和培训期间的安全

外出进修和培训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出现伤亡、失窃等问题,出现失窃(抢劫)的,其损失由个人承担;出现伤亡属于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不属工伤的,有关损失和费用由个人承担或依法承担。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8

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提高进修人员进修学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接收

(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医师须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5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

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部,科教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部发出接收函。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3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12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12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

安排宿舍。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未经科教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

(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部,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部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五)科教部要定期到各科室了解进修情况和进度,定期召开带教老师、进修人员座谈会,交流带教和进修情况,了解师生的建议和要求,以提高教学质量。

(六)进修结束前,科教部负责检查各科室进修计划完成情况。

三、进修人员教学管理

(一)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门诊的情况及有关制度,指定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医务人员担任进修人员指导教师,指定专人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

(二)进修人员在未取得处方权之前,按实习人员管理,不得单独参加各类医疗值班,医技科室的进修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技术操作和出具诊断报告。临床进修医生的处方权,应由所在科室主任根据其业务水平决定,期限为1~3个月,报医务部批准后执行。进修医师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三)获得处方权的进修人员,可开具住院证明和3天内的病休诊断证明;出院证、会诊证、死因证明等,必须经本院上级医生审查并签名方能生效;不能出具劳动能力鉴定或涉及医疗纠纷案件等特殊情况的诊断证明。

(四)对不服从安排或因缺乏责任心而造成医疗事故或者严重违纪的进修人员,科室提出意见,报科教部批准后,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

科室要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经常检查其学习、在位及工作情况,对不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科室主任有权终止其学习,报科教部作退学处理。

四、进修人员结业

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科教部领取结业申请表。本人在进修期满前一周写出总结,由科室对其专业理论学习情况及实践能力、医德医风进行考核并写出鉴定意见,于离院前两天到科教部办理结业手续。结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离院。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科教部负责解释。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若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由医院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聘用人员年满55岁(男)、50岁(女)原则上不予续聘。

第十五条建立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劳动纪律,同样适用于聘用人员。医院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束并记入个人档案,同时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

第十六条在聘用期间,聘用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有权解聘: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过考核,证明不称职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未获得岗位所需的相关执业资格的;

4、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或者医院规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

5、聘期内事假累计超出半个月、旷工三天以上者;

6、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聘用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不得从事医技岗位工作,在聘期内调岗,期满不予续聘。

第十八条聘用人员辞职程序:

1、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应予辞职前至少一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辞职要求,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办。

2、若聘用人员辞职申请获准,应办理离职移交手续:收回工作卡牌、工作服以及其它医院提供的办公、生活用品。

3、辞职职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辞职职工结算款项、结算工资;其他应付给职工本人的款项,须扣除以下项目:

①职工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

②住宿水电费;

③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职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再办理手续。

4、辞职人员办理完所有辞职移交手续后,方可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等。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第十九条辞职职工未得到批准并且未办好交接工作手续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岗位,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负。

第二十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与辞职者脱离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解聘人员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按院长办会会议决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10

根据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不断完善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度,更合理的调配使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通过制定规范化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聘用人员管理考核体系,为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聘用人员的才智,创造公开、公平的竞争平台,以期建立对聘用人员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和人尽其才、优胜劣汰的激励竞争机制及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二、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1、人事科根据医院“十一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医院对人员需求的实际状况,制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人事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才需求计划,拟定招聘程序,向社会(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相关人才人事网等)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由人事科会同医务、护理部等用人部门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聘用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安排聘用人员进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院长办公会同意。

3、经考试、考核后,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

1、医疗卫生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其待遇根据来院时的学历,分为以下几类:(1)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进入聘用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享受奖金待遇,未取得岗位准入资格或具备岗位准入资格在医院工作未满一年,享受医院平均奖的二分之一。

(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标准支付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其他卫生津贴、工作餐津贴等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奖金待遇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大专、中专学历人员,工资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工作满一年且取得岗位准入资格者,(按照本办法的考核方法)考核测评合格上岗后,工资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奖金待遇由所在科室考核发放。上述人员卫生津贴、工作餐津贴均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确属医院急需人员,比照医院同类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其他卫生津贴、工作餐津贴等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奖金待遇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5)医院引进和聘用的高层次学历人才(如博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学科带头人等,按照医院的《南昌市第九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执行。

2、医院聘用的非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另议。

3、所有正式聘用人员,医院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双方分别承担。

4、聘用人员享受正式职工的工会福利待遇。

5、聘用人员享受正式职工的.休假待遇(含男、女职工计划生育假)。

6、聘用人员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包括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组织生活以及参加各种会议等。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人事科组织,安排相关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专家等对聘用人员进行授课培训。人事科负责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对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岗位准入资格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周期内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岗位准入资格,方可继续聘用。

3、已取得岗位准入资格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均不少于5年。因个人原因未到服务年限提出辞职的人员,须按聘用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违约金。

4、聘用人员如若报考研究生,需经医院同意,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医院报考研究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5、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负责。聘用人员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五、聘用人员的考核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聘用人员考评委员会,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和督导。考核工作实行科室、专业考核小组和医院考评委员会三级考核。

(二)各级考核组织职能

1、科室考核

科室考核由科主任、护士长等组成评议小组,成员3-5人。负责对本科室聘用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按量化的考核标准对其执行和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考核小组

专业考核小组由各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人和本专业资深专家5-7人组成,在科室考核的基础上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评分。

3、医院考评委员会

医院聘用人员考评委员会由医院党政领导、人事、监察、党办及主管业务科室负责人、专家代表等组成,负责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考核评分等级的最后确定。

4、各级考核小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考核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真实准确的原则,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平时考核由用人科室及主管科室负责。用人科室按考核标准每季度进行考核评分一次,填写《聘用人员考核评分表》,每人一份,报主管科室审核确认后,由主管科室存档。

年度考核,由聘用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评价,科室签署意见,专业考核小组考核评分,院考评委员会确定评价等级。

(四)、考核的内容和程序

1、考核内容

(1)平时考核内容为工作岗位考核标准。

(2)年度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集体观念。

能:主要考核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业务技术能力和提高业务水平及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聘用人员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主要考核聘用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

2、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由科室考评小组在每季最后一个月30日前完成,并于下月7日内交主管科室审核存档。

(2)年度考核程序

①个人述职。聘用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平时考核,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全年的工作情况和表现进行总结,并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②科室考评。科室考核小组根据聘用人员的个人述职报告及德才表现、工作业绩,结合其平时考试考核成绩给出初步评议和评分,由负责人写出评语。

③考核小组考核。专业考核小组根据聘用人员的任职表现、个人材料和科室考核小组的意见,按照德、能、勤、绩、廉各项逐个指标评分,写出考核意见。经综合评价后,确定考核等次,由考核小组组长签署考核意见后,报经医院考评委员会审批。

④医院考评委员会根据各专业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聘用人员的考核等次。

⑤考核结果由各专业小组通知本人,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向专业考核小组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向医院考评委员会申请复议,由医院考评委员会作出最终评定。

⑥人事科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按规定归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作为今后晋升、晋级、续聘、低聘、解聘、奖惩和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

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确定为优秀及其他等次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医院考评委员会及考核小组反映。

(五)考核的标准及等次。

考核标准见附表。分医疗、护理考核标准。医疗人员均须符合《南昌市第九医院临床医师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中住院医师业务考核标准,否则不能评为称职;硕士研究生在聘期内,应按医院规定的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否则不能评为优秀。

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不超过应参加考核人数的15%。

(六)考核结果的适用

考核结果与继续聘用、解聘、调整工作岗位、晋职、晋薪及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挂钩。

1、考核结果优秀者

①已享受按照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的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优秀者,享受在编职工待遇,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②按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工资待遇人员,第一年度考核优秀且取得岗位准入资格者,按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标准套改工资。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者,增加享受保留补贴78元和地区补贴170元。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者,享受在编职工待遇,享有各项津补贴(含护士10%工资和护龄津贴)。

2、考核结果称职者

①已享受按照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的聘用人员,连续三年考核称职者,增加一次一级薪级工资。

②按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工资待遇人员,连续三年考核称职且取得岗位资格者,按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标准套改工资。

3、考核结果基本称职者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暂缓签订聘用合同,对其诫勉谈话,待岗3—6个月,期满再次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降至本类人员最低档。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医院的相关管理文件执行。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称职者,即予以解聘。

4、考核结果不称职者

考核结果不称职者,按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5、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人员的解聘

聘用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有权直接解聘:

1、严重差错及以上过失;

2、违反医德医风情节严重;

3、因本人责任引起重大医患纠纷及安全生产事故,给医院造成恶劣影响;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5、年度考核不称职;

6、连续两个考试周期未能取得岗位执业资格;

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

8、因隐瞒个人身体状况患有不宜从事本专业工作者,如精神障碍等重大疾患。

9、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责任追究或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被解聘人员均不享受当年度年终奖金及相关福利,但医院提前支付其一个月工资。

(八)、解聘程序

1、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聘用人员聘期结束前根据医院考评委员会的意见,由主管科室提出解聘意见报告,经分管院长同意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人事科办理解聘手续。

2、由医院直接解聘的人员,由人事科通知当事人和主管科室,并办理解聘手续。

(九)聘用人员的辞职和程序

1、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需与医院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内未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应提前一周,已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申请的形式,经所在科室及主管科室同意后报人事科,填写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离院手续后,方可离院。

2、辞职人员凡经医院出资参加进修培训的,如个人与医院已签订合同或协议的,进修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办理,未与医院签订协议的,则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辞职人员擅自离职或拒不办理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医院不予证明其相关工作经历,对社会保险等予以冻结;对有可能造成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办法》适用范围:本院聘用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七、本方案经医院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具体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11

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杜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员除外)、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

(一)、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四、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五、会议制度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全年每月经济基本任务为23万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12000元),完成基础任务数,发给员工基本工资,超额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医院得80%;全院员工得20%),参与分配待年终进行核算,人员以算进不算出的办法,即12月份在工作岗位者,可以参与分配提成,年初参与上班,但年终未在单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参与人员以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提成(效益工资),提成以次年10月前计算发放。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医院人员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服务管理政策、规范医疗价格收费、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物价管理小组负责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管理小组成员为所在科室物价员。加强内部约束机制,物价管理人员各尽其职,层层把关,保障医院物价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物价管理规定,并接受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对我院物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本院药品价格、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文件规定。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不得多、漏收费。

1、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招标采购。

2、根据《___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本院《药品目录》中的社区用药品种按零差率销售。

3、医疗服务收费按照___市物价局、卫生局规定的相关医疗服务内容及价格标准执行。

4、参加___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就医,符合报销的按照___市医疗保险处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凡患者需用的___市卫生局、物价局规定不允许医院收费的医疗耗材、器械等,各科室不得自行销售上述物品,不得为其他单位代销商品。

五、我院收费工作由财务室负责,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患者收取费用。

六、加强对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的维护,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价格。

七、设置医药价格滚动屏、基本医疗项目价格表,标价内容准确、规范。为患者出示医药价费消费清单,对患者有关物价的咨询耐心解释。

八、建立投诉接待制,公布物价员姓名、咨询与投诉电话,设置物价投诉箱,对患者投诉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并保存好投诉记录。

本文由用户 fwxiaoyan 上传分享,若内容存在侵权,请联系我们(点这里联系)处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anwenvip.com/8380.html

(0)
fwxiaoyanfwxiaoyan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